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論史篇】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二) 作者錢穆

四、唐代兵役制度

唐以前,中國兵役制度,遍及全民眾,可說是一種兵農合一制。依照現代人講法,這是一種社會經濟與國防武裝的緊密聯系。唐代兵役制度改變了,可說是另一種的兵農合一制。我們不妨說:兵農合一可有兩種方式:一是漢代的方式,一是唐代的方式。漢代的兵農合一,是寓兵於農,亦即是全農皆兵,把國防武裝寄托於農民的生產集團,生產集團同時即是武裝集團。唐代的兵農合一,則是寓農於兵,在武裝集團裏寄托生產,不是在生產集團裏寄托武裝。所以只能說是全兵皆農,而並非全農皆兵。把武裝集團同時變成生產集團,每個軍人都要他種田,卻並不是要每個種田人都當兵。這一制度,從北周蘇綽創始,唐代人不過踵其成規。從歷史上講來,唐制似乎又要比漢制好一些。因為中國國家大,戶口多,不需要全農皆兵。全農皆兵,反而變成有名無實,訓練不精。只要全兵皆農,不是軍人坐食餉糧,安逸無事,就夠了。這種全兵皆農制,在當時稱之為府兵。

為何叫府兵呢?上面講過,當時的地方政府分兩級,下一級是縣,上一級是州,這都是管地方行政的。府兵之府,是在地方那個行政區域州縣之外的另一種軍事區域的名稱。府是指的軍隊屯紮地。譬如在台北市,台北縣這一地區裏,另劃一個軍事區域,這區域就稱為府。唐代都稱之為折沖府,折沖府共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這些軍人又是怎樣來歷呢?當時戶口本分九等,這都是根據各家財富產業而定。我們只由此一節,也便想見當時的政治規模,還是值得我們注意的。你想在一千多年前,全國戶口就調查得很清楚,而且還要根據各家經濟情況分成九個等第,那是何等細密的用意!據當時法令,下三等民戶,是沒有當兵資格的,只在上等中等之中,自己願意當兵的,由政府挑選出來,給他正式當兵。當兵人家的租庸調都豁免了。這是國家對他們的優待。此外則更無餉給,一切隨身武裝,也許軍人自辦。這樣的人家集合上一千二百家,便成一個府,府就等於現在的軍區。若果某地是軍事要地,便在那地方設立一個府。募招上中等人家壯丁籍為府兵。這種府的數目,有時多,有時少。大概唐代全國共有六百個到八百個府。若假定這八百個府都是中府的話,那唐代全國便有八十萬軍隊,大概最少也有四十萬。而這四十萬乃至八十萬的軍隊,並不要國家一文錢,一粒米來給養,因為他們自己有田有地。他們一面保衛國家,一面還自立生產。這八百個府的三分之一(將近三百個),分配在中央政府附近,即唐代人之所謂關內,即山西函谷關以西長安四圍之附近地區。其余三分之二,四百到六百個府,便分布在全國,而山西和其他邊疆又比較多一些。其他地區又少一些,有一州只有一府的,或一州並無一府的。府兵也是到了二十歲才開始服役,每個府兵須到中央首都宿衛一年。此外都在本府,耕田為生,而於農隙操練。當宿衛的,叫做上番,番是更番之意,商販則正如漢人所謂踐更。只漢人踐更,是在地方服役,唐人上番,則向中央服役而已。府地距離中央五百裏的,宿衛一次得五番,一千裏的七番,一千五百裏者八番,二千裏十番,二千裏以外十二番。照番數計算,五百裏者往返兩次,適抵二千裏者往返一次。一千五百裏者往返三次,適抵二千裏以外者往返兩次。計番數,可以輪番到中央,上宿平均勞逸。若遇國家有事,則全國各府均可抽調,並不與宿衛番數相幹。這是說的兵隊。至於軍官呢?在中央直轄有十六個衛,每個衛,都有一個名稱,各衛的都設有大將軍。有事打仗,就由大將軍統領出征。待戰事結束,兵歸於府,將歸於衛。軍隊回到本鄉,在他府裏有一個折沖都尉,是主平時訓練的。所以唐代養兵,既不花一文錢,不費一粒米,而養將,也不使預問政事。除卻戰事外,也並不統帶軍隊。武官立功,以勛名獎勵。文官份品級,武官份勛階。故武官又稱勛官,勛官有爵號無實職。立功以後,最高的在朝做大將軍,多數還是回家種田。然而他獲有勛爵,國家社會對他自有某種優待。有時是經濟的,有時是名譽的。《木蘭詞》所謂策勛十二轉,勛位也是一級一級升上的,這不是升官,而是升勛。武官有勛無職,因此並不幹預政治,而自有其尊榮。唐代就根據這個府兵制度來統治全國,同時向外發展,變成當時全世界第一個強大的國家。

但後來府兵制度也失敗了,怎樣失敗的呢?這也不是當時人不要此制度,而實由於人事之逐步頹廢,而終至於不可收拾。第一,各地府兵都要到政府輪值宿衛,這些當宿衛的府兵,論其家庭經濟,都是很殷實的,平素的生活也都過得好,這因窮苦家庭的子弟根本不準當兵的。在唐太宗時,這種士兵到中央宿衛,皇帝自己也時同他們在宮廷習射。政府看得起他們,他們也就自覺光榮。後來天下太平,每常幾萬人輪番到中央,沒有事情做。皇帝當然也不再注意到他們了,於是今天某大臣要蓋花園,明天某親貴要造宅第,都向軍隊商量,借多少人手去幫忙。士兵變成了苦工,受人賤視。下次遇到上番值宿,便多逃亡規避。第二,在唐初,府兵出外打仗陣亡,軍隊立刻把名冊呈報中央,中央政府也馬上會下命令給地方,立刻由地方政府派人到死難士兵家裏去慰問,送他勛爵,給他賞恤。陣亡軍人的棺木還沒運回,而政府一應撫恤褒獎工作都已辦妥了。這等事關系極大,尤其在軍隊的精神上,有說不盡的鼓勵。我們看現代西方國家,也在這樣做。但中國唐代,早就這樣做了。到後來,軍隊和政府,還是犯了一個松懈病,疏慢病。軍隊士卒死亡,不一定即速呈報到中央,中央又不一定分頭轉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又不一定特為此事到他家裏,戰事也結束了,軍隊也復員了,但死者家屬,還不見政府派來人。死的似乎白死了,人心便這樣地漸漸失去了。此外已經有了相當勛位的軍人,正因為勛位僅僅是一種榮譽,並不與實職官員一般,換言之,他還是一個兵。而於是政府要員,有時還要派他去服力役,給差喚。因此勛位在身,不為榮而轉為辱。倘使別人稱呼你勛位如中尉、上校之類,已不是一種尊敬,而成了一種譏諷了。武官的勛名被人看不起,軍人的地位也就墮落了。後來愈趨愈壞,政府刻意開邊,開邊需要防戍邊疆的軍隊。本來府兵打完仗就復員,現在變成沒有復員了,要你長期戍邊。最初去戍邊的,還可交替輪番,後來後方不上緊,第二批新的不送出去,第一批舊的要想復員也復不成。於是兩年三年地繼續,而這些兵本都是殷實之家的子弟,他們的衣服、馬匹、兵器,都是自己置備制造隨身攜帶去的。因為他們田地不要租,又不要向國家當差服役,所以有力量自備武裝,長短肥瘦當然稱身,刀槍輕重,也能配合他的體力,馬的性格也懂得,他的生命要靠這些的,前途立功,也要靠這些,所以一切衣甲、兵器、馬匹都很好,很講究,很精良,這也是府兵之不可及處。而且那些府兵,仍恐國家薪餉不夠用,隨身還要帶點零用錢。唐代用絹作幣,大家攜帶絹匹,到了邊疆,邊疆的營官說:你們的絹匹該交給我,存放在儲藏室,待需要時再領取。於是故意叫士兵們作苦工,一天做八點鐘的,要他們做十點鐘,吃睡都不好,處處折磨他,希望他死了,可以把他存放的財物沒收。這許多事,正史所不載,要在許多零碎文件中,才可看出。然而正因為這許多事,唐代的府兵制度就垮了台。即如杜工部詩:“一從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營田,去時裏正與裹頭,歸來頭白還戍邊。”這就是說軍隊沒有復員,沒有休息了。於是府兵怕到邊疆,在本府先自逃亡。出外不返的,也都家破田荒,沒有後代了。後方兵員枯竭,政府有錢有勢,不在乎,臨時買外國人當兵。邊疆上逐漸都變成外國兵。安祿山、史思明,看他們名字是中國式的,而且是中國邊疆大吏,寄付與國防重任的,實際上就都是外國人。打平安史之亂的李光弼,與郭子儀齊名,其實李光弼也就是外國人。這是唐代一個特殊現象。這因唐代武功太大,四圍都成中國的下屬,唐太宗已被稱為天可汗,這如稱皇帝的皇帝,唐代實在太富太強了,他們忽忘了民族界線,他們不懂害怕外國人,不懂提防外國人,大量使用外國人當兵作將,結果才弄得不可收拾。於是唐代的府兵一變而成為藩鎮,軍閥割據,胡族臨制。那真是驚天動地的大變遷,那何嘗僅僅是一種政治制度的變動呢?所以我們要研究政治制度,也該放大眼光,不要單就制度來看制度才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