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拜相從頭收拾舊河山(第4/6頁)

其四曰:議僭逆。張邦昌身為國家大臣,臨難不能死節,而挾金人之勢,易姓建號,南面為帝。其後不得已才奉迎皇上,朝廷尊之為三公,不當。應正典刑(殺掉),垂戒萬世。

其五曰:議偽命。國家有大變故,鮮有死節之士,反而是奉賊旨、受偽官者不可勝數。昔日唐肅宗在安史之亂後,對受偽命者以六等定罪,今應仿效,以激勵士氣。

其六曰:議戰。軍政久廢,士氣怯懦,應刷新紀律,賞罰分明。其七曰:議守。賊情狡詐,勢必復來。應在江、河、淮沿岸布防,扼守要沖。

其八曰:議本政。多年以來,政出多門,綱紀紊亂,應歸政於中書省,重建朝廷尊嚴。

其九曰:議責成。靖康年間大臣升降太速,根本看不出政績來。應審慎擇官而久任,督促其踏踏實實做出政績。

其十曰:議修德。皇上初應天命,應注意修養“恭、儉、孝、悌”之德,以副四海官民之望,努力中興。

這十條,每條李綱在闡述了主旨之外,都有詳細的解釋,條理分明。高宗接過“議十事劄子”,放置在座位上,和顏悅色地說:“待有空細讀,有應當施行者,一定批出來。”

高宗看了半夜,第二天批出來議國事、巡幸、赦令、戰、守五項,其余五項留中不發,沒批準。再過一日,李綱與執政共同奏事,君臣共同討論已批出的五項。對這五項,高宗基本照準。唯有赦免令一項,說是既然已全部赦免附逆官員,再追回成命很難。不過高宗肯定了以後選官要優先選取忠誠者,並叫刑部把所有附逆者的名單列出,按照等級逐步復職,不搞一刀切,多少表示一點兒懲罰。

李綱見高宗之所以留中五項、批出五項,其中是有些名堂的,於是又單獨留下來,上奏道:“留中五事,其中本政、責成、修德三事不是具體事項,自應留中。唯議張邦昌僭逆、議受偽命臣僚二事,皆為今日政事之大者,望早做處分。”

高宗所扣住的議僭逆、議偽命兩項,正是李綱認為中興大宋必須要做的兩件事。這並不意味著他鉆了道德的牛角尖,以“政治正確”的大帽子黨同伐異。他之所以堅持懲治叛變行為,是與一個長遠考慮有關的。

目前的南宋從表面看起來,是繼承了北宋的法統,並未易幟。但實質上與北宋在國力上有了天壤之別。過去,北宋是天朝大國,遼金再怎麽強,也是化外藩邦。而今,金與南宋已分庭抗禮,宋只有半壁江山而已,幾乎是一個偏安政權了。

李綱的內心,無時無刻不在想著如何“恢復”。他認為:若要恢復河北河東,就要打掉精英集團內的怕死情緒與投降傾向。如果整個上層政治精英毫無國家榮辱觀,遇敵則降,不肯抵抗,且事後高官照做,不受懲罰,那麽還能指望誰來推動恢復大業?

懲治叛變行為,就是為了制造中興、光復的濃厚輿論氛圍,以便今後整個國家機器能有效地圍繞“恢復”做文章。

而高宗在這個時候,似乎還沒想好大政方針,凡事只是采取一個謹慎態度。懲治所有的附逆官員,對他來說,這藥似乎太猛了一點。即位之初到處都要用人,這樣一竿子打下去,還有多少人能為我所用?他頗為猶豫。

所以,他對李綱說:“執政中有人與卿的議論不同,等協商好了再說。”

李綱內心一陣冷笑:不過就是那幾個“邦黨”而已!他搶上一步,向高宗陳述己見,侃侃而談:

“現在各方面對張邦昌的議論不同,臣請以《春秋》之法判斷之。京城的人,說他們因張邦昌立為皇帝而得生,且免於再次被搜刮金銀,因而贊美他有德;元帥府的人,則說張邦昌不待征討就主動奉迎皇上,因此可以寬恕;而天下之人,則說張邦昌是出於不得已而奉迎皇上,因而憤恨之。京城之人、元帥府之人之所以那樣說,是私心也!天下之人憤恨者,是公心也!”

張邦昌問題的症結在哪裏是一清二楚的,但是朝中精英分子講起歪理來,卻是振振有辭,說沒有張邦昌就沒有宋高宗,搞得李綱好不惱火。他就此發出了一連串的質問:“比如大戶人家偶遭寇盜,主人家屬皆被綁架去,其仆人欲占有主人家室、奴婢。幸而主人之子自外歸來,仆人迫於眾議歸還所有,而欲以此為‘有功’,這可以麽?陛下之立乃天下臣民所擁戴,邦昌何力之有?陛下欲建中興之業,當先正朝廷。而如此尊崇一個僭逆之臣,以示四方,誰不寒心?偽命臣僚一律不問罪,又何以勵天下士大夫之志?執政中若有意見不同者,請降旨宣召,臣願與之廷辯。如臣理屈,就不再多言!”

高宗同意了,派宦官宣三執政進殿,再討論一下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