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非禮,樂非樂(第3/3頁)

這也就是說,理論上,中國在周代就已經能夠演奏和西方音樂一樣復雜多變的音樂來了。

可是,為什麽我們現在接觸到的中國音樂基本都是五聲音階呢?要知道,五聲音階搞出來的東西是非常單調的,我以前彈吉他配和弦的時候就知道,中國歌曲配和弦特別容易,在一個調式裏,三個和弦就能打遍天下——也就是主和弦,下屬和弦,屬和弦;如果你想進階,也容易,再多學一個屬七和弦就夠了;如果還想進階,再多學一個主七和弦;如果還想進階,不是每個大調都有關系小調嗎,插花著用小調和弦配大調,大調和弦配小調;再進階,就再多學幾個花哨和弦,再玩點兒花活,就夠了。後來學英文歌曲了,發現不那麽容易了,旋律也復雜了,千奇百怪的和弦一下子全來了,招架不住了。

所以,我就更不理解了,為什麽中國在周代就有了很完善的七聲音階和十二律了,可發展了足足兩千多年,既沒有真正在用七聲音階去編織復雜多變的旋律,又沒發展出和聲和復調?

我覺得可能的解釋是:歷朝歷代都延續著周代的傳統,不大把音樂當藝術來玩。官方對於音樂,一直把它當做禮制的一部分,是政治;民間對於音樂,發展出了種種俚俗小調和地方戲曲。而在漫長的歷史當中,只有極少數的藝術家置身其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