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 大結局 第四章 夜半歌聲(第2/5頁)

他痛苦地擡起頭,卻只看到了一雙冷酷的眼睛和嘲弄的眼神。

那一刻,他的威望、自信、以及抵抗的決心,終於徹底崩潰。

精神近乎失常的魏忠賢離開了宮殿,但他沒有回家,而是去了另一個地方,在那裏,還有一個人,能挽救所有的一切。

魏忠賢去找的人,叫做徐應元。

徐應元的身份,是太監,不同的是,十幾年前,他就是崇禎的太監。事到如今,只能求他了。

徐應元是很夠意思的,他客氣地接待了魏忠賢,並給他指出了一條明路:立即辭職,退休回家,可以保全身家性命。

魏忠賢思前想後,認了。

立即回家,找人寫辭職信,當然,臨走前,他沒有忘記感謝徐應元對他的幫助。

徐應元之所以幫助魏忠賢,是想讓他死得更快。

和魏忠賢一樣,大多數太監的習慣是見風使舵,落井下石。

一直以來,崇禎都希望,魏忠賢能自動走人(真心實意),畢竟閹黨根基太深,這樣最省事。

在徐應元的幫助下,第二天,魏忠賢提出辭職了,這次他很真誠。

同日,崇禎批準了魏忠賢的辭呈,一代巨監就此落馬。

落馬的那天,魏忠賢很高興。因為他認為,自己已經放棄了爭權,無論如何,崇禎都不會也沒有必要趕盡殺絕。

一年前,東林黨人也是這樣認為的。

應該說,魏忠賢的生活是很不錯的,混了這麽多年,有錢有房有車,啥都不缺了。特別是他家的房子,就在現在北京的東廠胡同,二環裏,黃金地段,交通便利,我常去附近的社科院近代史所開會,曾去看過,園林假山、深宅大院,上千平米,相當氣派,但據說這只是當年他家的角落,最多也就六分之一。

從河北肅寧的一個小流氓,混到這個份上,也就差不多了,好歹有個留京指標。

但這個指標的有效期,也只有三天了。

天啟七年(1627)十一月一日,崇禎下令,魏忠賢勞苦功高,另有重用——即日出發,去鳳陽看墳。

得到消息的魏忠賢非常沮喪,但他不知道,崇禎也很沮喪。

崇禎是想幹掉魏忠賢的,但無論如何,魏公公總算是三朝老監,前任剛死兩個月,就幹掉他實在不好意思。

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改變了他的決定。

當他宣布趕走魏忠賢的時候,有一個人站了出來,反對他的決定,而這個人,是他做夢都想不到的。

或許是收了錢,或許是說了情,反正徐應元是站出來了,公然為魏忠賢辯護,希望皇帝給他個面子。

面對這個伺候了自己十幾年,一向忠心耿耿的老太監,崇禎毫不猶豫地做出了抉擇:

“奴才!敢與奸臣相通,打一百棍,發南京!”

太監不是人啊。

順便說一句,在明代,奴才是朝廷大多數太監的專用蔑呼,而在清代,奴才是朝廷大多數人的尊稱(關系不好還不能叫,只能稱臣,所謂做奴才而不可得)。

這件事情讓崇禎意識到,魏忠賢是不會消停的。

而下一件事使他明白,魏忠賢是非殺不可的。

確定無法挽回,魏公公準備上路了,足足準備了三天。

在這三天裏,他只幹了一件事——打包。

既然榮華於我如浮雲,那就只要富貴吧。

但這是一項相當艱苦的工作,幾百個仆人幹了六天,清出四十大車,然後光榮上路,前呼後擁,隨行的,還有一千名隸屬於他本人的騎兵護衛。

就算是輕度弱智的白癡,都知道現在是個什麽狀況,大難當頭,竟然如此囂張,真是活膩了。

魏忠賢沒有活膩,他活不到九千九百歲,一百歲還是要追求的。

事實上,這個大張旗鼓的陣勢,是他最後的詭計。

這個詭計的來由是歷史。

歷史告訴我們,戰國的時候,秦軍大將王翦出兵時,一邊行軍一邊給秦王打報告,要官要錢,貪得無厭,有人問他,他說,我軍權在手,只有這樣,才能讓秦王放心。

此後,這一招被包括蕭何在內的廣大仁人志士(識相點的)使用,魏忠賢用這招,說明他雖不識字,卻還是懂得歷史的。

可惜,是略懂。

魏公公的用意是,自己已經無權無勢,只求回家過幾天舒坦日子,這麽大排場,只是想告訴崇禎老爺,俺不爭了,打算好好過日子。

然而,他犯了一個錯誤——沒學過歷史唯物主義。

所謂歷史唯物主義的要點,就是所有的歷史事件,都要根據當時的歷史環境來考慮。

王翦的招數能夠奏效,是因為他手中有權,換句話說,他的行為,實際上是跟秦王簽合同,我只要錢要官,幫你打江山,絕不動你的權。

此時的魏忠賢,已經無權無官,憑什麽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