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如今,英國皇家海軍的火力要遠勝於德雷克(Drake)、納爾遜(Nelson)、費舍爾(Fisher)甚至丘吉爾時期。相較於19世紀初的千余艘戰艦,如今皇家海軍的88艘為數甚微,更難與“二戰”巔峰時期的8000艘相提並論。然而,哪怕是現在最小的巡邏艦,都能在逆風條件下、傳統射程外輕易擊潰一整支納爾遜艦隊,它要做的只是逐個對準、扣動扳機,30mm小口徑火炮的火力就足以摧毀對手的木質船身。艦隊的雷達可以在迷霧和黑暗中找到敵軍,聲納可以探測出數百英裏外的潛水艇。艦隊配備的飛機可以於數百英裏外發現敵軍,並予以打擊,無論敵軍是上天入海還是安營紮寨,都難以逃脫他們的探尋。除此以外,三叉戟核潛艇上裝載有熱核武器,其毀滅力甚至要強過“二戰”中所有武器之和,摧毀世界上的大都市也易如反掌。雖然,如今的皇家海軍在規模和武力上都遜於美國海軍,也不再坐享曾經的萬眾矚目,但它仍是一支強大且靈活的軍隊,擁有戰艦、飛機以及潛艇,足以執行海上、海下甚至陸地的軍事任務。

然而,恰恰是德雷克、布萊克、佩皮斯、安森以及納爾遜他們相對無力又脆弱的海軍,代表了不列顛的實力,贏得了民眾的愛戴,並於各種微妙以及意想不到之處改變了不列顛甚至整個世界。納爾遜的船只是木質的,易燃,一旦撞擊巖石就會分崩離析。其船員多是心不甘情不願的戴罪之身或是強征來的水手,遠非如今高喊著保家衛國的志願者。他們的視線範圍限於地平線之內和海平面之上。一旦遠離了陸地,他們就與岸上的指揮官斷了聯系。他們火炮的射程只有幾百碼,因唯恐與母艦喪失聯系,士兵上岸後也從來不敢跑遠。與當代航空母艦相比,他們的技術可能看上去相對低級原始,但推至當時,這些戰船已經是最為先進的,需要全面的技術才能有效操作的龐然大物。盡管這些船只仍有缺陷,但也比其他國家的海軍來得成功,開始為不列顛承擔起主宰海上世界的重任。

收帆。(國家海事博物館,PW3760)

皇家海軍成功地保護不列顛諸島未遭入侵,也為其貿易和帝國事業保駕護航。但是它對世界和大英帝國的影響遠甚於此,它是世界力量中的翹楚,更是不列顛民主的締造者和禁衛軍。

矛盾的是,皇家海軍這麽一個權力部門怎麽可能成為民主建設強有力的支撐?這大概是由於維持一支海軍耗資巨糜,不像是短期的軍備競賽,它不僅需要多年的長期投入用以建造戰艦,也需要大量經費維系一支職業軍官和水手隊伍。而這冗繁的支出只能經由人民同意才能募集——最初,富裕階層會為此慷慨納稅,不過最終,稅源還是擴大至社會所有成員。亨利八世用沒收修道院得來的財富營建了自己的海軍,而查理一世卻在與議會的周旋中自掘了墳墓。在國王終於取得了議會的支持大興海事後,塞繆爾·佩皮斯(SamuelPepys)於1677年在下議院宣稱“我們的安全維系於此”。在王權衰落之際,議會仍在商榷海軍的擴建計劃,1889年《海軍防務法案》(TheNavalDefenceActof1889)恰誕生於此種際遇。僅僅20年時間,人民自己就成了海軍擴建的生力軍,1909年,他們遊街宣請建造更多的無畏戰艦(Dreadnoughtbattleships),高呼口號:“8艘戰艦,急不可待!”

與陸軍不同,海軍一般對國內的治安和穩定無所裨益,尤其是當其船員多為強制勞力,一旦上岸就為非作歹。17世紀50年代克倫威爾的將士們以武力威懾全國,議會在很長時間都對此印象深刻,並於1689年通過《兵變法》(MutinyAct),在軍官中安置了法律顧問,時效卻只有一年。同時,針對海軍頒布的《戰爭條例》(TheArticlesofWar),卻具有永久效力。與其他大國相比,不列顛更為仰賴海軍,除卻兩次世界大戰,它從不需要維持大量陸軍。也正因為此,陸軍一反其在西班牙、法國以及日後德國政治中的地位,在英國的政治舞台上從未成為一個要角。而海軍無論在戰時還是平時,在海內還是海外都有繁重的任務,致使其軍官很難撥冗問政。

1765年“勝利”號(Victory)設計圖——100門火炮,最為先進的三層甲板船,在後來的特拉法爾加海戰(BattleofTrafalgar)中是納爾遜的旗艦——剛開始建造的時候船頭、船尾均有華美的裝飾。(國家海事博物館,J1850)

在船上,海軍從來不像外界傳言那樣專制。《賞金獵人》(TheBounty)中殘暴的布萊船長(CaptainBligh)多半是小說的誇張之作,現實中少見其人。確實,船長手中握有的大權可能要比法治社會中的任何個人都大,但是船只的操作需要大量的船員配合。這就導致雖然和任何群體一樣,船員間也會存在分歧與爭執,但船上的生活卻能自然而然地衍生出同心協力的氛圍。只有當船上或岸上的管理出現問題,士兵才會嘩然反叛。正如海軍上將馬克斯·霍頓(MaxHorton)1944年所寫:“慣常情況下船員不會陷入無紀混亂,除非他們怨氣沖天,而這就是合理的審查的意義所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