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卷【立馬橫槍篇】第12章.日蝕蒼黃 第3節(第2/5頁)

李弘疑惑地問道:“是嗎?可我這幾年碰到的幾位刺史,比如前幽州刺史劉虞劉大人、前涼州刺史耿鄙耿大人權力都非常大,還帶兵打仗,這又是怎麽回事?是不是現在的刺史職權更大了?”

“大人,這幾年叛亂叠起,戰火紛飛。天子為了能夠及時平叛,常常賜節符於刺史並授以軍政大權,但這只是非常舉措,並不是慣例。”余鵬解釋道,“我大漢國刺史監察之制始於孝武皇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孝武皇帝在全國各州設刺史部,州刺史假印綬,秩六百石,任期九年,期滿可升任郡守,秩卑而權重。州刺史每年八月開始巡行所部郡國,年底回京奏報。州刺史監察六件事,一是監察地方各豪族大戶是否觸犯禮制並田造宅、以強欺弱、以眾欺寡;二是監察郡守是否奉行詔書、遵守典制,有沒有背公向私、曲解詔書以自謀利、侵擾百姓、聚斂為奸;三是郡守是否任意斷案、不秉公執法以及治內自然災害和妖異祥瑞、流言蜚語;四是郡守是否為國家公正選拔人才;五是郡守子弟是否橫行不法;六是郡守是否勾結豪強、收受賄賂、損改正令。州刺史的職權僅限於這六個方面,除此之外,其他諸事均不在刺史部監察之列。

“本朝過去也有將刺史改為州牧的先例,但後來因為州牧權重,導致吏治腐敗,隨即又改了回來。先帝去年下旨將冀州、豫州、兗州、益州等數州刺史部改為了州牧,並州不在其列。今春先帝曾以董大人為並州牧,到了八月,蔡大人又奉旨重建了並州刺史部。”

“大人所要的監察和並州刺史部的監察有很大的區別。並州刺史部監察十個郡,監察各級官吏大大小小六個方面的事情,而大人所要的監察是十六個郡,監察的事情主要是肅貪。”余鵬說道,“所以,我認為大人有必要奏請天子,另行在北疆建立一個禦史監郡的府衙,此府就象鹽鐵都尉府、屯田校尉府一樣,直接受車騎大將軍府節制。這樣,大人的肅貪令就能長久而有效的堅持下去,而北疆的吏治也因此可以得到改善,貪官汙吏也會越來越少。”

“殺,雖然是個肅貪的辦法,但不是一個根本解決的辦法,大人只有一雙眼睛,一雙手,你能發現多少貪官?又能殺掉多少貪官?大人的肅貪令如果沒有人遵從,沒有人執行,和一卷竹片又有什麽區別?”余鵬拱手說道:“大人,在北疆未穩之前,先建監禦史,以殺止貪,等將來北疆危機解除了,我們再想長久之策,大人以為如何?”

李弘和徐榮、鮮於輔等人連連點頭,紛紛出言贊同。

“伯翰,這個監禦史是不是也隸屬朝廷?本朝有過這個官職嗎?”李弘問道。

“監禦史等同於刺史部,隸屬禦史中丞。過去大秦國在每個郡都設此職,以監察地方官吏。本朝初年廢除了,後來因為吏治腐敗,孝惠皇帝三年(公元前192年)又恢復了禦史監郡制,派遣禦史監察京師三輔。到了孝武皇帝,乃改禦史監郡為十三刺史部。”余鵬說道,“孝武皇帝之所以要改,是因為禦史監郡有個很大的弊病。監禦史和郡府官吏都在一個地方為官,時間久了,往往都成了貪官,大家抱成一團欺瞞朝廷、禍害地方。刺史和監禦史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它乘傳周流,四處巡察。所謂乘傳周流,就是乘坐朝廷驛站的馬車巡視各地。這種做法可以杜絕刺史與地方官吏串通一氣,割斷他們之間的聯系,防止他們之間產生利益關系,以保證監察收到實效。本朝初期實行刺史監察的時候,各州刺史部都沒有固定的治所。”

“那北疆的禦史監郡制應該怎麽擬訂?是不是一定要奏請天子詔準?”李弘接著問道。

“北疆的禦史監郡制可以仿效孝武皇帝的刺史監察制,北疆只設一個監禦史,沒有固定治所,每年巡視北疆諸郡兩次。兩千石以下官吏違律,有權抓捕審訊,兩千石以上官吏違律,報請車騎大將軍府後,也可以抓捕審訊。北疆監禦史隸屬於朝廷的禦史中丞,受制於車騎大將軍府。監禦史人選由車騎大將軍府舉薦,天子下旨拜封。”余鵬略加思索後說道,“車騎大將軍府只有任命北地、雲中等六郡太守的權力,其余十郡太守即使違律,將軍大人也無權直接罷免。所以監禦史和禦史監郡制必須得到天子的詔準,這樣才有震懾兩千石大員的威力。”

余鵬說道:“現在大漢國內患漸止,外憂已平,社稷已經逐漸走向穩定,將軍大人行事必須要事事依照大漢律法,免得招惹不必要的麻煩。將軍大人殺一個秩俸兩千石以上的中常侍,天下人拍手稱快,但將軍大人若象在河東一樣隨便誅殺一個秩俸兩千石以上的太守,這對將軍大人治理北疆來說,可是有百害而無一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