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算計

侯氏也不敢犯眾怒,何況那劉猴子說的也是,這些雇工都是良人的身份,哪能偷雞摸狗,壞了名聲可就因小失大了。

那還能有誰呢?她猛然想到被打到冷宮的三個小崽子,遂喝罵道:“日頭快西落了,還不去幹活,杵在這作甚?”

“肚皮癟著呢,哪有力氣扛活?”眾人滿不在乎的憊懶道。

“活該窮一輩子的泥腳漢!”侯氏罵罵咧咧道:“緊去吃喝,緊去幹活,不然午飯沒得吃!”

“十裏八鄉找一找,沒人比陳娘子更拿人不當!”眾人抱怨著一哄而散:“幹完這期,看誰還給你家扛活!”

“等著給我家幹活的,從石灣村排到下裏坡!”侯氏一邊嘴上不饒,一邊氣勢洶洶地向西北角的窩棚走去。

陳三郎早被侯氏吵醒,聽到有腳步聲,便知道她來搜查了。他低聲吩咐兩個弟弟,一定把嘴巴閉緊了。

剛給小六郎穿上衣裳,侯氏已經氣勢洶洶的推門進來,劈頭蓋臉就罵道:“說,是不是你們幾個小畜生,偷了老娘的雞!”

“小畜生罵誰呢?”陳三郎壓著怒氣,彎腰給小六郎穿上鞋。

“小畜生罵你呢!”侯氏說完就察覺吃了暗虧,一張塗了厚厚脂粉的鞋幫子臉,漲成了赤紅色的蝦爬子臉:“竟敢占老娘便宜!”她有一副比男子還高大的骨架,張牙舞爪撲上來,登時就嚇哭了小六郎。

“大娘娘為甚動手打人?”陳三郎抱著小六郎從她身邊閃過,退到門口道:“侄兒甚地方得罪你了?”

侯氏吃的是暗虧,有口難言,只好先興師問罪道:“說,把老娘的雞藏在哪兒了?”

“什麽雞?”陳三郎一臉茫然道:“大娘娘的雞,怎麽會跑到我們這裏!”

“指定是你偷的!看我找到了,不把你這小賊送官!”侯氏便裏裏外外搜查起來,卻哪能找到根雞毛?但她看到房後的灶台還有余燼,鍋裏也煮過東西,便像是抓到鐵證道:“說,是不是把我雞煮了!”

“你且看看鍋裏,可有半點油星?”陳三郎冷冷道。

他這一說提醒了侯氏,鍋是砌在灶上的,要想拿下來,除非拆了灶台。所以要是煮過雞的話,肯定能找到油跡。但侯氏瞪大眼睛,鍋裏鍋外尋遍了,也未找到一滴油星。不由狐疑道:“那你們生火作甚?”

“我昨天病的重,得喝熱水,大娘娘又不給飯吃,得給弟弟做飯。”陳三郎冷冷道:“我知道大娘娘嫌我們父子吃白飯、開銷大,早就有分家之念,是以處處不待見我父子。又趁著我父親在外遊學之際,對我兄弟三人百般淩虐。”頓一下,他加重語氣道:“大娘娘何必如此,今年是大比之年,我父或可高中,到時候不知你們如何相見!”

他之所以借題發揮,首先自是為轉移侯氏的注意力,以免兩個孩子露出馬腳。同時也好教她有所收斂……

侯氏本就是欺他們人小不懂事,才會這般肆無忌憚,現在聽他說的頭頭是道,心中不由一驚,暗道:‘怎麽猛得說出這樣的話來!難道這小孩竟能看穿老娘?!’

她的那點心思被陳三郎說中了。多少年來,因為自家男人不是讀書的料,公婆便把希望寄托在她小叔身上,言行間自然難免偏向小叔一家,器量偏狹的陳氏,一直心存不滿。

但那時公婆在堂,她也擔心小叔能真考成了官人,到時候還得多方仰仗,所以裝也得裝出一團和氣來。可這種扭曲讓她心裏日積月累,堆滿了憤懣,終究是把小叔一家,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讓她幸災樂禍的是,小叔蹉跎十幾年,別說高中進士,就連解試也沒考過……這讓她篤定,小叔子跟自己老公,大哥別說二哥,都沒有做官的命。這樣一來,她再也無法容忍小叔一家五口吃閑飯,更不要說,還得負擔他們讀書的花銷了!

那麽只能分家!她早就篤定這個想法,之所以一直拖到婆婆過世兩年多還沒分,不是狠不下心,而是不敢。她怕的是律法無情!

在大宋朝,家族分家不只是家事。

本朝多次旌表累世同居的大家族,倡導兄弟敦睦不分家。當然能真正做到這點的極少,但《宋刑統》還是明文規定:‘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徒三年。諸居父母喪,生子及別籍異財者,徒一年。’‘別籍’,就是戶口單立。‘異財’是析分家產。

意思是,祖父母、父母在時,誰敢分家判三年,就算父母過世,也必須到服喪期滿以後才能分家,否則判一年……這是為了避免父母一過世,兄弟不顧著父母喪事,光顧爭家產的醜事發生。

大宋的律法,無論是制定條文還是執行方面,都堪稱歷代翹楚,幾乎把人性都鉆研透了。但條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指望死的條文保護所有人,是不可能的。侯氏雖遲遲不敢分家,卻可以用長嫂的身份,肆意欺壓小叔一家,稍解心中多年的塊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