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眾的革命

搖滾革命的興起有好幾種解釋:戰後世代衣食無虞,生活太無聊,社會要他們服膺同樣的生活風格、思想與外表,讓他們感到窒息。搖滾樂也是在挑戰種族隔離,那不只是種族問題,還有“流行樂”(白人)與“種族音樂”(白人以外的人)的分別。歷經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滋養,搖滾這種反文化遍及各地,訴求反戰與社會正義的政治運動因而更加有活力。

搖滾革命也有單純、表面上較不“政治”的那一面:“觀眾”也在反抗自己的既定角色。回顧慶典的歷史,群眾的角色發生極大的變化,以前他們在慶典的參與度很高,但在現代大型集會中只能當被動的觀眾。早在兩百年前,觀眾就已經被成功地馴服了。在十七、十八世紀之間的法國或英國,看戲的觀眾可以大聲吵鬧、評論,打斷舞台上的演出,還可以漫無目的地走來走去,甚至坐在舞台正中央。到了十八世紀末,貴族對於藝術空間的想法變了,於是發明了保留席。社會學家理查德·桑內特(Richard Sennett)說:“他們把劇院變得死氣沉沉,再也聽不到後排的人對舞台叫囂,也不能站著看戲、邊看邊吃東西。劇院的寂靜澆熄了看戲的愉悅。”[9]

新規定下的觀眾,除了偶爾拍拍手,看表演時完全不可以有任何動作,這種禁令還影響到音樂表演。十九世紀以來,觀眾都得乖乖坐著,於是西方各種音樂演出的效果大打折扣。在軍隊遊行中,軍樂隊的演奏最具有感染力了,行進的士兵也會沉醉其中,與節奏合而為一,但觀眾要守規矩——就像觀賞靜態展覽一樣,穩穩地站著,除非為了看得更清楚而變換姿勢,否則盡量不要有任何動作。大多數的音樂表演都移駕到音樂廳,在這些地方,觀眾必須安靜坐著,盡量不做出任何動作。即使是微微地隨音樂律動——用腳打拍子或點頭,也會吵到旁邊的人,觀眾只好學會僵著聽音樂。

不過,觀眾可要費一番心力,才能靜止地觀賞,尤其是充滿節奏感的表演。第一章提過,近年來神經科學家發現,當我們察覺到旁人的動作時,神經網絡的運作機制會致使我們做一樣的動作。[10]看到別人行進、跳舞,吹奏薩克斯風時身體擺動或者手跟著交響樂的旋律比劃時,我們都會想做一樣的動作。嬰兒自然而然會模仿其他人的動作。然而隨著年紀增長,我們卻克制自己模仿的沖動,變成守規矩的大人。不隨著音樂打拍或搖頭晃腦,並不代表我們心如止水。我們正忙著無聲地壓抑自己、控制自己的肢體動作。

有些人贊揚搖滾樂解放了性壓抑,也有人責怪它造成性泛濫。誠如有位作家所言,他認為搖滾樂“解放了性壓抑的世代”。[11]相對於中產階級白人的“主流”價值觀,搖滾樂傳達的性觀念更開放,更具黑人色彩。無疑,二十世紀中期美國白人的性觀念是受到壓抑的,恐同就不用說了,他們在異性戀世界裏也是畏畏縮縮。搖滾革命肯定在許多方面與性有關,不說別的,女孩們就抵擋不了明星的魅力。不管是工人出身、“粗俗”的貓王,或是詼諧、略帶陰柔的披頭士,都給人帶來浪漫的愛情想象,遠超過和穿著卡其衣、每顆鈕扣都扣上的白人男子在車裏擁吻。除了性壓抑外,搖滾樂還要反抗更多事。整體來說,二十世紀的主流文化對肢體動作有諸多限制,不管它們是否為性暗示。

以娛樂為例,最為普遍的是坐著看電視或電影。就算有“嘉年華”,也只有投擲東西的遊戲,沒有跳舞、體育一類的活動。在二十世紀中期的嘉年華或博覽會中,所有娛樂都由機器代步,參加者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乖乖坐好,讓雲霄飛車和摩天輪載他們在既定的路線上移動。在清教傳統主導下,信徒禮拜時也一樣久坐不動,唯一的活動就是唱聖歌。當然還是有人跳舞,搖滾樂進入白人文化前,眾人跳著交際舞——高雅的華爾茲和狐步,小團體或個人能互動、交換舞伴。住宅逐漸移往郊區,汽車越來越普及,人們也越來越少悠閑散步了。不過當時沒人留意到,長期下來,久坐不動的生活習慣會造成肥胖與健康等問題。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中期,體育活動仍然是展現肢體的最佳場合,特別是運動員與啦啦隊。但參加者還是以觀眾占多數,他們站在校園的露天看台上,看到好球時歡呼一下,但其他時間只能靜靜觀賞。社會不鼓勵人們展現肢體,特別是針對女性,學校裏沒有女子運動項目,就算有,通常也是基督教女青年會(YWCA)或教會舉辦的。為了減少女性的肢體表現,校方也會更改運動規則。例如女子籃球正式比賽時,僅能連續運球兩次,也禁止穿越中線。更甚者,女性在做愛時也最好保持靜止或被動。二十世紀中期,美國最普遍的婚姻指南寫道,女性在做愛時不應該有任何“動作”(原書加上引號,就是為了強調它多麽令人厭惡)。[12]只要談到性行為,書裏就會用靜態的“體位”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