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霍光到王莽

霍光於公元前87年受漢武帝遺命以大將軍的身份輔助八歲的昭帝,事昭帝十三年。昭帝無後,霍光迎昌邑王劉賀繼位,不出一月,因他“昏亂”,奪去他的皇帝璽綬,另迎武帝曾孫劉詢登極,是為宣帝。再六年而霍光去世,事在公元前68年。

王莽於公元前一年為大司馬(根據習慣至此已有攝政王的聲望),也因為哀帝無嗣,迎中山王九歲兒子劉衍為嗣,是為平帝。他在位五年,相傳為王莽毒死。茲後王莽又立了一個兩歲孩子孺子嬰繼位,他自己以大司馬的身份進為安漢公,先“居攝”,次為“假皇帝”,至公元9年以“新”代“漢”,“即真天子位”。他篡位之後也做了十四年多的皇帝,於公元23年為民兵所殺。

他們兩人間相去約七八十年。傳統歷史家把霍光比作伊尹周公。他受命時,已“出入禁闥二十余年,出則奉車,入侍左右,小心謹慎,未嘗有過,為人沉靜詳審”。王莽則像貌類禽獸,“侈口蹶,露眼赤精,大聲而嘶”。他起先謙恭下士,後來以丹書符契,證明他天授踐祚。到他登極時,又親執孺子之手而泣曰:“昔周公攝位,終得復子明辟,今予獨迫皇天威命,不得如意。”

總而言之,這兩人一假一真,傳統的作史者,務必要強調他們間的差別,以作後人殷鑒。今日我們讀史,就算承認其間的真偽,已不是重點之所在,以現在的眼光看來,從霍光到王莽,即是西漢後半期自武帝後一百年不到的時間內,中央政權已無從合理化。

這時間有皇帝六人,即昭帝劉弗陵、宣帝劉詢、元帝劉奭、成帝劉驁、哀帝劉欣與平帝劉衍。他們禦宇的期間,綜合不算過短。其中宣帝在位二十五年,元帝在位十六年,成帝也在位二十六年,而他們三人又是父子孫一脈相承,如果他們要創立一種制度,當然有充分的時間。

然而,因為中國在公元前統一為政治上的初期早熟,既無各地確實統計數字,也不能區劃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在囫圇情形之下,凡事靠在位者及攝政者隨時擺布。真理總是由上至下,施政的名義為道德,執法時只有至善與極惡,其生殺予奪,只引起朝中官員不安。恰巧昭、成、哀、平都無嗣,又要在皇室支裔裏找繼承人。每次人選二三十人,或多至四五十人,又不照出生順序選長,通常取幼輩以便於操縱,這樣就增加女主的重要。漢朝皇後平日無實權,也任皇帝棄廢。只是皇帝一死,皇後成為皇太後,收璽綬,對擇嗣有決定性的影響。這一安排,就更使外戚的地位突顯。

霍光也是外戚,他與武帝衛皇後家裏過去的情形不說,武帝之後又有新關系,恰巧他的兒女又多,他與夫人顯共有七女一男。霍光與金日及上官桀同受武帝托孤,乃以女二人分嫁金之子金賞及上官之子上官安。金日不久病死,不涉及下述糾葛。上官安及霍光之女生女才六歲,即立為昭帝的皇後。她十六歲成為皇太後,以後霍光的廢立由這外甥女上官皇太後出面做主。

事情還不止如此的簡單。公元前80年,也還是昭帝時代,上官桀、上官安及禦史大夫(機要秘書長)桑弘羊被告陰謀廢昭帝而迎燕王劉旦為帝,各人都以謀反判死刑,燕王自殺,霍光才成為朝中唯一首要,“威震海內”。《漢書》說:“昭帝既冠,遂委任光,迄十三年,百姓充實,四夷賓服。”

可是公元前81年,也就是上官家謀反的前一年,昭帝朝中由各地選舉之“賢良”及“文學”和政府官員辯論鹽鐵專利及最近頒布的酤酒公賣是否應當繼續。其紀錄即為有名的《鹽鐵論》。單從這文件看來,我們也可以想象霍光作為獨裁者的地位,並不十分鞏固。就當時制度而言,除非環境逼迫,他斷難有興致地將已行政策,招集大批事不幹己的書生評論。事實上賢良和文學雖想廢除政府專賣,但爭辯時卻不著實際地憧憬於一種泛稱“教化”的政治哲學,政府方面除桑弘羊外,還有丞相田千秋,他們均能縷舉實情反駁。結果只將酤酒公賣停止,鹽鐵仍由政府專利。《漢書·食貨志》就針對此事說:“弘羊自以為國興大利,伐其功,欲為子弟得官,怨望大將軍霍光,遂與上官桀等謀反,誅滅。”

所以謀反的真相無法證實,其背景則是昭帝時代,霍光權勢還未十分肯定的時候,有賴桑弘羊“舌戰群儒”地替他維持鹽鐵專利,但又不願和他分權,才又因事牽涉到上官一家,其目的在繼續鞏固他獨頭政治的力量,已有端倪。

昭帝既沒,昌邑王召後被廢,霍光才立宣帝。這時候皇後人選又成了問題,群臣有意霍光之少女霍成君,但是宣帝已有許平君,並已生子即未來之元帝,在他堅持之下許後得立,其後霍夫人顯,也不與霍光商量,徑遣人入宮以藥鴆殺許後,這樣霍成君才繼之為皇後。如是又四年,直到公元前66年,時霍光已逝世兩年,霍家鴆殺許後的情節才被暴露,起先皇帝的態度改變,接著霍家人事也更動,諸女婿的執兵權者一一他派。霍光之子霍禹知道舊事必被追究,想要造反而未遂,密報已達禦前,於是皇後被廢,霍夫人顯以下及諸婿,又霍去病(霍光異母兄)之後人等除自殺外都以大逆罪處死。霍家二十年來的聲勢烜赫,至此和他們相連坐被誅滅的數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