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我的文學青年生涯

  一九九六年初,我把一個大信封投入郵筒,然後又用手指探了探投信口,看看是否落了進去。信封上的地址是“上海市巨鹿路675號《收獲》雜志社”,裏面裝的是我的一篇歷史散文:《無處收留:吳三桂》。

  十五年過去了,直到今天,我也沒收到《收獲》雜志的回信。不過,我的“體制內文學生涯”確乎可以從初次投稿這一天開始算起。

  只有經歷過八十年代的人,才能明白“作家”這個字眼兒,在那個年代意味著什麽。

  那是一個人人捧讀文學期刊的時代。一篇小說在稍知名一點的文學刊物上發出來,則舉國皆知,人人談論。那是一個作家是社會精神導師的時代。

  人們相信作家是社會的良心,是正義的化身,是未來的宣告者。那個時候,寫作可以徹底改變一個人的命運,發表一篇引起關注的小說,就可以使一個人從社會底層一夜之間變成萬眾矚目舉國議論的焦點。一個人如果揣本詩集,號稱熱愛文學,就可以行走天下(套用高曉松的話“那時的人們相信彈琴的孩子都是好孩子”,人們相信會寫詩的孩子更是好孩子),人心如同白蓮花,剛剛綻開。

  我就是在這樣的氛圍中長大,而我身處的遼寧省朝陽市,又是一個對文化和文學抱著特別質樸的尊重的邊地古城。去年我回朝陽辦理母親的醫療報銷事宜(母親是在朝陽市退休的),異地報銷手續繁瑣,工作人員表情慵懶,公事公辦,眼看著一天之內不可能辦完。陪我去的表妹夫很機靈,對工作人員說,他是個作家!說著把我剛送他的一本書拿了出來。

  頓時整個辦公室人都轟動了,每個人都站起來,爭相傳閱這本書。科長給我端來了椅子,請我坐下,另一個人遞上了熱水。人們如同對待一個前來視察的大人物。一路綠燈,很快全部辦妥。

  在“作家”如此貶值的時代,此地對文字還保持著如此淳樸的尊重,那麽可以想象二十年前這種尊重會是何等盛大!

  古城裏的人認為讀書肯定是一件好事。並沒有人教導自己熱愛閱讀,但是書籍幾乎是小時候除遊戲之外唯一的娛樂。初中時,我在朝陽市圖書館和市政府圖書室各辦了一個借書證。別無選擇,借回家的都是“名著”,當然,是那些勉強能看懂的名著。什麽《大衛·科波菲爾》、《魯濱遜漂流記》、《基督山伯爵》、《名利場》……記得有一年夏天去北戴河旅遊,我坐在大客車的第一排,手裏捧了一本厚厚的《憤怒的葡萄》,因為看不懂而憤怒了一路。

  一個初中生看《憤怒的葡萄》,這就是我成長年代的文化景觀。一方面我們沒太多書可讀,另一方面,撞到手裏的書大致都有著堅硬的品質,把每個讀者都練成了鉆頭。淺閱讀、輕閱讀、軟閱讀這些詞匯,當時尚未出現。

  更多的文學熏陶發生在上大學的九十年代初,大學圖書館裏的書畢竟更多。王安憶、韓少功、莫言、韓東、王朔,一本接一本。高中時沒讀下去的《戰爭與和平》重新再讀,從此迷上了托爾斯泰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經歷了這些之後你沒法不成為一個文學青年。

  但是工作以前我並沒有認真想過當一個作家。在大學裏,我業余時間大量投入書法和篆刻之中,加入了大學的書法協會。除了“作家”這兩個字在我心目中過於崇高之外,還因為我莫名其妙地認為當作家是起碼要人到而立有了閱歷後才能嘗試的事(形成這個印象也許是因為八十年代風靡一時的作家大多是有了一把年紀的知青出身)。

  開始寫作發生在上班一年之後。寫作的動因相當簡單:無聊。大學畢業之後,本來是想好好工作,先“混”上(用我爸的話來說,是“熬”成)副處級,能用公款請客吃飯,在小城市裏有地位有面子,這是一個北方小城長大的人的普遍理想。但是一九九四年大學畢業進入葫蘆島市建設銀行工作之後,我發現“混”和“熬”對我來說是相當困難的事:一個星期的工作,基本上一兩天就能處理完。其他的大部分時間,主要都用來打撲克。那個時候,國有銀行還沒有進行股份制改革,工作氛圍和政府機關差不多。我記得有相當一段時間,每天上班之後不久,我們科裏幾個人就把門上的玻璃亮子用報紙一糊,在裏面拱豬、炸金花,一打就是一整天。

  這樣的生活雖然自在,但時間長了,未免覺得空虛無聊。還有什麽更好的打發時間的方式呢?在單位沒法寫毛筆字或者畫畫。那麽,寫點東西吧。

  我想起我似乎還真有一點“文學天才”:小學五年級的時候,我的作文曾經被老師當作範文。托爾斯泰說過,成為作家最重要的是要有強烈的虛榮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