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楚國戰隊閃亮登場(第4/13頁)

於是曹參和蕭何兩人,真誠地忽悠道:“縣令大人,你現在是秦廷任命的官員,卻聲稱要揭竿而起,造反起義,只怕這事大家根本不信你。到時候你造了半天反,造反派這邊不承認,照樣殺你。秦廷那邊又因為你造反,也會來殺你。結果你反沒造明白,落得個大家一起來殺,太劃不來了。”

縣令問:“那要怎麽辦,才能讓大家相信我呢?”

曹參和蕭何心中暗喜,臉上的表情越發真誠:“這事很簡單,大人如果要造反,最好是先派人出城,去芒碭山裏,把劉季的反政府遊擊隊找到。有了這支反政府武裝,大家就會相信你了。”

縣令聽了後,就說:“你們兩個說得有道理,那怎麽才能找到芒碭山裏的劉季呢?”

曹參蕭何道:“當然是派殺狗匠樊噲去找了,前一段時間,樊噲去過芒碭山,聽說是去找劉季侃大山。對了,單只是讓樊噲一個人去不行,樊噲他沒身份啊,建議派夏侯嬰以縣府代表的身份,和樊噲一道去吧。”

於是縣令作出決定,派殺狗匠樊噲、原司禦夏侯嬰出城,去把劉邦找回來。

但等樊噲和夏侯嬰走後,縣令一下子醒過神來了,也許是有人提醒了他。在這沛縣之地,他最大的敵人就是劉邦。以前他是縣令負責政務,劉邦是亭長負責治安,但劉邦總是無端挑釁,找他的麻煩。比如說,呂雉事件,縣令對呂雉是覬覦良久,必欲得手的,卻不想反倒被劉邦把呂雉娶走了。這叫什麽?這叫奪妻之恨!

縣令之所以要造反,只是為了防止被人砍。而最想砍縣令腦袋的人,無疑就是劉邦。可現在曹參和蕭何居然建議他把劉邦請來,這不是建議老鼠把貓請回家來嗎?

發現上當,縣令怒不可遏,立即派人去殺曹參蕭何。可是曹參蕭何是當地人,早就有人通風報信,於是兩人匆忙逃出縣城,正遇上滿臉幸福匆匆趕來的劉邦、樊噲及夏侯嬰。

曹參蕭何把情形向劉邦一說,劉邦也傻了眼。哎,挺好的計劃嘛,這個破縣令怎麽就這麽快醒過神來了呢?是哪個渾蛋告訴他的?

可眼下這事怎麽辦?攻城根本不可能,手下兄弟太少。難不成大家再回芒碭山,繼續當強盜去?

《史記·高祖本紀》稱,這時候,劉邦寫了一封信,射入城中。信上說:“鄉親們,鄉親們哪,你們現在幫助縣令守城,這可是極危險的事啊。很快諸侯的部隊就會從四面八方殺來,到時候打破城池,血屠沛縣,你們為縣令殉葬,多不值得啊。為什麽大家不快點殺掉縣令,讓我劉邦進去呢?我進城之後,保證大家不會再遭到諸侯的攻擊,更不會遭到屠殺,不知鄉親們以為然否?”

書上說,城裏的父老鄉親,看了這封信後,就抄起拖布笤帚,把縣令殺掉,迎接劉邦進了城。

這個說法很詭異,因為殺人這種事,非普通百姓所能為。更何況既然有人殺了縣令,這個人總得有個名字吧?為什麽史書上沒有提到殺手的姓名呢?

猜測起來,劉邦射書信入城,根本不可能達到讓百姓殺縣令的目的。首先當時識字的人就不多,其次讀到這封信的人,很難想象他恰好有一呼百應的影響力。這封信或者是勸說百姓偷開城門,又或是通知自己的同夥開門,總之這封信最可能的目的是開門,而不是殺人。

城門打開,劉邦進入,這時候縣令就非死不可了。但由於這個縣令並無什麽說得出來的劣跡,殺掉他也不是光彩的事,所以連殺手都不肯承認是自己幹的。最終大家都把這事往外推,推來推去,就推到了沛縣人民群眾身上。

歷史就是這樣,一旦遇到臟事,大家都不肯承擔責任,總是往人民群眾身上推。

雷同的博弈格局

劉邦終於回到了沛縣。

和縣令明爭暗鬥了這麽長時間,劉邦先是贏了第一局,奪得了美人呂雉為妻,於情戰中力挫縣令,卻輸掉了第二局,被迫逃入深山。現在他又贏得了第三局,殺掉縣令,主治沛縣。

正因為有第一局的贏,才導致了第二局的輸。但正因為有第二局的輸,才有了第三局的贏。可知人類社會的規則,就是輸中有贏,贏中藏輸,贏後就會輸,輸後才會贏。

這件事情,印證著人類社會博弈的極高智慧,正如老子所說:“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現在我們有了劉邦的成功案例,可以和老子的思想,對照著解析一下這條規律。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的意思是說,人類社會的博弈法則,是沒有盡頭,沒有結果的。在任何一個階段性結果之後,都有一個反向的變局。

劉邦的人生奮鬥,是沒有結果的——最終結果就是他死掉!但在他死之前,走到任何一步,都不是最終結果。相反,在這一步之後,肯定會有一個相反的變局。比如說,在第一輪中他與縣令爭奪呂雉,縣令慘敗。於是雙方的博弈進入第二階段,在這個階段,劉邦驚訝地發現,他需要押送數量超過他控制能力的罪犯遠赴驪山。這個無法勝任的工作,最終導致了他宣告人生失敗,逃入山中。這是第二階段的結果,縣令完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