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璟:賢臣的典範(上)(第2/3頁)

這個王守一不僅是玄宗的大舅子、皇室的駙馬,而且是李隆基在當臨淄王時的好友,本身又是先天政變的功臣,在李隆基誅滅太平一黨的過程中出力甚多。因此,無論是出於皇家尊嚴、個人親情,還是出於舊友兼功臣的情面,玄宗都不能不答應。於是玄宗很快就下了一道手詔,命有關部門按照王守一的要求辦理。

然而,王守一萬萬沒有料到,天子這一關他是過了,可宰相那一關他卻死活也過不了。

宋璟得知這件事後,立刻拉上副手蘇颋,當面向玄宗進諫,說:“按照朝廷的有關制度規定,一品官的墳墓高度是一丈九尺,即使是陪葬皇陵,最高也不過三丈。所以,王守一的要求於禮不合,不能同意。”

玄宗聞言,趕緊把外祖父搬了出來,說既然有成例可依,那王守一的要求也不算過分。

宋璟說:“竇太後的父親逾越禮制,當時朝野都議論紛紛,只是沒人敢出面指出錯誤罷了,現在既然已經知道錯了,怎麽還能明知故犯?”

玄宗表情尷尬,可還是不想松口。

宋璟寸步不讓,接著給皇帝上課:“從前太宗皇帝嫁女兒,嫁妝的價值超過了長公主(太宗這一輩的公主),魏徵進諫,太宗欣然接受,長孫皇後也甚為嘉許;可不像後來的韋庶人(韋後)那樣,為了擡高其父的身價,竟然把墳墓稱為‘酆陵’,結果也只能加速敗亡,為天下笑!如今,以皇後的父親身份之尊貴,要修築大墳又有何難?可臣等之所以再三進言,只不過是想成全皇後的儉德,維護皇上您的尊禮守法之形象罷了。何況今日所為,正可以傳之無窮,永為後法,豈可不慎重!”

玄宗是聰明人,既然宋璟一點商量的余地都沒有,他再堅持下去也沒什麽意義,還顯得自己太沒水平。於是玄宗趕緊換了一副愉快的表情,變被動為主動地說:“朕經常想修養品德,做群臣的表率,對自己的妻小又豈敢徇私!但此事是一般人不願說也不敢說的,如今賢卿能固守典章禮儀,以成就朕的美德,並垂法將來,這樣很好,正是朕所期望的。”

就這樣,王國丈修築大墳的事情徹底黃了,玄宗還特意賞賜給宋璟和蘇颋每人四百匹彩帛,以資鼓勵。不知道當皇帝的大舅子王守一,看到兩個宰相攪了他的好事還賺了好幾大車的彩帛時,心裏會作何感想?

宋璟反對修築大墳,針對的是外戚。接下來的這件事,針對的則是宗室。

此事發生在同年十一月,寧王李憲(就是李隆基的長兄宋王李成器,於開元四年更名)有一個親戚叫薛嗣先,曾經在皇家宗廟當過一段時間的“齋郎”(負責宗廟祭祀灑掃的小吏)。李憲上奏玄宗,請求讓薛嗣先在朝中任職。玄宗把奏章轉給了中書、門下省,雖然沒有明說給他當什麽官,可意思還是明擺著,讓宰相酌情授予他一個官職。

宋璟接手這件事後,馬上就向玄宗啟奏,說:“薛嗣先當過齋郎,雖然沒什麽優越的表現可堪留用,但畢竟是皇親國戚,按理說總該給個小官做。可不知陛下是否還記得,景龍年間,常有天子授官不經中書、門下,而是直接下敕,稱為‘斜封官’,在當時可以說是泛濫成災。自從陛下登基以來,這種事已經完全杜絕,無論是發給賞賜還是任命官吏,必定都要經過中書、門下兩省的考核評議。正所謂天下至公之道,唯有聖人能行。薛嗣先雖是皇家姻親,陛下卻不因他而廢法,將此事交由臣等議決,臣很感動,但是臣還是想把此事交給吏部,讓他們照章辦理,希望陛下不要另行頒布敕令。”

宋璟這番話,百分之百是公事公辦的意思,而且還特別舉了斜封官的例子,擺明了就是把薛嗣先當官的事給否決了,只不過一副官腔打得滴水不漏,十分含蓄委婉,沒有讓皇帝和寧王太難堪而已。此外,他還給皇帝戴了一頂“至公之道,聖人能行”的高帽,玄宗若要當這個“聖人”,想必也不敢再搞一個斜封官出來。

毫無疑問,薛嗣先的官沒當成,寧王的面子也給駁了。

在宋璟面前,一是一二是二,什麽事都要秉公而行,照章辦理,不要說寧王,就算是天子李隆基本人的事情,該駁的時候他也照駁不誤。

宋璟就任宰相期間,有幾次都是直接駁了皇帝的面子。

第一次是在他拜相不久的開元五年年底,玄宗命宋璟和蘇颋給自己的皇子、公主起名字和封號,總共起三十對備用,還特別交代他們,除了這三十對外,一定要另想一對最漂亮的名字和封號呈上,顯然是想賜給他最心愛的某個皇子或公主。

按說這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只不過舉手之勞,又能討天子歡心,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