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才是大地的支柱

古今中外的文學界,及至當今的出版界,總要把文學做出雅俗之分,並且習慣於尊雅抑俗。殊不知,陽春白雪,從來和者甚寡;而下裏巴人,卻始終受到大眾歡迎。

其實小說這種文學體裁,從其誕生之日起,就是一種通俗文學形式。唐時的文人都競相在詩壇上一顯身手,如今我們所見的唐人傳奇小說,不過是詩人們的余興遊戲之作,當年是難以登大雅之堂的。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城市的崛起和市民階層的形成,小說居然得以蓬勃興旺,成為市民文學的骨幹;個中道理,恐怕不言自明了。我國的四部長篇古典文學名著《三國》、《水滸》、《西遊》、《紅樓》和若幹短篇的《唐宋傳奇》以及後來的明、清兩朝的擬話本小說,之所以能夠經得起時間的滌汰,同時受到文人墨客和普通百姓雙方面的珍愛,其原因就在於這些作品既有深刻的認識價值,又有重要的文學價值,寓教於樂,雅俗共賞。

再以十九世紀以來真正以小說征服了文壇的西方文豪狄更斯、巴爾紮克、托爾斯泰等人為例,他們的作品之所以能夠在世界各國家喻戶曉,其中的緣由,不亦是桃李無言,下自成蹊嗎?美國南方文學的領軍人物威廉·福克納的作品一向以費解著稱,但也曾多次列入暢銷書榜,不是也很說明問題嗎?

反觀某些“純文學”作品,小說到了沒有情節,人物到了只有心理活動的地步,雖不乏某種深刻,但於作者,未免是關在象牙之塔中閉門造車(說得難聽些,頗有無病呻吟之嫌);於讀者,不啻嚼蠟而難以卒讀。這樣的作品縱有千般哲理、萬種寓意,又有多少人去理會?

誠然,通俗絕不等於庸俗。通俗者,是指其為大多數讀者所喜聞樂見,並非沒有高雅的情趣和高超的技巧;庸俗者,則誨淫誨盜,不堪入目,大抵粗制濫造,即僅供陰暗角落赧顏竊讀,必不能堂而皇之地流傳於世。

總之,從來作為通俗文學形式的小說,其中的珍品既然能夠普及和傳世,必定有引人入勝的情節,栩栩如生的人物,反映社會現實的廣度及深度乃至耐人尋味的深邃哲理。由情節而人物而社會而哲理,這既是小說從產生到成熟的發展歷程,亦是判斷一部作品高下的準繩和衡量我們自己閱讀和欣賞能力的標杆。

英國作家肯·福萊特的名字已為各國讀者所熟悉。自一九七八年他的處女作《針之眼》(Eye of the Needle)一書問世並一舉獲得美國偵探作家俱樂部獎以來,接連發表的《三角諜戰》(Triple,一九七九年)、《呂蓓卡密鑰》(The Key to Rebecca,一九八〇年)、《聖彼得堡來客》(The Man from St. Petersburg.一九八二年)、《與獅同眠》(Lie Doum with Lions,一九八五年)等六部作品都是國際範圍的暢銷書。這些小說都在特定的歷史或現實大事件中,圍繞著英雄美人展開扣人心弦的驚險情節,深為讀者所喜愛。

說起來,撰寫驚悚小說並非他的初衷。他在二十多歲擔任英國《晚間新聞》記者時,由於出差途中要等候返程火車,便去參觀了彼得伯勒大教堂(即書中王橋大教堂的原型)。原來,他自幼生活在清教的環境,對周圍的景觀從不留心,只是讀了有關大教堂建築的書籍,才引起了好奇。那天的參觀,使他對中世紀修建的大教堂嘆為觀止,由此而引動了一系列的思考:當時的人們生活水平低下,科學技術並不發達,到底是出於何種動機,運用了什麽手段,才建造了如此巍然聳立數百年的宏偉建築呢?他經過翻閱書籍,答案逐漸清晰,而為了全面綜合地再現那一段輝煌的歷史,他認為只有寫一本長篇巨著的小說。但他自知,以他當年二十七歲的年齡,閱世不深,筆力不逮,尚不勝任這樣浩瀚的文字工程。於是他便一方面積累素材,構思人物與情節,一方面寫出一系列驚悚小說以練筆。之後,歷經十個寒暑,又埋頭疾書三年,方才推出這部八十余萬字,跨越數十個春秋的歷史題材小說。盡管他自己為改弦易轍擔著風險,別人也對他的另辟蹊徑缺乏信心,但該書甫一問世,便征服了讀者,在各國都銷售甚旺,往往兩倍於他原有的暢銷作品,並時時占據銷售榜首。這至少說明他的創新得到了廣泛的認同。

福萊特寫作《聖殿春秋》的實踐證明:模式不能等同於風格。一個成熟的作家應有自己的獨特風格,但他的作品一旦形成某種固定模式,不但會失去讀者,也會使作家自己的創作陷於千篇一律的俗套窠臼。

福萊特是一位創作欲望十分旺盛的作家。由於始終心懷創作中世紀修建大教堂題材的巨著的宏願,他並不滿足於已取得的世界著名驚悚小說家的成就,仍要創新和突破。於是,如上所述,在構思、練筆和積累素材長達十年之久以後,又默默耕耘了三年,才拿出了這部《聖殿春秋》。正如美國《出版家周刊》的評論文章所指出的:“他冒了一切風險,卻成為一個不折不扣的勝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