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琵琶國手與瞎子宰相(第3/6頁)

祖珽得便宜賣乖,庭審出門後對人說:“我們丞相判案英明,不過這件事真是我做的。”祖珽不顧惜自己的名聲,臉皮厚得很。他還有一項生財之道,那就是做小偷。

膠州刺史司馬世雲請客,祖珽在列,酒足飯飽正待散席,上菜服務生突然發現少了兩面銅碟,急忙匯報給主人。司馬世雲怪罪仆人,仆人們堅決說沒有拿。按說少了就少了,不想司馬世雲是個吝嗇鬼。既然下人沒有拿,肯定在座的客人拿了。吃我的喝我的,臨走拿我的。司馬世雲站起身,拱拱手:“對不住大家,搜身。”

搜來搜去,從祖珽懷裏搜出來。在座的客人都替祖珽臉紅,這麽大的才子,好說歹說也是朝廷官員,幹這種丟人現眼的事兒。祖珽面不改色心不跳,晃晃悠悠拔腿走人。

又有一回,高歡請客,年頭月盡大家在一起樂樂,會會餐。眾人吃飽喝得,該告辭啦。高歡覺得同僚們難得一聚,先別走,喝喝茶聊聊天。這當口,服務生上前匯報,少了一只金叵羅,就是金杯。

高歡沒當回事兒,少就少了吧。禦史中尉竇泰不樂意啦,他是監察官,在他眼皮子底下丟東西多沒面子。竇泰問誰拿了,趕快交出來。問了三遍,沒人言語。竇泰想搜身,高歡不讓搜,怎麽說在座的人都是國家大臣,其中不乏王公貴族,都是要臉的人,怎麽能把人家當小偷對待。竇泰有辦法,讓在座的人都把帽子摘掉。帽子一摘,金晃晃的杯子露出來,就叩在祖珽的發結上。

眾人大感意外,又在情理之中,除了祖珽誰敢偷高歡的東西。結果祖珽又甩甩袖子走啦。依高歡的胸襟,怎麽能因為一個金杯得罪大才子。

兩次失手純屬意外,祖珽沒有想到司馬世雲那麽摳門,也未想到竇泰橫插一杠。有兩次丟人的教訓,收手吧?收手,那不叫祖珽。

不久又犯事兒,祖珽擔任尚藥丞期間發生的事兒。尚藥丞主管宮廷中的藥品,祖珽懂醫,醫學大師。於是,借職務之便偷竊胡桃油,胡桃油是一種藥品。這次當小偷付出一定的代價,罷官。偷碟子,偷杯子,那是私人的物品。偷藥,那是公家的財物。盜竊公物不處罰,那不等於號召大家都來占公家便宜嘛。

像祖珽這種人才,罷幾天官意思意思而已。沒過多久,改任秘書丞,跟著高澄混。有一次來了一個賣書的,向高澄兜售一本叫做《華林遍略》的書。《華林遍略》是梁武帝讓江南才子徐勉編的書。那時節沒有印刷術,出一本書全靠手抄,特別貴,不像今天的書這麽不值錢。《華林遍略》又是新版的。侯景亂梁,大燒大殺,後來獨眼龍蕭繹又放了把火,此書是絕版也未可知。

高澄玩小聰明,既不想花大價錢買,又想要。高澄對賣書人說,我看一晚上,如果此書確實好就買。賣書人一想,看就看吧。高澄趕緊找了一大幫子抄書匠,其中就有祖珽。大家齊動手,一天一夜就把這本《華林遍略》抄完。第二天一早,高澄把賣書人找來,書往桌子一撂,此書不好,我不要了。

不要就不要吧,強扭的瓜不甜,憑我的孤本還能忽悠不到識貨的主兒。賣書人剛想走,猛然感覺書變薄啦,數了數冊數發現不對。高澄嚇一跳,以為賣書人看出什麽破綻。賣書人一臉不高興,對高澄道:“殿下您不要就不要吧,怎麽賴我幾冊不還呀。”

高澄趕緊派人去查,原來被祖珽藏了幾冊,換錢賭博去了。高澄可不像高歡那麽好說話,當即揍了祖珽四十大棍。

慢慢的,小偷變成大偷。祖珽越幹膽越大,夥同另外兩名官員以參軍趙彥深的名義偽造高歡的命令,讓鄴城調撥三千石糧食拉到他們指定的地方。三千石不是小數目,有人懷疑,私下裏詢問核實趙彥深。陰謀曝光,祖珽第一時間投案自首。高歡震怒,狠狠抽了祖珽兩百鞭子,帶上腳鐐,發往軍工廠幹苦力。

祖珽不怕,他的好朋友陳元康正受寵,會想辦法救自己的。那位青年時代一起飲酒縱樂玩女人的狼友果然賣力。高歡正為撰寫《定國寺碑》犯愁,陳元康及時推薦祖珽。不到兩天,定國寺碑文搞定,文辭華美,舉世無雙。高歡很滿意,特別寬恕祖珽的罪過。死罪可免,活罪難饒,祖珽貪腐不是一次兩次啦,不能如此便宜他。高歡想了一個辦法,用祖珽做事卻不給官職。高歡時代的官員們不發工資,無所謂薪水不薪水。但是,當不了官怎麽貪汙?

這種日子過得無趣,光賣力氣沒便宜沾。好在不久高歡去世了,高澄執政,祖珽官拜功曹參軍。升職啦,這個職務就是當年趙彥深做過的,這一回不必用趙彥深的名義,自己就能分配糧食。

祖珽升職,陳元康功不可沒,他是高澄最信任的人。東柏堂事變,陳元康挺身護衛高澄中刀身亡。臨死前陳元康留下遺囑,叮囑祖珽幫忙料理家務,告訴祖珽誰欠我錢,趕緊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