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人要有文化(第2/2頁)

“我家三郎出生於景佑三年酉月,滿打滿算九歲零七個月,自然符合十歲以下減免條例;十歲以下的孩子,懂什麽大宋律例,知道什麽惡逆之罪?自然也符合無知犯罪減免範疇。”陳希亮言辭振振道:“雖然同是‘惡逆’,但‘毆擊尊長’,自然要比‘謀殺尊長’要輕得多,只是判刺配充軍。且到得公堂上,我自會奏請減免。大令必須為我上奏朝廷,當今官家乃是千古難逢的仁君,到時候必會寬宥我兒!”陳希亮大言不慚道。

“你怎麽知道官家會寬宥?”陳希世終於忍不住出聲道。

“因為我兒情有可原!”陳希亮一字一句道。

“情有可原,笑話!”侯氏氣哼哼道:“說破大天,他也占不著理!”

“你先把我的小兒子打得口鼻冒血,又把我的三兒子打昏,難道做哥哥的就要在一邊看著麽?”陳希亮的臉色也陰沉下來。

“我那是要教訓六郎,你兩個兒子就上來打我,我不過打了一巴掌、推了一下,誰知道你家小子那麽不禁打。”侯氏振振有詞道:“就算打了又怎樣,他們爹娘不在身邊,我這個伯母就有管教的責任!”

“他們犯了什麽錯,需要你管教!”陳希亮目光陰冷道。

“偷雞摸狗,這可不是小事兒吧?”侯氏振振有詞道:“小時偷雞,大時偷銀,我能不管麽?”

“不可能,我的兒子,絕對不會偷雞摸狗!”陳希亮斷然道。

“還睜眼瞎說!”侯氏怒道:“我打鳴的公雞被他們偷著吃了,我可是從你小六身上,搜出鐵證來的,問問他們,有沒有這麽回事兒?!”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陳希亮悲憤的笑起來道:“吃自家的雞,怎麽能叫偷呢?”

“那是我的雞!”侯氏怒氣沖天道。

“請問嫂嫂,我們什麽時候分家了?”陳希亮冷冰冰道。

“這……”侯氏登時被掐住了脖子。

“沒分家的話,陳家的物事,都是先考先妣留下的,不知到底是姓陳還是姓侯?”陳希亮吐出長長一口悶氣道。

‘帥……’陳三郎不禁暗暗擊節叫好。看來對這位不負責任的便宜老爹,要重新評價了。

“不告而取就是偷!”陳氏語塞,陳希世只好親自上陣。

“為什麽不告而取!是因為告了也取不著!”陳希亮猛地一拍桌子道:“請你們告訴我,為什麽我的兒子,會被趕到那間窩棚裏,他們是野貓野狗麽?請你們告訴我,為什麽我的兒子,還不到十歲就要承擔繁重的勞役,稍有閃失,就不給飯吃!他們是你們的奴隸麽?請你們告訴我,為什麽我的兒子掉到水裏,你們非但不給醫治,還數日不給他們飯吃,難道他們是你們的仇人麽?”

“這些問題你們不回答,卻要糾纏於我兒吃了自家的一只雞。”陳希亮氣極反笑道:“你們不嫌丟人,我都替你們害臊!還問我官家為何會寬宥我兒,你們果然是腦瘋了!”

這下陳希世也張口結舌了。

陳希亮這才重重一嘆,放緩語氣道:“大哥,我們是一奶同胞,同氣連枝。就算做不到對從子視如己出,也不至於如此虐待吧?你們到底想幹什麽,明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