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入“敵档”(第3/3頁)

圖八和圖九,拍攝的時間要稍晚一些,當在民國初年。應邀為照片做解讀的已故民俗學者山曼先生如是說:

(這兩幅照片)一個正面,一個側面,看起來當年攝影的人是有意使這照片成為一種忠實記錄婦女服飾的資料的。這一位頭上挽髻,按當時的習俗,這就是宣稱,本人是一個少婦了。通常是姑娘結婚那天,上轎之前,請親人改發型,拆開大辮子,盤成一個橢圓形的髻,並且從此就再也不能梳辮子了……照片上的少婦,穿的是一雙尺寸頗大的尖腳鞋,這是纏過足又放開了的一種,當時民間形象地稱之為“苞米棒子腳”,後來則叫做“解放腳”。這正是由流行上千年的纏足到天足的過渡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