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爬滿虱子的錦袍(第2/5頁)

範仲淹作為過來人,發現在文、武兩途,宋朝現在都人才斷档了。人才,來自科考;科考,取決於考題。而考題,就決定了人才平時都學什麽。

全國各路,無數的學子們,都還在背誦四書五經,學作詩詞歌賦,這樣的“人才”對治理國家,都能說得頭頭是道,無非都是以仁治國,與民休息,勤政愛民之類的老生常談,說白了,就是在背孔夫子孟夫子當年的語錄。對於抵禦新生的胡漢雜交品種的契丹,還有奸詐狡猾的黨項,半點實用價值都沒有。更別提怎樣為國家生產財富,讓民有錢,國有錢,大家都過好日子這樣的終極大問題了。

要改,要從底層教育模式上改。

不過具體詳細起來,就采取了模糊觀念。“教以經濟之業,取以經濟之才”,“先取策論次考詩賦,少一些虛誇詞飾之臣。”這讓人看著迷糊,這是方針,而不是細節,怎樣實施,根本找不到依據。

如果非要說細節,倒真是有一個,堪稱魄力非凡。

把彌封卷制度刪除,以後的考卷都要露出考生的實名。理由嘛,是看不見名字,就失去了鄉裏舉薦選才的本意了,以後誰還會為朝廷選才,怎樣鼓勵民生士氣呢?

至於作弊,你們考官是幹什麽的,監察院、開封府是幹什麽,只要仔細察,狠處理,就一定能刹住歪風斜氣!

為了節省篇幅,更為了清晰內涵,下面的七項新政,可以分為兩大類。即“擇長官、均公田、厚農桑、減徭役、罼恩信、重命令。”等六項為一類,余下的一項自成一體。

“修武備”。它放到最後才說。

那六項之所以能歸納到一類裏,它們有個共同點,擇人,選什麽人來當官。這件事在中國古代,不僅是宋朝的夢魘,一直到封建社會的晚期,滿清時,都是無解的毒咒。它的官方說法,就叫做“吏治。”

怎樣來治理官吏。

這一條基本無解,因為人這種動物天生的本能,就是追求生活的完美。而完美的生活,怎能拋開物質的享受呢?不必諱言,就算社會發展到了今天,這都是每時每刻都要注意的地方。在宋朝,仁宗年間,它就具體工作表現在了這六項裏。

“擇長官”——選出合格的官員。範仲淹的辦法是以人治人,從上至下,由兩府宰執來選薦轉運使、提點刑獄使等路級幹部10人,大州的知州10人;兩制官,即翰林學士、知制誥來選一般州郡的知州10人,以此類推,層層推薦,環環相扣,直到最小的知縣。

這樣利害相關,選出來的人應該能靠點譜了吧。

“均公田”——為了讓官員清廉,給他們田產,但是問題也產生,田地有好有壞,你給誰好的?官員的田緊挨著老百姓的田,侵占了幾畝、幾頃、幾十頃的,也很正常吧?於是糾紛出現,官員跟百姓打,官員跟官員打,天聖年間劉娥憤怒了一下,公田就取消了。

範仲淹建議恢復,怎樣消除不公呢,參考上一條,吏治好了,大家才會好。

“厚農桑、減徭役”兩條顧名思義,是農民的事,可官府的責任更大,怎樣讓農民專心種田,國家要有獎勵,更要少折騰,給農民幹活的時間。

最後的兩條“罼恩信、重命令”很讓人無語。人無信,不知其可也,這是做人最起碼的準則。一個國家呢?居然早上說一套,晚上做一套,根本就是朝令夕改,而且毫無處罰,這不是國家的法令世界,是孩子們在玩過家家!

怎麽辦?一個字,罰!見了血的猴子才知道恐懼,才能認真幹活。除此以外,別無他法。

綜上所述,問題很嚴重,解決的辦法很簡單。範仲淹的方案說白了就是“責任制和處罰制。”用舉薦制度把官員層層捆綁,再設立些以前沒有的處罰制度,讓官員們稍微懂點事。

如此而已,管不管用,甚至有沒有比原來的制度更不妥的地方,要從以後的實踐中,才能看出。這時能肯定的,就是處罰的力度不是夠不夠重的問題,而是有沒有力度的問題。

連處罰的具體條款都沒有,你讓犯事的人怎麽害怕啊?!

現在來說“修武備”。這一條,按說範仲淹是最有發言權,而且肯定言之有物的問題,因為他剛剛從戰場歸來。宋朝的邊防問題嚴重到不能再嚴重了,遼國不去說,黨項人已經變成了西夏人,開始和宋朝分庭抗禮了,這在太祖朝、太宗朝,甚至真宗朝都是難以想象,決不可能發生的災難!

要怎樣解決?

先要分析問題出在哪兒。範仲淹從實戰出發,歸納出兩點。一,禁軍都擠在京城裏,有事才派往邊疆。這在應急的速度上就喪失了寶貴的時間;二,從京城養兵、派兵,那麽在邊疆上就始終沒有足夠的糧餉。不論是抵抗,還是殺進敵方腹地,就都得千裏運糧。這一點,其實就是幽燕之戰、雍熙北伐、五路征黨項等外戰失利的根本原因。所以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