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的青春誰做主(第3/16頁)

登第恐未為第一等事,或讀書學聖賢耳。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科舉高考,弄到個名次,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須要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在大明帝國時代,中國的政治生態仍然處於原始粗放時期,這時候的核心競爭力必然是哲學思想上的突破,而這個突破也是有其內在規律的,不是瞎突亂破的,突得不對,破得錯誤,那這個人的這輩子就算是交待了。

於是,王守仁就開始尋找突破的途徑。

可是人生之路,舉步維艱,這邊王守仁剛剛要琢磨突破做聖賢,母親卻突然因病去世了,可憐這時候的王守仁哭得天昏地暗,可是他親爹王華卻樂壞了,王華心花怒放,那是因為古來官場有三樁好事:升官發財死老婆。升官是美事,發財也是美事,至於死老婆也被列入美事之中,那是因為當官的手中握有權力,按現在的話來說,就是事業有成,這樣的男人現在又被稱為鉆石王老五,有著大批的美少女狂追,都想拿下。

老狀元王華,就是這樣被一位年輕的女生拿下了,這個女生在史書上也有稱呼,叫小夫人。史書上記載說:

父有所寵小夫人,待先生不以禮。

注意這句話,這句話是兩個半句話拼起來的。前半句說王華寵愛小夫人,因為小夫人年少貌美啊,小夫人讓他往東,王華決不往西,小夫人讓他打狗,王華決不攆雞。而後面那半句……待先生不以禮。不以禮的意思就是說:不拿這小東西當兒子,看著就煩,聽著就上火,恨不能一棍子打死這個半大不小的破孩子。

而且這句話還缺少了主語,所以這句話就有嚼頭了。有可能是小夫人待王守仁不以禮,也可能是父親王華奉小夫人之命,待先生不以禮,但最大的可能,是父親王華和小夫人合夥兒聯手,一塊兒對王守仁不以禮。

小王守仁發現他麻煩了,現在他不只是聖賢做不成了,連做個正常的人都有了難度。說不定哪一天,父親在後娘的家庭暴力之下,突然發作起來,對小王守仁拳腳齊上,木棍加身,把他打出門去。一旦流落街頭,那他就是一個標準的小乞丐了,聽說過哪個乞丐成了聖賢嗎?

所以王守仁現在的人生課題,不是做什麽聖賢,而是先保住自己不被父親踢出門外。可是腳長在父親的身上,他說踢就踢,你又有什麽辦法?再者說父親天天和小夫人膩在一起,閨房之樂,王守仁插不進去……可插不進去也得插,因為這涉及王仁守的未來。

於是王守仁就出了門,到街上一轉,看到有個人在兜售貓頭鷹。十三歲的王守仁眼珠一轉,計上心來。他當即花錢買下了這只貓頭鷹。

不靠譜的少年

買下那只貓頭鷹之後,王守仁回家,潛伏在小夫人的門外,趁小夫人出房間的時候,他飛也似的溜進去,把貓頭鷹塞到小夫人的被窩裏。然後他回到廚房,擔水劈柴,刷鍋做飯——沒娘的孩子就這麽可憐,要幹所有的家務,這就是王守仁當時的艱難處境了。

小夫人回房了,一掀被子,就聽“咕咕”兩聲,那只貓頭鷹從被窩裏鉆出來,用兩只巨大的怪眼看著她。當時小夫人嚇得“哇”的一聲慘叫,王守仁聽到叫聲,立即裝出一副沒事人的樣子,飛也似的跑來:怎麽了怎麽了……哇,後娘啊,可不得了了,貓頭鷹乃惡聲之鳥,入宅不祥啊。而且咱們家深宅大院,迷路重重,也不是貓頭鷹想進來就進來的地方,可見此事大為不祥。

小夫人嚇壞了:那怎麽辦?

王守仁語氣堅定地說:這事,得找個巫師來問問,看看這只貓頭鷹,為什麽會出現在咱家。

於是他出門找了個巫師來,巫師來到之後,先在地面升起幾堆火,然後赤了腳,披散著頭發,搖動著兩個稀裏嘩啦的鈴鐺,圍繞著火堆蹦來跳去。跳著跳著,突然之間巫師身體猛一哆嗦,兩眼發直,發出女人的聲音來:嘻嘻,嘎嘎嘎,小女子乃狀元公王華的元配,王守仁的生母鄭氏是也,你這個小狐狸精,搶走我老公倒也罷了,居然還虐待我的兒子,不讓他讀書,反倒虐待他,讓他天天劈柴生火,做飯打工,你這個狠毒的女人,不要以為你做的事兒我不知道,我化身為貓頭鷹,已經全都看到了。你等著,過不久我就會回來,取你性命……

話說那小夫人,沒讀過書又沒見識,滿腦子的封建迷信思想,聽了巫師的話,嚇得跪在地上連連求饒,並承諾以後保證不讓王守仁劈柴燒水,讓這孩子繼續讀書……就見巫師的身體猛一哆嗦,一屁股坐在地上,滿臉茫然地看著四周:呃,剛才發生了什麽事?我怎麽突然暈過去了……裝得甭提多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