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從毛澤東眼中走進蘇區

(1)土地占有狀況

和王明相比,中央蘇區時期的毛澤東還沒有可能對國內國際政治變化作出全面思考,他的全副精力都投入到了蘇區的壯大發展中。第五次反“圍剿”期間,毛澤東雖已淡出中共中央最高決策層外,但其在中央蘇區的影響仍然不可小覷,正如共產國際代表談到的,即使中共中央很多領導人到達蘇區後,“毛澤東迄今還是有聲望的領袖”,[51]而此時中共中央的一系列決策,其實也或正或反地都可以看到毛澤東的影子。幾十年之後,重新梳理這一段歷史時,最能體會到毛澤東風格特點的,是他注重調查研究的思想和工作作風。尤其是其《尋烏調查》,留下了當年贛南社會生活的真實風貌,成為回顧這一段歷史不可多得的寶貴材料。

作為一個信仰馬克思主義的革命家,毛澤東的調查對中央蘇區的階級分化狀況投入了相當大的熱情,應該說,雖然有明顯的政治目的,但其實地調查仍有著相當的客觀性。從調查細致、數據詳盡的《尋烏調查》看,當時尋烏全縣農村人口成分是:大地主(收租500石以上的)占0.045%,中地主(收租300石到500石的)占0.4%,小地主(收租200石以下的)占3%,富農(有余錢放債的)占4%,中農(夠食不欠債的)占18.255%,貧農(不夠食欠債的)占70%,手工工人占3%,遊民占1%,雇農占0.3%。土地占有情況是:公田占40%,地主占30%,農民占30%。[52]這一調查結論和更廣泛的調查數據對照看,有著相當的一致性。相對而言,並不是在實地所作的《興國調查》,有關數據就值得斟酌,該調查認為興國永豐圩地主、富農占地達70%,公田為10%,中農占地15%,貧農為5%,並由此得出結論:“真正的剝削階級(地主富農),人數不過百分之六,他們的土地卻占百分之八十。其中富農占去百分之三十,公堂土地又有許多在富農掌握中,若不平分富農的土地,多數人土地不足的問題便難解決。”[53]因為不是實地調查,結論未給出實際的數據加以支撐,而由一個圩的狹小地區推導出土地政策的做法和毛澤東一貫強調的深入、全面調查然後得出結論的做法也不盡相同。之所以會這樣,了解一下毛澤東做調查的背景就可以知道,當時正是中共中央根據共產國際指示要求進一步打擊富農、與黨內所謂“富農路線的發展”[54]作鬥爭之時,毛澤東調查中關於平分富農土地的說法,和這一指示是分不開的。以中共的組織原則,即使像毛澤東這樣注重實際、獨立性極強的領導人,在一些重大原則問題上,也無法擺脫居於發號施令地位的指導者的命令。問題在於,關於蘇區階級分化、土地關系的判斷,和正確制定土地政策、深入開展土地革命有著極其重要的關系,即連身在實地的毛澤東尚且無法獨立做出自主深入的調查研究,遑論當時遠離蘇區農村實際的中共中央。

關於江西、福建這兩個蘇維埃革命基本區域的土地占有情況,除毛澤東的調查外,還有來自多方面的不同材料。當時,一些有關機構也對土地占有情況作過調查。據1933年福建上杭的調查,該縣43293戶居民中,地主占3.6%,占地30.5%;自耕農(實際即富農和富裕中農)占5.3%,占地5.4%;自耕兼租種農戶占88.4%,占地64.1%;佃農占2.7%。[55]福建龍巖1943年調查自耕農、半自耕農占66.62%,佃農占33.38%。[56]贛縣七鯉鄉抗戰中期調查的500戶居民中,地主占4.2%,自耕農和半自耕農占37%,佃農占45.2%,雇農占0.4%,其他13.2%。[57]中共贛東北黨對江西樂平的調查也顯示,該地土豪、自耕農、半自耕農、佃農、雇農的占地比例分別是2%、40%、30%、5%、5%。[58]這些調查結果顯示的數據雖然在分類上有所區別,但從不同角度反映的土地分配狀況是相近的,即以自耕農和半自耕農占人口相當多數,地主占有遠超過其人口比例的土地,一般自耕農和半自耕農也擁有相當數量土地。

南京政府土地專門人員所作的蘇區土地占有情況調查較多強調土地的分散情況,其對江西新幹的調查結果顯示:“新幹第四區謙益村,自耕農占百分之四一點二一,半自耕農占百分之四六點二一,佃農占百分之八點四九,雇農占百分之三點六四。”[59]這一數據中,自耕農和半自耕農占據了絕對的優勢,雖然這和福建上杭調查有相似之處,但和江西全省數據有一定差異,不排除其在選樣上有偏向自耕農占優勢地區的可能。因此,他們的調查結論多是:“安遠、尋烏、信豐三縣,大都聚族而居,各村之土地,為各村民所有者,占大多數。”[60]蓮花、永新、寧岡三縣,“以前均系小農作業之自耕農制,純粹收租之地主,與貧無立錐之佃農,均占極少數,大地主則尤為稀少”。[61]其調查結果具體可列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