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曼人的封建制度

諾曼人是個好戰而且等級森嚴的民族。在11世紀期間,雖然同男爵們的矛盾一直存在而且定期發生沖突,公爵還是權勢日隆。在公爵的統治下,日益封建化的諾曼社會得到了發展,而且封建制度相應地為軍隊提供了騎兵、步兵、弓箭手和弩手。當封建軍隊不能滿足戰爭的需要時,雇傭兵就會被大量雇傭。由諾曼人等級森嚴的軍事制度,衍生出貴族紋章和騎士準則。到12世紀中期,騎兵已經轉化成貴族化的騎士階層。當然,從愛爾蘭到安條克的諾曼人領土上,軍事、政治和社會體制還都有所區別。

具體來說,在11世紀初,諾曼人在本質上依舊是維京人。他們歡迎斯堪的納維亞盟友的劫掠船隊。但另一方面,一個重要的維京制度——公民大會(即“Thing”)已經在諾曼人中消失。

總體上,早期諾曼底的軍事能力比鄰國弱小,比如諾曼軍隊在規模上要比安茹的小,而且紀律性更差。

到了11世紀中期,隨著諾曼底封建化的進步,諾曼人的力量也因此增長。所謂封建制度從本質上講,是通過關於家臣身份、忠誠和崇敬的莊嚴誓言將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國王和公爵、本地領主和下層騎士捆綁在一起,聯合成一個國家的一種手段。這在過去被認為是一種“光榮的”安排,而且是訂立了強者應該保護弱者,弱者供養強者的契約。

總體上,受青睞的家臣有可能被賜予一塊封地,以及封地上的居民。這樣他就成為他領主的封臣。這樣的封地一般足以負擔一個封臣(通常是騎士)的軍事裝備,也就是典型的鎖子甲采邑(Fief de Haubert)——鎖子甲能讓他作為精銳的重裝騎兵而從軍隊中被分辨出來。

中世紀的記載術語是出了名的不確切,盡管不一定擁有武器,但是似乎武士們(Milites)是真正的封臣,而領俸者(Stipendiarii)的義務要少一些,而且主要為報酬而戰。不過兩者都被認為是騎士的早期形式。采邑封臣的農民也有相應的軍事義務,但是一般的征召農民的軍事地位在不斷下降。這並不是說這樣的步兵想從戰場上消失。事實上,努曼步兵似乎已經變得更為專業化,而不再是由非經訓練的農民簡單地組成。諾曼人的封建制度在11世紀中期基本形成,但還不像1066年後在英格蘭推行的體系那樣有條理。當時,諾曼人的一個特色階層就是下屬封臣(Vavassor),這個並不清晰的軍事階層和土地所有權的形式介於騎士和農民之間,這可能是前封建時代的遺存。

在歐洲其他許多地方,軍事階層不斷增長的實力會導致私鬥和政治混亂。在諾曼底,這種情況伴隨著公爵勢力的增長也隨之出現了。比如在1030年和1040年,公爵的權力——特別是在城堡的建造上——就曾受到過挫折。這種情況直到威廉公爵——後來的征服者威廉——在1066年入侵英格蘭前才得到了解決。

最初,威廉和他的軍事貴族們進行合作。後來在1047年,他在瓦爾斯沙丘之戰消滅了那些仍然違抗他的人。在接下來的幾年裏,公爵富有侵略性而且好戰,這很符合他的騎士和貴族的胃口。事實上,他是個優秀的統帥,冷靜果斷而且能得到普通士兵的尊重。威廉出色的組織能力在1066年組建軍隊和艦隊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公爵自己的大型莊園(領地)確保他能為自己的支持者提供采邑和財富,並將他們派遣作為關鍵的城堡和軍隊的指揮官。然而,威廉公爵還是沒有能控制城堡的建造,因此不得不說服他的男爵們並和他們合作。最後,他贏得了進入任何城堡的權力,因此能避免當地領主虛偽地以他的名義建造更多的防禦工事。無論經濟舉措是否被無視,威廉對他最喜歡的城市卡昂的努力建設確保了在下諾曼底的公爵權力的加強。

威廉統治下的好戰貴族是新興階層的人,他們同法蘭西的舊貴族們不同。後者通常聲稱是加洛林時代的後裔,但是很少有諾曼人家庭的歷史能追溯到1010年。同時,軍事階層也在以驚人的速度增加。大部分騎士很窮,而且渴望土地,對土地的渴望成了簡單的生存問題。到1066年,諾曼底已經向外輸出超過一代的戰士了。

其實即便在威廉已經十分強大的1066年,公爵依舊不得不同他的男爵們商議,贏得他們有時並不情願自己入侵英格蘭的的支持。此外,外交準備也很重要。盡管威廉公爵現在似乎是獨立的,但威廉公爵依舊是法蘭西的封臣。而且,他還要讓大多數歐洲統治者相信他有權獲得英格蘭的王冠。這其中更重要的是,他贏得了教皇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