第七章 帝國告終

他在1918年投身恐怖分子的革命陣營。在他婚禮當天,他的革命導師也在場。自此開始一直到1928年他死亡之時為止,10年之間,他不曾與妻子共同生活一天。革命人的鋼鐵紀律,就是遠離女人……他常常告訴我,印度若能效法愛爾蘭的方式奮鬥,必將獲得自由。我就是在與他共事之時,開始讀到丹·布倫(Dan Breen)所著的那本《我為愛爾蘭自由而戰》(My Fight for Irish Freedom )。丹·布倫是瑪斯特達(Masterda)心目中的理想。他還依愛爾蘭共和軍的名字,把自己的組織也命名為印度“共和軍吉大港支部”(Chittagong)。

——杜特(Kalpana Dutt,1945,pp.16—17)

殖民地官員天生就有一種特性,他們不但容忍殖民當地賄賂貪汙的惡劣文化,並且還有意加以鼓勵。因為這種現成的惡習,正方便他們控制那一群蠢蠢欲動,而且經常有異議的廣大人口。在這種方式下,如果一個人有所企圖(不論是想打贏官司、取得政府合同、獲得英王頒授勛爵名位,或是弄到一份公家工作),都可以借著向握有權力之人行賄而達到目的。至於所行之“賄”,倒不一定都以金錢(此舉既露骨又粗鄙,在印度的歐洲人很少願意用這種方式弄臟他們的手)。饋贈的方式,可能是交情或尊敬,熱情的款待,或對某些“善事大義”的慷慨捐款。但是最被看重的方式,則是對英國統治的忠誠。

——卡裏特(M.Carritt,1985,pp.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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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之際,曾有幾個國家——多數是沿北大西洋岸邊——不費吹灰之力,便征服了世界上其他非歐系的國家。在這幾國的勢力範圍以內,它們倒不忙著占領並統治臣下之地,卻靠政治經濟的系統,加上其組織及科技,在各地建立了比直接統治更為優越的無上地位。資本主義與資產階級社會,不但改變了世界,統治了世界,更成為一種模範的典型。1917年以前,且是全人類唯一的模範,凡不願被時代巨輪掃過或輾死之人,莫不以其為師。1917年後,蘇維埃共產主義雖然提供了另一條路,但是在基本上,仍然屬於同種性質的典範,不同之處僅在於共產黨揚棄了私有企業與自由主義的制度。因此,少數幾個國家,在19世紀臣服了世界上眾多國家,成為人類共主。而對非西方國家來說,甚至更精確一點,對西方世界北部以外的國家而言,它們在20世紀的一頁歷史,根本上就決定於其與作為時代共主的幾個國家之間的關系。

在如此依存主調之下,史學家若想從國際角度觀察“短20世紀”的演變之勢,筆下的地理重心,難免出現不對稱的情況。然而除此處理方式之外,別無他途。這種做法,絕非認同任何民族甚或種族優越的心態,也不表示史學家贊同那些國家至今仍存在的自滿意識。事實上,本人在此聲明,堅決反對湯普森(E.P.Thompson)所稱,一些先進國家對落後貧窮地區持有的“無比恩惠”的優越態度。可是事實俱在,在“短20世紀”的年代裏,世界上絕大部分地區的歷史是屬於被動的他處衍生(derived),而非主動性的原生自發(original)。各處非資產階級性質社會中的優秀分子,紛紛模仿西方先進國家開拓的榜樣。西方模式,基本上被視為代表著開創進步的社會。其形式,體現於財富與文化的雄厚;其手段,出於經濟及科技的“開發”;而其組織,則立於資本主義或社會主義的各式變體。[1] 除了“西化”“現代化”,或隨便你愛怎麽稱呼就怎麽稱呼它的名稱,世界上其實並沒有第二個可供實際參考的模式。反之,也只有政治上為了好聽,才出現把“落後現象”細分為各種不同層次的委婉說法(列寧就曾經迫不及待地將他自己的祖國,與其他“殖民落後國家”劃清界限)。殖民地紛紛獨立之後,國際外交上便充盈著這一類虛飾的名詞(如“欠發達”“發展中”等等)。

達到“發展”目的的實際操作模式,可以與多種不同的信仰意識形態並行不悖,只要後者不妨礙前者的實行即可。比如發展中國家,如信仰伊斯蘭教不因為《古蘭經》未曾認可,或尊奉基督不由於《聖經》從未允許,更不因為與中古騎士風格相違或不合於斯拉夫精神,便因此禁止機場的興建。反之,一國的信仰基調,若不單單在理論上,並且在實際上與“開發”過程大唱反調,其開發結果便注定失敗。不怕刀槍入,可令彈頭反轉去,不管眾人對這些奇門遁甲的神術信得多麽入迷多麽虔誠,不幸的是,法術神技卻從來也沒有靈驗過。電報電話,可比通靈大師的感應術來得有效多了。

然而如此說法,並非看輕各個社會本身特有的傳統、信仰與意識觀念。舊社會在接觸“開發”之際,原有的觀念或許修正,也可能始終一成不變,但是必將以此為依據對新世界做出價值判斷。比如說,不論是傳統主義或社會主義,兩方都同時看出,在資本式自由主義經濟高呼勝利之余——包括政治層面在內——人生道德卻蕩然無存,人與人之間的聯系全失,唯一的關系,只剩下亞當·斯密(Adam Smith)所謂的人類“交易性格”(propensity to barter),人人只顧追求個人的滿足與利益。就維系道德體系、重整人生秩序而言,就確認“開發”“進步”造成的毀壞而言,隨著船堅炮利、教士商人,以及殖民官吏而帶來的新觀念,往往不如資本主義出現以前,或非資本主義式的思想意識和價值系統來得有價值。因此,後者便動員傳統社會的群眾,起來對抗資本主義或社會主義代表的現代化,或者更確切地說,一同對抗將資本主義或社會主義文化輸入的外來侵略者。不過,傳統思想的力量有時雖然頗為成功,但是事實上在20世紀70年代以前,凡在落後世界發動的自由解放運動,很少有受傳統或新派傳統意識激發或由其完成者。唯一的例外,只有基拉法特(Khilafat)運動在英屬印度發起的保王運動(編者注:1920—1922年間的伊斯蘭教區域性叛亂)。他們要求保留土耳其蘇丹的名號,作為世界各地信徒的哈裏發(Caliph),伊斯蘭教國王之意,並主張維持原奧斯曼帝國在1914年的疆界,以及由伊斯蘭教徒取得伊斯蘭聖地的控制權(Holy Places of Islam),包括巴勒斯坦地區。運動為時雖短,卻可能是迫使印度國大黨(Indian National Congress)采取大規模不合作平民抵抗的主要原因之一(Minault,1982)。然而在宗教名義下發起的群眾動員——“教會”對平民百姓的影響力,畢竟仍大於世俗“國王”——多屬防守姿態。不過偶爾也有宗教大軍沖鋒陷陣,領頭頑強抗敵的情況出現。比如墨西哥的農民,即曾在“基督國王”的大旗之下,奮起抗拒墨西哥革命政教分離的運動(1926—1932)。在其史官的筆下,農民的壯舉化作史詩般浩蕩的“基督精兵”(Meyer,1973—1979)。除此之外,以宗教激進主義者為主力的大規模動員力量,一直到20世紀最後的數十年間,方才出現成功的事例——在這些新一代的知識分子中間,甚至產生一股回歸傳統的奇異現象。矛盾的是,新一代所要回歸的,若在當年他們有學問的祖父、父親眼裏,卻恐怕都是務必掃除的迷信野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