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450年的歐洲

自中世紀以來,西歐和中歐就一直共享著一種認同感。居住在這片土地上的人幾乎都是天主教徒,他們尊羅馬教皇為精神權威,受教育的階層都學習羅馬法和拉丁文。歐洲人還團結起來共同抵抗伊斯蘭世界的入侵——當時的伊斯蘭教勢力雖然已經開始撤離伊比利亞半島,卻正在沿著歐洲的東南翼快速蔓延。多數歐洲國家有著非常相似的社會與政治結構。在社會的最底層,農民階級不僅必須向封建主繳納賦稅以獲得保護,還要向教會繳納什一稅以獲得精神指引。許多自治的城市通常由行業精英和地方行政官共同管理。位於金字塔頂端的是貴族、高級神職人員,有時還包括一些自由城市的行政官,他們會與國王達成安全協議。他們承諾為國王提供一些軍事服務與咨詢,以換取國王對他們領土的保護和承認。這種封建契約關系是通過代議機構來進行協調的。當時,歐洲各國都有這種代議機構,其中包括英格蘭、愛爾蘭、蘇格蘭的議會,低地國家的總議會,法蘭西的三級會議,西班牙古國卡斯提爾(Castile)的議會,匈牙利、波蘭和瑞典的國會,以及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的議會。簡言之,在多數國家,國王手中並沒有絕對的權力。

因此,不同於鄰近的奧斯曼帝國或者更遠的亞洲國家,歐洲的政治文化以激烈的公共或半公共的辯論為特征——辯論涉及賦稅征收的數量、由誰征收、歸誰支配以及為何目的(幾乎總是為了軍事目的)。盡管當時的歐洲人並非現代意義上的公民,但是他們中的大多數人相信,政府的成立與運作應該得到人們的同意,否則其合法性應受到質疑。人們認為,維護自己的權利不受國王的侵犯總是首要任務。盡管當時的歐洲人並非生活在民主政體之下,但精英階層卻有強烈的“自由”意識。到了整個中世紀的後期,這些人對於政治自由的呼聲越來越高。越是社會的底層,對這種理想的呼聲就越高,但他們很難憑借自己的能力實現這一理想。爭取自由的鬥爭起初是在國內進行的,但有時一國的人民也必須借助鄰國君主的幫助才能推翻本國的暴君。為此,歐洲人並沒有明顯的主權意識:很多人認為,一國對另一國的暴君的幹涉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符合人民需要的,甚至是思想健全的君主義不容辭的責任。

把當時主要的歐洲國家看作現代意義上的“強國”或者“國家”,是不恰當的。不過,由於君主們為了擴張或者至少是為了生存,要不斷地進行軍事動員。“國家建設”的過程,自中世紀的鼎盛時期就已經開始。另外,英格蘭、法蘭西、卡斯提爾、波蘭和勃艮第等國家,對於自己的特殊性、力量和重要性,都有明確的意識。至少,從英格蘭人和法蘭西人的情況看,此時談到民族意識並非為時過早的事——通過政治參與、共同的語言以及戰爭(主要是國際戰爭),民族意識已經在兩國人民心中發展起來。與此同時,歐洲人還意識到一種共同身份,那就是“基督教國家”——這幾乎成了歐洲的同義詞,這種表達方式在歷次針對穆斯林世界的十字軍東征中經常被使用。由於馬可·波羅和其他探險家的旅行,歐洲人知道了中國和東方世界的存在,但他們對西半球仍基本上處於無知的狀態。當時,歐洲人不僅沒有“歐洲中心論”的意識,相反,大多數歐洲人仍然認為整個世界以耶路撒冷和聖城伯利恒為中心,而他們位於世界的邊緣。正是這個原因,無論是為了尋找通往東方的海上航線,還是為了從後方偷襲伊斯蘭世界,早期的航海探險都是沿非洲西海岸進行的。例如,葡萄牙王子、“航海家亨利”(Henry the Navigator)就希望從側翼包圍伊斯蘭世界,可能的話甚至打算聯合傳說中位於非洲或亞洲(沒有人確切知道到底在哪兒)的“祭司王約翰”(Prester John)共同對付穆斯林。1415年,葡萄牙占領了今天的摩洛哥的休達(Ceuta)。可以說,歐洲此時的擴張是以自衛的方式進行的。

當時,歐洲大陸還處於嚴重的四分五裂狀態,在整個中世紀,歐洲各國都充斥著內部鬥爭與沖突:國王和教皇之間、各大國的君主之間、城邦國家和小國國王之間、各貴族之間、敵對的城市之間,以及農民與地主之間。天主教的統一性遭到了來自英格蘭的羅拉德教派(Lollards)、波西米亞的胡斯教派(Hussites)、法蘭西南部的阿爾比教派(Albigensians)以及其他各種教派的挑戰,在教會內部也有很多人抗議整個中世紀日益嚴重的教權濫用現象。與中世紀早期相比,15世紀中葉的歐洲可能還算處於一個相對平靜的時期,但仍是一個暴力頻發與分裂的時代。意大利的城邦,特別是威尼斯和米蘭,總是想要置對方於死地;與此同時,阿拉貢的阿方索(Aragon of Alfonso)國王正企圖控制整個伊比利亞半島;基督徒和摩爾人在西班牙相互對抗,而穆斯林仍然控制著格拉納達(Granada);匈牙利正在醞釀對奧斯曼土耳其的十字軍東征。此外,勃艮第公國的腓力三世也在摩拳擦掌,正猶豫著是該繼續十字軍東征還是在家門口打一仗;而奧斯曼土耳其人正加緊攻打位於博斯普魯斯海峽的拜占庭帝國,後者信仰東正教;英法之間的百年戰爭此時也正愈演愈烈,震撼著整個歐洲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