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0章 獵頭令

六個滿州韃子首級換得三口肥豬,苗人新漢兵們高高興興的拿著三塊木牌消失在叢林之中。

又等了一會,確認今天不會再有新漢兵過來交人頭後,那明軍軍官略微有些失望,但轉念一想大帥的獵頭令剛剛頒行,哪見效這麽快。貴州這邊的土人大半還在觀望著,等到這些苗人新漢兵將肥豬實打實的領回去,那會怕土人們都要眼紅的蜂湧而出了吧。

世上事,熙熙攘攘莫過於一個利字。

漢人如此,土人亦是如此,有高額的賞金和實物剌激在,不怕這些土人不為太平軍所用。

很快,這隊明軍也消失在群山之中。此後很多天,在湘黔邊境的大山之中,到處活躍著拿著筐子來收韃子人頭的明軍。他們多不過十余人,少則四五人,如一個個幽靈般在這深山老林之中遊蕩。而每當他們的身影重新回到湖南的太平軍據點時,那筐中總會盛滿人頭——滿州韃子的人頭。相對應的,貴州清軍人心惶惶,一方面想要打破太平軍的防線,一方面還要提防那些土人的襲擊。平郡王羅可鐸現在真是焦頭爛額,處於進退兩難境地。

隨著時間推進,獵頭令漸有起效,拿滿州韃子人頭換太平軍的賞賜成了永歷十三年春節時湘黔邊境的一道盛景。用周士相的話說,這是個時髦。鄰居家出去獵了顆韃子人頭換來錢糧米面和肥豬,一家老小過得滋滋潤潤,自家男人卻窩在屋中,鍋裏別說肉了,連個米湯都見不著,這女人心裏肯定有意見,這男人也會覺得自己窩囊。於是,不論他是否願意,或有足夠勇氣,在鄰居族人和妻子的目光“逼視”下,他只能也去趕獵頭這個時髦,要不然他會被族人們譏笑,會被妻子埋怨。

獵頭令的全稱是《獵滿州頭顱賞賜令》,頒行地點是在湖南的沅州,時間是永歷十三年(偽清順治十六年)大年初一。

明朝也好,後世也好,大過年的,衙門總是不辦公的。但戰爭不會管你過不過年,廣西提督線國安年都不過便大軍殺奔柳州,湖南的太平軍自然也沒心情過什麽年。

本著你不讓我好過,我便讓你過不好的原則,周士相一面組織沅州防線應對清軍大規模進攻,一面開始了他計劃已久的獵頭令。

該令鼓勵湘黔邊境土人勇敢獵殺滿州兵,以割取滿州兵頭顱從太平軍這裏換取豐盛的獎勵。獎勵有金銀,有米面,有布匹,有鐵器,更有豬羊肉,甚至還有女人用的胭脂水粉。可謂從貨幣到實物,無一不足。

初期,獵頭令只是針對投附太平軍或被俘的土兵,且只限以滿州韃子首級。之所以如此規定,卻是因為太平軍在湘西的剿匪過程中獲得了大量土兵,這些土兵有的是主動來投的土司帶過來的,有的卻是被俘虜過來的。

太平軍需要擴軍,周士相也需要更多的士兵,但是有些土兵實在是不適合收編成為太平軍。這倒不是說這些土兵不夠身強力壯,不夠勇敢,而是他們短期內實在是難以融入太平軍這個集體中,或者說他們無法遵守太平軍的軍紀。而戰爭往往是擁有紀律的那一方獲勝。

對清戰事,絕不是僅靠一些遊擊戰,取巧戰就能獲勝,不談將來,就是現在,太平軍便正面臨廣西和湖南兩個方向的戰事。而這兩個方向所發生的戰鬥,都主要以正面戰場為主,或者說是以會戰級別為主。因此,周士相沒有足夠時間消化這些無法遵守太平軍軍紀的土兵,但將這些擁有一定武力的土兵放歸充為良民又太過浪費。他們中的很多人自成年以來幹的就是殺人買賣,即便在那些土官手下,幹的也是綁人殺人奪寨搶糧的勾當。換言之,他們就是實實在在的一幫土匪,要是放回去很可能又重操舊業,成為太平軍治下一股不穩定的力量。

如果是漢人,周士相可以收納他們,消化他們,但是這些土兵不行。思來想去,周士相覺得不能浪費這些“雞肋”,所以他頒行了《獵滿州頭顱賞賜令》。

土兵們對湘黔邊境地形十分熟悉,一些人在深山老林中甚至可以用來去如飛形容。他們不適合大規模行動,但適合個體或小團體形動,因此周士相給了這些土兵兩個選擇,一是安置下去和漢人一樣老實種田;二是去貴州邊境活動,專門獵殺清軍首級。其中滿州兵首級一顆頂半片豬。若不要豬肉,則可獲同等價值金銀或米糧等物賞賜。同時明白告訴這些土兵,他們的行動並不受太平軍指揮,因此若是戰死太平軍不予撫恤。但為了他們能夠更好的獵殺滿州兵,太平軍可以提供他們一些必要武器,甚至還可以給予一些殺傷力較大的武器,如震天雷等。當然,震天雷因為太平軍自身尚未能夠做到量產,因此想要獲得的話必須付出一定代價,如事後減一顆首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