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紅軍的正規化建設和防禦原則

在第五次反“圍剿”準備過程中,紅軍的正規化建設受到較多的重視。應該指出,隨著紅軍的逐漸壯大,蘇維埃區域逐漸穩固,紅軍正規化建設得到更多強調確屬順理成章。博古在第五次反“圍剿”前夕對紅軍將士提出要求:

第一,我們應該最好的來使用我們現有的武器,射擊、刺殺、高射、手榴彈之擲拋、機關槍自動步槍之熟練的使用,火力之配備及協同動作,基本動作之純熟,警戒的嚴密,行軍、夜間動作、沖鋒等等,必須使得我們在這些方面,我們應該發揚到最高限度,最好的最精確的熟練的使用我們一切現有的武器與技術。第二,我們必須最好的來防禦一切敵人的新式武器與奪取他們來武裝自己。譬如防空對空射擊、防毒、坦克車、裝甲淺水兵艦等等,在五次“圍剿”中必定將更多更大的采用這種新式武器,我們必須使每一個指揮員戰鬥員都了解這些武器作用與效能以及抵抗他的方法,不致於在它突然出現時,給我們以慌亂或重大的損失,並且要奪取這些武器為我們使用。第三,對於指揮員應該是更大的加深戰術與戰略的研究,要最靈活的運用我們在國內戰爭中豐富的經驗及最新戰略與戰術的原則。[87]

在蘇維埃運動中享有很高聲譽的領袖方志敏也提出:“遊擊主義的殘余,什麽事都隨便、馬虎、不認真,以軍事為兒戲,這是我們創造鐵的紅軍的工作中最有害的殘余。”[88]其實,毛澤東對紅軍的遊擊主義和正規化建設曾有中肯評價,他認為:“遊擊主義有兩方面。一方面是非正規性,就是不集中、不統一、紀律不嚴、工作方法簡單化等。這些東西是紅軍幼年時代本身帶來的,有些在當時還正是需要的。然而到了紅軍的高級階段,必須逐漸地自覺地去掉它們,使紅軍更集中些,更統一些,更有紀律些,工作更周密些,就是說使之更帶正規性。在作戰指揮上,也應逐漸地自覺地減少那些在高級階段所不必要的遊擊性。在這一方面拒絕前進,固執地停頓於舊階段,是不許可的,是有害的,是不利於大規模作戰的。”[89]這都正面肯定了一定條件下紅軍正規化建設的必要性。

根據紅軍逐漸正規化的原則,第五次反“圍剿”開始前,紅軍指揮部對紅軍編制作了若幹整頓:“縮小部隊編制,由七千余減為五千余人、槍由三千八百減為三千五百為一師。充實戰鬥員,大大減少非戰鬥員和雜務人員,以適合於山地戰和幹部能力。”[90]營、連、排、班的編制也予以精簡、充實,每連九個步兵班,一個輕機槍班,每班9人。這一整頓原則和國民黨軍一樣,都是精簡編制,便於部隊運動,適合在山地作戰。顯然,紅軍加強正規化建設、提高正規作戰的能力並不等於說否定運動戰、遊擊戰的方針,而是要求部隊更統一、集中,紀律更嚴明,作戰能力有更大的提高。蘇區中央局在答復湘贛省委的報告時明確指出:“你們在報告上提到要消失(滅)遊擊戰爭的殘余,或遊擊的殘余,這是錯誤的。對遊擊戰爭我們不但不反對,並且在革命戰爭中時時要運用他。”[91]反對的只是“遊擊主義的殘余(不愛惜武器忽視軍事技術等)”。[92]

第五次反“圍剿”開始前後,中革軍委之所以更多強調正規化,和國民黨軍的逼迫直接相關。1933年3月,中共中央在給鄂豫皖省委的信中強調:

在從前的時期,為建立並鞏固蘇區以反抗敵人,舊的遊擊戰爭是充分的,因為當時的敵人還沒有很好的準備,用很大的力量向我們進攻。但只是這個策略,決不能破壞敵人強大的力量,決不能防止敵人在我們蘇區周圍築起堡壘與交通網。起初,我們軍隊還缺乏強大而有組織的單位,便使我們在當時難於做正式的戰爭。但在這數年之間,我們的武裝力量,不僅在數量上增加,而且軍備和組織上也大大進步了,遊擊戰與正規戰的適當配合,已為可能之事;這個配合作戰,更因為敵人之變更策略而成為必需。[93]

周恩來在1934年初也指出:“我們現在已開始進行堡壘戰、陣地戰、夜間戰鬥。這是實際戰鬥的要求使我們走上了這一步,自然我們主要的作戰形式還是運動戰。但目前已常常可以看到,遭遇戰、運動戰很快就轉成陣地戰……自然,我們要求從運動戰中來消滅敵人,這是最有把握的。但是敵人不會總是那樣蠢笨,我們要估計到各種情況中的戰鬥。”[94]

從國共兩軍當時的對壘狀況看,面對國民黨軍日漸強盛的進攻,紅軍在被迫進行的對壘作戰中,確實面臨著加強部隊整頓、訓練及提高作戰能力的任務,當時有關戰報清楚地顯示出紅軍作戰能力、素養的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