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諾臯記Ⅰ:兇靈與冥跡 寒食夜

古人重寒食,該節源流久遠:春秋時晉文公重耳,歷盡艱險做了國君後,欲請恩人介之推出綿山,遍尋不得,一急之下舉火焚山,介之推終被燒死,文公悔恨不已,頒布法典,規定介之推死難之日全國不得燒火,只吃冷食,是為寒食節的來歷。這一天,也漸漸演化為給家人掃墓、祭奠亡魂的日子。寒食在清明前一天,二者合一,在標稱以孝治天下的古代,成為最重要的節日。到了唐朝,寒食被政府法定為全國的公共假期。《唐會要》有如下記載:“寒食清明,四日為假。”在假期裏,無論是貴族,還是平民,都前往郊野掃墓,隨後便是一系列的娛樂活動,包括踏春、角力、詠詩、夜宴、放風箏、插柳、蹴鞠、蕩秋千等等。當然,寒食也是與冥鬼相聯系的,《酉陽雜俎》中即錄有一首《寒食詩》,讀上去很是陰森:“戚戚復戚戚,秋堂百年色。而我獨茫茫,荒郊遇寒食。”下面的故事,也發生在寒食節。在這一天,那些有人祭奠的亡魂得到安息,而無人祭奠的野鬼,便開始悄然活動了:

荊州百姓郝惟諒,性粗率,勇於私鬥。武宗會昌二年,寒食日,與其徒遊於郊外,蹴鞠角力,因醉於墦間。迨宵分方始寤,將歸,歷道左裏余,值一人家,室絕卑,雖張燈而頗昏暗,遂詣乞漿。睹一婦人,姿容慘悴,服裝羸弊,方向燈紉縫,延郝,以漿授郝。良久,謂郝曰:“知君有膽氣,故敢陳情。妾本秦人,姓張氏,嫁於府衙健兒李自歡。自歡自大和中戍邊不返,妾遘疾而歿,別無親戚,為鄰裏殯於此處,已逾一紀,遷葬無因。凡死者肌骨未復於土,魂神不為陰司所籍,離散恍惚,如夢如醉。君或留念幽魂,亦是陰德,使妾遺骸得歸泉壤,精爽有托,斯願畢矣。”郝謂曰:“某生業素薄,力且不辦,如何?”婦人雲:“某雖為鬼,不廢女工。自安此,嘗造雨衣,與胡氏家傭作,凡數歲矣。所聚十三萬,備掩藏固有余也。”郝許諾而歸。遲明,訪之胡氏,物色皆符,乃具以告。即與偕往殯所,毀瘞視之,散錢培櫬,緡之數如言。胡氏與郝哀而異之,復率錢與同輩合二十萬,盛其兇儀,瘞於鹿頂原。其夕,見夢於胡、郝。

說的是荊州有人名叫郝惟諒,性情粗野,擅長打架。唐武宗會昌二年的寒食之日,郝惟諒與幾個哥們兒在郊野上墳完畢後,四處遊蕩,踢球角力,飲酒高歌,後醉臥於一處墳地,醒來時已是夜裏,郝惟諒舉目張望,四周古木參天,梟鳴磷閃,甚是陰森,雖然說他有些膽量,卻也未曾於墳地長睡,不覺心生恐慌。最重要的是,他發現身邊一個朋友也沒有了,他們不知什麽時候都已離去。

這是唐朝的一個令人感到恐怖的黑夜。

郝惟諒從墳地裏爬起來,感到一陣眩暈,口幹舌燥,摸索著走了一裏多路,見旁邊有一戶人家,屋舍簡陋,裏面雖張燈,但頗昏暗,隱隱傳來婦人的歌聲:“春生萬物妾不生,更恨魂香不相遇……”郝惟諒叩門乞水,一婦人開門相迎,姿容慘悴,面色煞白,以水授郝惟諒,後退回屋內於燈下做女工。郝惟諒喝完水後,將碗還於婦人,順便往屋子裏掃了一眼,只覺得裏面的陳設有些不對勁,但一時半會兒也說不上哪不對勁。郝惟諒後退一步,此時他才感覺出,那屋中陳設:無論是桌子,還是椅子,抑或盆罐,似乎都缺乏立體感,仿佛紙做的一般。郝惟諒暗自吸了口冷氣。正欲疾走,婦人說話:“我知道您素有膽氣,所以有一事想拜托於君。”

郝惟諒站在門前,只覺得雙腿不聽使喚,動彈不了啦。婦人接著說:“我原籍陜西,姓張,嫁於荊州軍士李自歡,但自歡於大和年間西去戍邊,至今杳無音信,我思念心切,加之遇疾而病亡。因在此地別無親戚,所以死後為鄰裏草草埋葬於此,至今已十來年。因無親人,我的墳墓甚為簡陋,剛埋了沒多長時間,屍骨就暴露於地上了,而陰間有規定:死者屍骨如不能為土所埋,便入不了陰間戶籍,所以至今我亡魂遊蕩,無有歸所。”

郝惟諒聽後再望婦人,覺其臉色更加慘白:“你的意思是?”

婦人說:“沒有別的期望,只想拜托您將我另行埋葬,入土為安。”

郝惟諒說:“我乃粗人,亦無甚產業,手頭上沒有銀子,即使我想將你另行安葬,也力不能及啊!”

婦人說:“莫擔心,我雖為鬼,但這些年不廢女工,善制雨衣,你看—”

婦人伸手指向身後,郝惟諒一看,果然整齊地放著一件件油紙雨衣,看得郝惟諒心裏有些發毛。

婦人說:“我平時給附近的胡家做女傭已多年,積攢了十三萬錢,以此做安葬費,當會有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