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談資:坊間秘事 唐朝的葬禮

在《酉陽雜俎》中,有關於唐朝葬禮的記述。從民俗學角度看,資料甚珍貴,一如上面講到的唐朝的婚禮:

近代喪禮,初死內棺,而截亡人衣後幅留之。又,內棺加蓋,以肉飯黍酒著棺前,搖蓋叩棺,呼亡者名字,言起食,三度然後止。琢釘及漆棺止哭,哭便漆不乾也。又,婦人哭,以扇掩面;或有帷幄內哭者。銘旌出門,眾人掣裂將去。送亡人不可送韋革、鐵物及銅磨鏡奩蓋,言死者不可使見明也。刻木為屋舍、車馬、奴婢,抵蟲蠱等。世人死者有作伎樂,名為樂喪。魌頭,所以存亡者之魂氣也。一名蘇衣被,蘇蘇如也。一曰狂阻,一曰觸壙。四目曰方相,兩目曰僛。褮,鬼衣也。桐人起虞卿,明衣起左伯桃,挽歌起紼謳。

在古中國,葬禮是作為一種非常重要的禮儀而存在的,被稱為“兇禮”。在《周禮》中,有這樣的句子:“以兇禮哀邦國之憂,以喪禮哀死亡。”古葬禮分初終、復(招魂)、沐浴、易服、訃告、小殮、蔔葬日、啟殯、送葬、大殮、反哭、祭奠等程序。在本文中,通過對陰森古怪的習俗的描述,把我們帶回到千年以前的唐朝。

在唐時,人死後不能馬上認定已死,而要用棉花放在死者的鼻下,試探是否還有呼吸,在確定其真的死了以後,家屬馬上登上屋頂,呼喊死者的名字進行招魂。隨後,對屍體進行沐浴,給死者換上衣服,這時訃告已發出。隨後的環節是小殮:屍體用冥布包裹後才可入棺。在包屍時,周圍的人可將死人身的衣服的後幅扯下來留存,以此祈福(應是取“棺衣”與“官衣”、“後幅”與“後福”的諧音)。屍體入棺後,棺材加蓋,將酒食肉飯放在棺材前。哭喪時,一邊搖蓋叩棺,一邊呼喊亡者的名字,喊什麽呢?“起來再吃點東西吧,起來再吃點東西吧!”連續喊三遍後停止。居喪期間,也有不能哭的時候:合釘棺材並為之刷漆時若哭,據說釘子不能將棺材釘牢,油漆不會幹。婦女哭喪時,需用白扇掩面,或不露面,只在帷幄裏號啕。在此之前,應將下葬日蔔算出。下葬之日,要將搭在棺材上的銘旌去掉。所謂銘旌,是人死後用金粉書寫的有題詞的綢子。因銘旌上寫有生人的名字,生人名字被埋葬實在不吉。與死者一起下葬的,會有很多物品,但不能有皮革、鐵器、銅鏡等,因為死人不能見光明。

此外,還需造一些木屋、木車馬、木奴婢,隨屍骨埋下,以抵代蟲蠱在地下對死者的吞噬。在唐朝時,辦喪葬時,已開始有專門的音樂超度了,被稱為“樂喪”。還有“魌頭”一說。所謂魌頭,是一種驅鬼面具,並用其來收集死者的魂魄。它別名“蘇衣被”,又稱“狂阻”,分為兩類,有四個眼睛的叫“方相”,兩個眼睛的叫“僛”。在喪葬中,還有一件重要的東西,即“褮”。所謂“褮”,就是覆蓋在死人臉上的布巾,又稱鬼衣,得之不祥。另外,陪葬品中需要有桐木偶,這一習俗起自虞卿,此人是戰國時期的名士;死人還需要明衣,即人死後沐浴完所穿的衣服,這一習俗起自戰國時期的另一位名士左伯桃;起靈送葬時,則要唱挽歌,也就是紼謳。“紼”是牽引靈車的繩索,“紼謳”是牽引繩索時所唱之歌,即挽歌。這一習俗至少在春秋時已有了,最初只有貴族可受此待遇,到了漢魏時代平民的葬禮也開始唱挽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