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二四章 你三千來我一萬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北山和朔泉兩邊的使者絡繹往來,極其頻繁,若不是剛剛發生過一場戰事,會讓人錯以為兩道親善和睦如兄弟。

陽春三月,西北的冬季已經過去,但是天氣還兀自有些寒冷。

入春之後,雙方終於就和議達成了最後的共識,北山割讓了丹陽、高陵、雁塔三縣交由西關控制,此外再賠付六萬石糧食。

雖然楚歡也想多從北山撈取一些糧食,羅定西也確實想以這次機會,名為賠償實為贊助給予楚歡一些支持,好讓他抖開手腳去與朱淩嶽拼殺一場,但羅定西畢竟不是冤大頭,打著肖煥章的名義,能夠提供五萬石糧食已經是相當不錯,糾結了許久,最終添加了一萬石,便再也不增加一顆糧食。

楚歡的心思,羅定西雖然不能完全摸透,但是他也很清楚,北山做出如此大的犧牲,除非楚歡真是鐵了心要打下去,否則絕不可能在這樣優惠的條件下,還要兵戎相見,而且北山雖然囤積了不少的糧食,但終究不是大水打來的,羅定西也不可能將北山的資源敞開了向楚歡送過去,他的目的本就是為了給予楚歡一定的支持,讓西關和天山拼個兩敗俱傷,並非真的想要讓楚歡強大起來,而且還要以掏空北山作為代價。

西關方面提出至少要賠償八萬石糧食,被羅定西拒絕,雙方使者往來磋商,最終以六萬石的糧食達成了最終的協議。

按照雙方的協議,北山先行送出三萬石糧食,這批糧食直接送到青唐城,糧食抵達之後,青唐城將會只留下少量駐軍,西關軍南線主力將撤往後方的甲州城,與此同時,北山軍也將在西關軍撤退之時,也只留下在丹陽留下少量駐軍,主力後撤。

等到雙方按照約定撤軍之後,剩余的三萬石糧食,再行交付西關。

至若青州割讓的三縣駐軍,羅定西本來提出在兩個月之內撤軍,交由西關軍控制,但是楚歡對於這條入關走廊的需求實在是太迫切,堅決要求北山三縣駐軍務須在一個月內全部撤離,西關將會排出少量的駐軍前往接受,同時向三縣派遣官員。

由於楚歡態度堅決,羅定西最終同意,但是他當然不會在割讓之地給楚歡留下什麽物資,吩咐三縣兵馬撤走之時,能帶走的財物務須帶走,至若三縣的大戶富戶,也必須遷徙到後方。

雙方雖然達成了協議,但是這些協議,自然不能以書面公布於眾,道理很簡單,無論是楚歡還是羅定西,在名義上也都還是大秦的臣子,並沒有舉旗自立,而西關道和北山道,在名義上也都還是大秦帝國的領地,羅定西割讓土地,楚歡接受土地,從律法上來說,已經等同於擁兵自立,割據謀反。

有些事情可以做的,但是卻說不得。

楚歡和羅定西自然都明白這個道理,所以名義之上,雙方達成和議的那一天,兩道使者同時對外宣稱,之前雙方因為一場誤會,兵戎相見,經過查明,殺害北山村民的兇手並非西關兵士,而是土匪喬裝打扮,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化幹戈為玉帛。

同時因為北山盜賊橫行,北山總督懇請西關道出兵協助平亂,將三縣之地的平亂之事,交由西關道協助處理。

為了表達對西關道的友好,同時感謝西關將士出兵剿匪,地主之誼自然是要盡到的,提供一些軍糧馬料,那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西關道得了實惠,而且對百姓們沒有絲毫損傷,自然是拿來戲談,但是北山百姓卻多少有些怨聲載道,特別是三縣的富賈,本來在當地作威作福,可是一紙書文下來,卻要強迫遷徙本土,這對他們的損失著實不小。

官員富賈大批遷走,留下了破落壇子丟給西關人善後,楚歡少不得要與公孫楚緊急商量,選派官員即刻去三縣赴任,臨行之前,楚歡再三對派赴的官員強調,到了當地,第一要務是要安定民心,要讓老百姓不會因為官員的人事變動生出反感之心。

為此,楚歡特地定下了十三條律令,嚴格規範西關將士和官員在北山三縣的行為,楚歡也知道想要消化這三縣,絕不是容易的事情,也不是短時間能完成的事情,除了選派一批能員幹吏,也一再提起,西北民風剽悍,西關官員赴任北山,勢必會引起百姓的抗拒,想要消化三縣,最緊要的,便是讓三縣的百姓形成一種歸屬感。

楚歡深知,對老百姓來說,要讓他們產生歸屬感,並不是簡單的事情,但是卻要對症下藥,黎民百姓,圖的就是風調雨順,太平無事,能吃飽吹暖,楚歡不是神仙,自然保證不了風調雨順,但是卻希望通過吃飽穿暖來讓三縣百姓產生歸屬感。

楚歡和公孫楚選定的這些官員,其中有一部分都是隨著公孫楚一起在西關施行過均田令,楚歡知道北山那邊為了不至於讓西關的到得太多的便宜,竟是讓三縣的豪門大戶大肆遷徙,卻不知楚歡對此正中下懷,他心知一旦在三縣施行均田令,貧苦百姓必然會歡喜鼓舞,消化三縣歸根結底就是讓三縣百姓能夠融入到西關的政令之中來,均田令能夠取得百姓的好感,一旦實施開去,讓百姓得到真正的實惠,他們必然會迅速對西關的政令產生歸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