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意大利指南針上的指針

“如果佛羅倫薩注定要被暴君統治,那絕對找不到比他更優秀、更令人愉快的人選了”

1480年3月洛倫佐回到佛羅倫薩時,受到了比他祖父1434年從流放地返回時更熱烈的歡迎。戰爭期間,推翻他的努力反復上演。裏亞裏奧家族不斷籌劃他的毀滅,吉羅拉莫·裏亞裏奧更是兩次試圖找人暗殺洛倫佐。現在,盡管支付給卡拉布裏亞公爵的巨額賠償款引發了一些抱怨,但洛倫佐在佛羅倫薩的地位已經不可動搖了,而且他還會抓住一切機會讓自己的位置更加穩固。

直到此時為止,如米蘭大使所說,洛倫佐已經“下定決心以祖父為榜樣,用盡一切憲法允許的手段”來維持自己的統治地位。事實上,他還決心不做任何會刺激佛羅倫薩人敏感神經的事。不過他在那不勒斯逗留了這麽長的時間,已經讓美第奇家族在佛羅倫薩的統治面臨危機,這讓洛倫佐意識到只有為自己的統治提供更穩固的基礎,才能讓它提升至新的層次。洛倫佐從那不勒斯回來後不到一個月,應對戰爭帶來的經濟困局便成了組建一個新的最高司法委員會的絕好理由。最高司法委員會立即批準成立一個七十人委員會,當選委員任期5年。新委員會接管了選舉官選舉執政團官員的權利,執政團將來則不再享有提起重要法案的權利。委員會還可以從內部成員中選舉成立兩個政府機構,一個是負責外交政策的八人外交軍事事務團(Otto di Pratica),另一個是負責內政和金融的十二行政長官團(Dodici Procuratori)。執政團和百人團的權力都被極大限制了,七十人委員會成為實質上的佛羅倫薩政府。

此時的洛倫佐並不能完全控制這個政府。波利齊亞諾稱他是佛羅倫薩的領袖(caput);其他人則用曾經授予其祖父的“國父”稱號來敬稱他。不過七十人委員會出於嫉妒往往會死守自己的政治獨立,並不總是願意順著洛倫佐的心意。他不得不向那些搞不清楚狀況的外國使節解釋為什麽他不能決定國家的某項政策,因為他“只是一個市民,而不是佛羅倫薩的執政團官員”。他承認自己享有比自己身份多得多的權力,但即使是他“也不得不耐心地尊重大多數人的意見”。讓別人以為他的影響力並沒有那麽大是對他有好處的,這樣既可以避免向朋友兌現昂貴的人情——就像他的祖父被教皇加裏斯都三世(Calixtus Ⅲ)要求資助十字軍東征一樣,又可以反駁反對者阿拉曼諾·迪·菲利波·裏努奇尼(Alamanno di Filippo Rinuccini)稱他為獨裁者的指責。事實上,洛倫佐的影響力是廣泛、有說服力的,且通常是決定性的。當洛倫佐告訴某個委員或官員他想要如何處理某件事的時候,他的意見都會被遵照執行;當他提議某人應當被選入某個部門的時候,這個人通常也會按他的意思當選。他可能永遠不會接受“共和國領袖”之類的正式頭銜,但是在他去世後,一份官方文件中稱他為“第一市民”(vir primarius nostrae civitatis),這一點是無人能否認的。他的敵人當然會毫不猶豫地給他貼上暴君的標簽,但是如弗朗切斯科·圭恰迪尼承認的那樣,“如果佛羅倫薩注定要被暴君統治,那絕對找不到比洛倫佐更優秀、更令人愉快的人選了”。這個觀點在佛羅倫薩城裏絕對不乏支持者,特別是那些相對貧困的人們。對他們而言,洛倫佐是不是專制者並不重要。在他的統治下,他們能吃飽飯,能有激動人心的公共節日,而且能享受到——或者說大部分人能享受到——公平正義。蘭杜奇就在日記中記錄了一個可憐人受到的不公待遇:

在1480年10月15日這一天,一名隱士(被指控曾試圖刺殺洛倫佐)死在了聖瑪麗亞諾瓦醫院裏,他已經被各種酷刑折磨得不成人形。他們說行刑者削掉他的腳底後將他的腳拿到火上烤,直到上面的脂肪都化去了,然後又讓他站起來到結晶的粗鹽上走,他就是這樣被折磨致死的。然而,最終也沒有關於他是否有罪的定論,有人說有,有人說沒有。

雖然洛倫佐在佛羅倫薩的地位穩固了,但美第奇銀行的財富卻迅速縮水。洛倫佐並不像祖父那樣善於經營;他給了分行經理們太多的權限,而且過分依賴於那位趨炎附勢、阿諛逢迎的總經理弗朗切斯科·薩塞蒂(Francesco Sassetti)的不明智建議。當被人提醒要提防薩塞蒂的許多政策時,洛倫佐往往會承認自己“並不是很明白這些事情”,然後就把別人的建議拋到腦後了。因為管理失誤和在玫瑰戰爭期間過度貸款給愛德華四世(King Edward Ⅳ),美第奇倫敦分行被迫關門,布呂赫分行隨後也崩潰了;然後是米蘭分行,當年由弗朗切斯科·斯福爾紮贈送給科西莫的營業場所也被賣給了“摩爾人”洛多維科。裏昂、羅馬和那不勒斯的分行在經營上也都遇到了困難,一方面是因為管理失誤,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整個佛羅倫薩銀行業的崩壞,在隨後的12年中,它將徹底走向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