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4/10頁)

侯俊堂的臉上開始流汗了,聲音也失去了洪亮,沙啞地向著法官:“庭、庭上!本人要陳述!”

法官:“準許被告陳述。公訴人不宜在法庭用此等方式質詢被告。請將槍支呈交法庭暫管。”

曾可達這才松開了頂住侯俊堂的槍口,走回公訴席時順手將槍交給了一名憲兵法警。

侯俊堂:“共黨諜匪林大濰已在空軍作戰部供職六年,本人是去年才調任空軍作戰部副部長。公訴人將他牽連本人純系羅織,本人懇請法庭澄清。”

法官:“還有嗎?”

侯俊堂:“還有‘6·19’開封戰役調筧橋航校方孟敖實習大隊執行轟炸任務,通訊局聯絡處查有本人手令,公訴人竟誣指本人命方孟敖不轟炸開封,亦懇請法庭澄清。”

法官:“同意被告人陳述。請陪審及辯護人出示有關案卷。”

“是。”徐鐵英慢慢站了起來,翻開第一本卷宗,摘要說了起來,“查國軍空軍作戰部作戰參謀林大濰,於民國二十七年隱瞞其共黨身份報考國軍空軍航校,畢業後在國軍服役一年,民國三十一年由國防部保送美國深造,民國三十二年回國混入空軍作戰部任作戰參謀。自民國三十五年國共交戰,該犯利用其作戰部作戰參謀之特殊身份,二十三次向共黨延安及東北共軍、華東共軍發送國軍秘密情報。該期間,林犯大濰均系個人作案,空軍作戰部並無同黨。此案當與作戰部副部長侯俊堂無關。”

侯俊堂不能太露感激之色又不能絲毫不露感激之色,只能用含有謝意的目光向徐鐵英投去一瞥。

“反對。”曾可達立刻站起來,面向法官,“徐主任剛才說的‘此案當與作戰部副部長侯俊堂無關’。這個‘當’字顯系推測之詞。本公訴人要求調查方向法庭做明確表述。”

“反對有效。”法官望向徐鐵英,“調查方應做明確表述。”

徐鐵英:“我沒有更明確的表述了。經過詳細調查並無證據證實侯俊堂知道林大濰是共黨匪諜。如果因林大濰系侯俊堂所管之下級便認定他有包容共黨匪諜罪名,則空軍作戰部六年來歷屆正副部長皆應被起訴。”

法官望向了曾可達:“公訴人對此表述是否認可?”

“當然只能認可。”曾可達轉望向徐鐵英,嘴角明顯帶著一絲冷笑,“徐主任接下來是不是還要出具調查材料,證明侯俊堂與方孟敖‘6·22’通共違抗軍令案無關?與北平市民食調配委員會走私倒賣民生物資案也無關?”

法官都對曾可達這樣的態度不以為然了,徐鐵英反倒一臉平和,絲毫不以為忤:“庭上,為了使本陪審兼辯護人所出具之材料公正可信。本人申請先出具一件與本人也與本案至關重要的證據。”

這倒有些出乎曾可達的意料,他緊緊地盯著徐鐵英。

法官端嚴了起來:“同意。可以出示證據。”

徐鐵英從公文包裏拿出了那包裝著十萬美金的公函信封,將寫有“賄金”二字的封面朝上,雙手捧著向法官席走去。

——這可是崔中石送給他的“賄金”!

此時的秦淮河畔,下了一個上午的大雨漸漸小了,無邊無際的黑雲依然不願散去,低低地壓著整個南京城,就像在人的頭頂。崔中石顯然是有意不讓北平分行那邊找到自己,這時既不回自己下榻的金陵飯店,也不再去中央銀行和財政部,而是一個人打著傘在秦淮河邊彳亍而行。掏出懷表看了一下,已是下午兩點五十五分,他快步向前方街邊一座電話亭走去。

到了1948年,盡管在南京,能在電話亭裏打電話的人已十分稀少了。原來還只是打電話需要付費,現在是接電話也要付費了,而且投入的只能是硬幣。法幣已形同廢紙,硬幣早成了珍藏,還有幾人願來打接電話。崔中石收了傘,進了電話亭,在那裏靜靜地等著。整三點,電話鈴聲響了,崔中石拿起了話筒。對方卻是一個電話局嗲聲嗲氣的女聲:“對不起,接聽電話請投入硬幣一枚。對不起,接聽電話請投入硬幣一枚。”

崔中石將早已拿在手裏的硬幣投入了收幣口,話筒裏那個女聲:“已給您接通,請接電話。”

“大少爺住進醫院了嗎?”話筒裏這時才傳來打電話人的聲音,是一個男人的聲音。

“是,老板。下午兩點進的醫院。”

“徐大夫願意去會診了嗎?禮金收了沒有?”

“都收了,應該會盡力。老板放心。”

“大少爺的病很復雜,還可能引起很多並發症。等會診的結果吧。還有,聽聲音你也傷風感冒了,不要去探視大少爺,以免交叉感染。”

崔中石拿著話筒的手停在那裏,少頃回道:“我感覺身體還好,應該不會有傷風感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