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我寇準又殺回來了!(第4/6頁)

好在這時東西兩府所有的長官集體向皇帝保證,王超最稱職,只有他了。

趙恒就沒再堅持,但他還是把王繼忠和韓守英私下裏找來,這兩個人都是他當太子時的親信,他悄悄地叮囑,說你們都是我的心腹愛將,要盡心,要穩重,要上下一心……

在下一次宋、遼大戰之前,宋朝的將軍們就是這樣走上戰場的。

時間在逐漸接近那個改變東亞格局的巔峰時刻,但是直到這時,那位主角裏的主角,最淩厲風發、光芒萬丈的人物卻還沒有到位。

直到王超離開京城,趕赴前線後,此人才從開封之南的鄧州一步三搖地晃進京城。是寇準,一別四五年,他終於又回來了。不過很可能仍然宿酒未醒。

這幾年裏他過的是標準的腐敗高官的花天酒地式生活,糜爛奢侈的程度居然都給鄧州城留下了千年不衰的傳統產業——花燭。因為他好喝酒,而且絕不喝寡酒,要有聲有色有歌舞。

說聲,往來無白丁,鄧州知府衙門裏文人雅士絡繹不絕,就像一個超級文化大沙龍;

說色,寇準在黑夜裏說了,“要有光——”於是光明大作,鄧州府入夜之後燈火通明,偌大的宅院裏就連馬廄和廁所都用蠟燭照明(注意,一千年前的蠟燭很貴的),效果要達到第二天起來一看,燭淚要成堆,高到足以把人絆倒;

說歌舞,就更不得了,寇準喜歡的是“柘枝舞”。據傳說這種舞蹈起源於西域、流行於唐朝,是一種集體舞,跳舞的人數少則二十四,多的到四十人,跳起來場面宏大,氣勢非凡,那叫一個震撼!而舞台通常是巨型廳堂,或者用超級帳篷搭起來的圍幕,寇準的酒就是在這種場合下喝的,每一次都看得如醉如癡,喝得昏天黑地。一般來說,由於酒局現場的燈光過於明亮,參飲的各位名士根本都分不清當時是黑天還是白晝,他們一旦走出圍幕,馬上就天旋地轉,頭暈腦漲,所以唯一能做的就是每次都扶著墻進、再扶著墻出……

這樣的生活怎麽定義呢?首先要強調,沒人敢管他,別看他當時只是個知州了,但是資歷太雄厚,他從前是宰相!這一點就足以把他頭上的轉運使等頂頭高官震死。再有,就是他給後來者開了個特別糟糕的頭,以後二三百年間的眾多退休宰相們,都這一個德行了,不說遠的,張齊賢也這樣。可是要往好裏說,比如說你直接問寇準,這樣的惡搞你到底是想幹什麽?

寇準會先用眼神殺了你,然後他的擁躉們才會極其不屑地對你說——不懂就別問,寇準有扭轉乾坤之力,補完天地之手,比三國時有名無實的龐統強一萬倍。龐統被強迫當縣令時都可以喝酒誤事,來發泄不滿,我們寇準為什麽就不行啊?!

問題不是不行,而是影響太壞,以至於皇帝想提升他時,都有人站了出來大聲喊反對。翰林學士楊徽之,這是位學識品德都無懈可擊的老前輩,他完全用事實來說話,把寇準從根子上就全都否定了。

一句話,寇準不是個賢臣,他最初升官時的路子就不正!還記得吧?他是以天旱為理由,證明宰相失職,把當時的王沔告倒,才當上的副樞密使,從此平步青雲的。這在後人看是痛快刺激,可是在士大夫階層裏,這就叫“倖進”,是投機取巧,迎逢皇帝,最無恥的一種舉動。

所以他是回來了,不過職務上還不能太樂觀,宰相沒他的份兒,屈尊吧,先幹兩天開封府尹……

宋朝的開封府,那是個超級有傳說有故事的衙門,而寇準,他本身就是個故事和傳說。這時輪到了他來當開封府尹,於是傳說和故事就突然間泛濫成災了。

快年底的時候,來了兩個告狀的。來頭相當巨大,是前宰相薛居正的孫子,剛剛死了的左領軍衛將軍薛惟吉的兒子。叫薛安上、薛安民。他們要告的人是……他們的媽。

媽姓柴,是薛惟吉的正室大老婆。柴氏沒生育,這兩個兒子都是妾生的,但在古代理法上,她就是薛惟吉所有子孫的親媽親奶沒商量。

只不過她馬上就要改嫁,按說這很正當,古代女子初嫁從父,再嫁由己,男人死了,服過孝了,嫁不嫁的誰也管不著。那麽這兩個兒子來告什麽呢?

初看是心理不平衡,因為他們的媽,這位柴氏女真的是太非同凡響了,她第一次嫁,就嫁給了前宰相的兒子,第二嫁,居然就嫁給了一位地地道道的前宰相!

張齊賢。

這時迎親的馬車都跑在道上了。那麽就有一個問題,張齊賢花癡了嗎?這時他的歲數也相當不小了,這位柴氏女就算再漂亮,又能怎麽樣?值得他壞了這麽多年的純潔名頭,還連帶著把從前的老上級、老領導的名聲也都毀了,讓自己和死了的薛居正一起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