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論史篇】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一) 作者錢穆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作者錢穆,是錢偉長的叔叔。

我很早以前,就想寫一部中國政治制度史。一則我認為政治乃文化體系中一要目。尤其如中國,其文化精神偏重在人文界。更其是儒家的抱負,一向著重修齊治平。要研究中國傳統文化,絕不該忽略中國傳統政治。辛亥前後,由於革命宣傳,把秦以後政治傳統,用專制黑暗四字一筆抹殺。因於對傳統政治之忽視,而加深了對傳統文化之誤解。我們若要平心客觀地來檢討中國文化,自該檢討傳統政治,這是我想寫中國政治制度史之第一因。再則我認為政治制度,必然得自根自生。縱使有些可以從國外移來,也必然先與其本國傳統,有一番融合媾通,才能真實發生相當的作用。否則無生命的政治,無配合的制度,決然無法長成。換言之,制度必須與人事相配合。辛亥前後,人人言變法,人人言革命,太重視了制度,好像只要建立制度,一切人事自會隨制度而轉變。因此只想把外國現成制度,模仿抄襲。甚至不惜摧殘人事來遷就制度。在新文化運動時期,一面高唱民主,一面痛斥舊傳統,舊文化。我們試問是否民主政治可以全不與此一民族之文化傳統有關聯,而只經幾個人的提倡,便可安裝得上呢?而且制度是死的,人事是活的,死的制度絕不能完全配合上活的人事。就歷史經驗論,任何一制度,絕不能有利而無弊。任何一制度,亦絕不能歷久而不變。歷史上一切以往制度俱如是,當前的現實制度,也何嘗不如是。我們若不著重本身人事,專求模仿別人制度,結果別人制度,勢必追隨他們的人事而變,我們也還得追隨而變,那是何等的愚蠢。其實中國歷史上以往一切制度傳統,只要已經沿襲到一百兩百年的,也何嘗不與當時人事相配合。又何嘗是專出於一二人之私心,全可用專制黑暗四字來抹殺?這是我想寫一部中國政治制度史之第二因。但由於國家大局之動蕩,私人生活之不安定,而自己想寫的,感到比這一部書更重要的也還有,因此此書終於沒有寫。一九五二年三四月間,承何敬之先生要我講演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但講期只有五次,每次只限兩小時,又為旅途匆忙,以及其他條件,並不能對歷史上傳統制度詳細陳述,精密發揮,只擇漢唐宋明清五代略舉大綱。本來想再就講演記錄把在講演時未及提到的,略事增補。不幸講演完成,我及負傷養病,在此期間,沒有精力對此講稿,再事改進。只得就原記錄稿有與原講義旨走失處稍稍校正,而其他不再潤飾了。將來若償宿願,能寫出一部較詳備的中國政治制度史,則屬至幸,而此書得以搶先呈教於讀者之前,亦可稍自欣慰,並在此致謝何先生之美意。若無何先生這一番督命,連此小書,也不會有倉促完成之望的。此稿初成,在一九五二年八月我在台中養病時。嗣後又有邀約,請寫一本“研究中國歷代政治制度”的教材,截稿期限甚迫,乃就此稿稍加修改,如唐代的兩稅制,明代的賦稅制度等,均有若幹新資料補入,較原稿稍微充實,然恐尚多疏漏謬誤,切盼讀者之指正。

一九五五年八月錢穆於香港

第一講 漢代

一、 漢代政府組織

甲、皇室與政府

嚴格說來,要到秦漢才是中國歷史上正式有統一政府。秦以前的中國,只可說是一種封建的統一。只要到秦漢,中央方面才有一個更像樣的統一政府,而其所轄的各地方,也已經不是封建性的諸侯列國並存,而是緊密隸屬於中央的郡縣制度的行政區分了。因此講中國傳統政治,可以徑從秦漢講起,以前暫略不論。秦代只是漢代之開始,漢代大體是秦代之延續。所以秦代暫亦不講,而只講漢代。現在專說漢代政府究是怎樣組織的?我們要看政府的組織,最重要的是看政府的職權分配。在此方面,我亦只想提出兩點來加以申說。第一是皇室與政府之職權劃分,第二是中央與地方的職權劃分。我們知道:秦以後,中國就開始有一個統一政府,在一個統一政府裏,便不能沒有一個領袖。中國歷史上這一個政治領袖,就是皇帝。這皇帝又是怎樣產生的呢?在中國傳統政治裏,皇位是世襲的——父親傳給兒子。若用現代政治眼光來衡量,大家會懷疑,皇帝為什麽要世襲呢?但我們要知道,中國的立國體制和西方歷史上的希臘、羅馬不同。他們國土小,人口寡。如希臘,在一個小小半島上,已包有一百幾十個國。他們所謂的國,僅是一個城市。每一個城市的人口,也不過幾萬。他們的領袖,自可由市民選舉。只要城市居民集合到一曠場上,那裏便可表現所謂人民的公意。羅馬開始,也只是一城市。後來向外征服,形成帝國。但其中央核心,還是希臘城邦型的。中國到秦、漢時代,國家疆土,早和現在差不多。戶口亦至少在幾千萬以上。而且中國的立國規模,並不是向外征服,而是向心凝結。漢代的國家體制,顯與羅馬帝國不同。何況中國又是一個農業國,幾千萬個農村,散布全國,我們要責望當時的中國人,早就來推行近代的所謂民選制度,這是不是可能呢?我們若非專憑自己時代判斷,來吞滅歷史判斷,我們應該承認皇位世襲,是中國已往政治條件上一種不得已或說是一種自然的辦法。況且世界各國,在歷史上有皇帝的,實在也不在少數。我們不能說,中國從前不用民主選舉制,而有一個世襲的皇帝,便夠證明中國傳統政治之黑暗與無理性。在封建時代,本來有很多家庭有他們世襲的特權,這些皆所謂貴族。但從秦漢以後,封建制度早已推翻。單只皇室一家是世襲的,除卻皇帝可以把皇位傳給他兒子以外,政府裏便沒有第二個職位,第二個家庭,可以照樣承襲。郡太守不能把郡太守的職位傳給他兒子,縣令不能把縣令的職位傳給他兒子。這已是政治制度上一項絕大的進步。從前封建時代,政府和家庭,有分不開的關系,現在則不然了。組織政府的是一個一個人,不再是一個一個家。不過在那時,還留下一個很大的問題:便是皇室和政府的關系。皇室是不是即算政府?若把皇室和政府劃開,這兩邊的職權又怎樣分?這是秦漢時代首先遇到的一個大問題,也是此下中國政治史上一向要碰到的一個大問題。拿歷史大趨勢來看,可說中國人一向意見,皇室和政府是應該分開的,而且也確實在依照此原則而演進。皇帝是國家的唯一領袖,而實際政權則不在皇室而在政府。代表政府的是宰相。皇帝是國家的元首,象征此國家之統一;宰相是政府的領袖,負政治上一切實際的責任。皇權和相權之劃分,這常是中國政治史上的大題目。我們這幾十年來,一般人認為中國從秦漢以來,都是封建政治,或說是皇帝專制,那是和歷史事實不相符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