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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直以後,便該於謙。他亦是凝神靜思,好一會方始提筆。等文武百官、勛臣國戚一一署名已畢,數一數共計九十一人。唯一不曾具名的是林聰。

奏上得旨:「可。禮部具儀,擇日以聞。」同時復有分賜內閣諸臣及六部尚書黃金各五十兩;對王直格外優遇,賜金加倍,而且進官太子太師。隱然將東宮付託給他了。

「此是何等大事?為一個土官所敗壞!」王直拿起禦賜金元寶,使勁往桌上一摔,「我們真羞死了!」

唯一問心無愧的是林聰,他還升了官,由正七品的吏科都給事中,調為從六品的詹事府左春坊司直郎。但這是個閒缺,與吏科都給事中的權威有天淵之別,所以實在是明升暗降,巧為懲罰。

「我只可惜於少保!」他對來安慰他的同事說,「這件事走錯了一步。」

於謙在這件事「走錯了一步」,是連他自己都能感覺得到的。黃(王厷)戕兄殺姪,事證確鑿,只以請易儲一疏,不但免罪,而且景泰帝命興安到兵部傳旨:黃(王厷)著升任都督,充潯州總兵。這使得於謙大傷腦筋。

「興司禮,」他說,「如此處置,影響士氣,能否請皇上收回成命?」

如果是別人說這話,興安就會厲聲詰責:照你這麼說,黃(王厷)請易儲之疏,是上錯了,無功可言?但他一向非常支持於謙,所以低聲下氣地答說:「於少保,皇上已經說過,『想不到萬裏之外,有此忠臣』。是忠臣豈不應該獎勵?」

於謙語塞,「黃(王厷)奏是」的覆奏,自己也署了名的。如果不曾署名,即不以黃(王厷)之奏為是,自可據理力爭,如今怎麼爭法?只好命武選司遵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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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易儲的儀注,雖早經擬妥進呈,但遲遲未見明詔,原因是宮中仍有爭執,汪皇後大不以為然。景泰帝一怒之下,命興安到內閣傳旨要廢皇後,理由是:滿朝文武百官,皆以為應立皇子見濟為東官,唯獨汪皇後堅持不可,揆其用意,無非因為只生兩女,而見濟非其所出,心懷偏狹,不可為母。若不廢立,退出大內,恐東宮不能免禍。

這是所謂「欲加之罪」,但汪皇後與文武百官在表面上處於對立的地位,所以即令王直、胡濙這樣的正直老臣,亦不便為她說話。至於汪後被廢,杭妃繼立為後,更是順理成章、無可爭議的事了。

易後自然先於立儲,不過兩道詔書是緊接著而來的,更封太子見深為沂王,立皇子見濟為太子。詔書中說:「天佑下民作之君,實遺安於四海。父有天下傳之子,斯本固於萬年」,上一句說景泰帝之得大位,為天命之所歸,抹殺了上皇禪讓之德。不過上皇另外的兩個繈褓之子,行二的見清、行四的見淳,亦都分別封為榮王、許王;行三的見湜已經夭折,就不復追贈了。

「有一點他不如我,」上皇看完詔書以後,夷然不以為意地說,「兒子他沒有我多。」

這「他」自然是指景泰帝。原來除了沂、榮、許三王以外,高淑妃及周貴妃亦都有喜了。

話雖如此,上皇畢竟是抑鬱時多,開懷時少。幸而阮浪之忠,不下於袁彬,總是想盡辦法為上皇派遣愁悶。

上皇待阮浪亦如待袁彬。有一回阮浪生日,上皇以平時所用的一把解手刀相賜。這把金刀,製作非常講究,繡花的刀袋亦是鍍金的。阮浪門下有個太監王瑤見了,愛不釋手,阮浪便轉送了他。

這王瑤是內宮中的「散官」,經常出差在外。這年奉派了一個好差使,到盧溝橋去監督稅收,掌理巡察緝捕的錦衣衛亦有一個指揮派在盧溝橋,名叫盧忠,與王瑤很快地結成了好友。

這兩人各有貪圖。盧忠是個陰險小人,功名心極熱,一直想結交太監,認為這是條終南捷徑。而王瑤嘴饞,恰好盧忠的老婆燒得一手好菜,而且善於調治太監都愛吃的所謂「不典之物」,諸如牛鞭之類,隔個三五天就會邀他去大嚼一頓。由於臭味相投,兩人換帖拜把,盧忠是大哥,王瑤是二弟。

有一回盧忠看到了王瑤的那把解手刀,嘖嘖稱羨。「二弟,你這把刀好精緻!」他問,「哪裏來的?」

「嘿!這把刀的來頭可大了。上皇禦用的。」

「那怎麼到了你手裏了呢?」

「上皇賜了阮老師,阮老師又送了給我了。」

盧忠心裏一動,這天晚上跟他老婆談到這件事,說上皇以禦用的解手刀賜阮浪,這在情理之中。而阮浪居然以禦賜珍器,轉贈王瑤,這就大有文章了。

「甚麼文章?」

盧忠不答,沉吟了好一會問:「我想把他的這把刀弄到手,你看有甚麼辦法?」

「你不會跟他要?以你們的交情,你只要開口,他不會不肯。如果你覺得不好意思,我來跟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