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再創嘉年華

誠如本書一開始提到的,十九世紀的新教改革者只要一想到,改信基督教的或霍屯督人會多麽討厭“不得體”的嘉年華活動,就覺得那些熱愛嘉年華的歐洲人一定會備受打擊。新教徒幻想著,這些改信基督的“野人”若發現文明的基督徒居然戴面具跳舞,像家鄉那些未改宗的同胞一樣在公開場合嬉鬧,一定會很厭惡。不過,想象未改宗的“野人”噗通掉進現代都市,那才有趣吧。如果我們把十八世紀大洋洲土著、北美印第安人或新幾內亞的居民送到曼哈頓午餐尖峰時刻的街上,會發生什麽事情呢?

他們一定會被紅綠燈、汽車和大片取代樹和草的建築物嚇得目瞪口呆。先不論未來科技帶來的驚嚇(如同所有的喜劇情節),最令他們驚奇的是身在人群中的感覺:一個路口就聚集了這麽多人,他們生活中唯一有機會看到這種場面,是部落每年一度的聚會,幾百個人在同一時間齊聚,跳舞、飲食、狂歡個幾天。

依他們的經驗來看,這麽多人聚在一起,應該是為了舉辦慶典,既然城市街上有這麽多人,顯然是為了參加更熱鬧、更有創意的活動,場面一定超過自己家鄉幾十個人的慶典。片刻間,在這些“野人”的眼中,紐約客臉上的妝、身上穿的制式“服裝”,會讓他們誤以為闖入一個慶典,但這些人臉上的表情很快就會推翻他們的猜測。這些人表情緊繃,沒有一絲笑容,回避眼神交流,只顧著要去辦事。不管這些人要去做什麽,顯然都不是在玩樂。原住民朋友大為震驚,這麽多人聚在街上,居然沒打算(或沒能力)來辦個嘉年華?

彭透斯王和狄俄尼索斯、教宗和跳舞的農夫、清教徒和嘉年華愛好者、傳教士和跳狂熱舞蹈的原住民,在這長達三千年的對峙過程中,彭透斯王和他的盟友似乎獲勝了。集體歡愉的場合被嚴重邊緣化,窮人們只能在教堂外的街道聚集,年輕人只好去陰暗的酒吧鬼混。更重要的是,歡愉的源頭——“他人”,包括陌生人,也不再引人入勝。在今日的世界,“他人”成為我們個人成就的阻礙。“他人”在市區街上和高速公路上妨礙我們行進,搶了我們的停車位和工作。“他人”這麽多,房價才會高居不下。“他人”粗魯又吵鬧,毀了我們喜愛的度假地點。“他人”更可能是殺人魔或恐怖分子。人類演化成為社會性動物,社會程度遠比任何靈長類高,還能和非親非故的人一起玩樂。但現在超過六十億的地球人,都在同一片土地上競爭石油、水這些資源,我們內化的社會性便顯得幼稚、落伍、不管用了。

在這四分五裂的世界中,沒有一個宗教派別傾力推崇饗宴和舞會,宣傳這些活動的美好之處。美國的基本教義派基督徒、中東地區的伊斯蘭激進分子都對狂歡活動充滿敵意。激進教派崛起後,便開始打壓狂熱的蘇菲教派,禁止後者的音樂、舞蹈表演,更不允許異性同時出席公開場合。美國福音派清教徒的“重生運動”讓許多個人得到宗教上的啟示,但大體上而言,他們還是一脈相承冷酷的加爾文精神,敦促信徒努力工作,保持清醒,也不特別強調慈善工作。至於西方一般知識分子與學者,這些人所持的觀點我們在書中都提過了,他們都是發自內心討厭“原始的”狂歡活動。

好幾世紀以來,反對者一直強調,慶典活動、狂熱儀式與文明相沖突,特別是現代文明。學者比較能理解傳統慶典的重要性,但還是把它們當成過時的文化。人類學家阿爾弗雷德·梅特沃說:“當社會越來越復雜,階級與專業分工越來越明顯,傳統慶典便難以存活。”[1]法國社會學家讓·迪維尼奧(Jean Duvignaud)也提到:“隨著市場經濟與工業化的發展,社會條件成熟後,自然就會排除掉慶典活動。”[2]工業化、市場經濟以及復雜的勞力分工,這三者與慶典活動不兼容。這種看法跟弗洛伊德的說法大同小異(也一樣可疑),照他們的想法,無拘束的性行為也是與文明相沖突的。所以,如果你想要抗生素、室內空調和搭飛機旅行這些文明產物,就不該再牽著陌生人的手在街上跳舞。

文明與集體狂熱傳統兩者不兼容,這種預設本身有點矛盾。文明是好的,是吧?它建立在許多良好的人類特質上,如智力、自我犧牲還有科技創造。但狂熱慶典也是好的,它表達了我們的藝術情懷、靈性追求,以及我們的團結。如果我們將慶典、狂熱儀式、集體愉悅排除在文明之外,那又怎麽能稱得上是進步呢?畢竟那是人類最與眾不同的特質,是我們最深的渴望。保羅·哈爾莫斯(Paul Halmos)在1952年發表了一篇知名的文章《合唱舞蹈的衰落》(The Decline of the Choral Dance)。哈爾莫斯表示,合唱舞蹈是一種團體舞蹈,非常古老,分布地區也很普遍。它與近代歐洲發展出的雙人舞蹈大不相同,團體舞蹈表達出人類“集結成群的沖動”和“生物層次的社會需求”。人類是一種社會性生物,因此,團體舞蹈在復雜的社會中消失(特別是工業化的文明),也代表我們生活中某個層面正在消失。這是令人非常不快的結論。[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