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論美國的榮譽和民主社會的榮譽[2]

看起來人們會用兩種完全不同的方法來公開地評判他人的行為:有時候他們用全世界通用的單一的是非觀念來評判,有時候卻在只屬於一個國家或者一個時期的特有的觀念的幫助下來進行評判。通常這兩種規則都是不相同的,有時候還互相沖突,但是他們永遠不會完全相容或者相互抵消。[3]

榮譽,在它最輝煌的時代,比信仰更能左右人的意志,甚至在當人在毫不猶豫和毫無怨言地服從信仰的時候,他也能在朦朧而有力的直覺中感受到,有一種更古老、更神聖的規則存在,但他們在沒有停下來了解這種規則的時候,他們有時並沒有遵循它。有些做法會被判定既是合理的,但同時又是有辱名譽的,比如拒絕決鬥就是這類行為裏的一件。

我認為你也可以用某個個人或者某個國家的反復無常來解釋這類現象,大家至今也是這樣做的。

因為人性恒久的普遍需要,道德的律法被制定出來,人們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要是違反了這些律法的話,就會被認定為應該受到責備和羞辱。違反道德的律法被稱之為作惡,而服從道德的律法則被稱之為行善。[4]

在人類的大團體中,還建立有更多的有局限的小團體,這些小團體被稱為民族,並且在民族中,還有另外的被稱為等級或者階級的更小團體。

每一個這樣的小團體,就像處於人類這種物種中的特殊種群一樣,盡管它們與人類這個大團體沒有本質上的區別,但是它們卻與之分別開來,並且有自己的需求。這些特殊的需求在某些國家以某種方法改變了人們觀察人類行為的方式,還有給予相應評價界定的標準。[5]

人類普遍和永恒的利益就在於人們不會自相殘殺,但是不排除有這樣特殊情況,那就是一個種族或者一個階級的人在某個特定的時期,在一些特例下,會寬恕殺戮的罪名,甚至以之為榮。[6]

榮譽就是這樣一個在特殊情況下才會生效的特殊規則,是一個民族或者階級用來責備或褒獎的標準。[7]

人的抽象思想是最為無用的東西,所以我總是盡快務實。下面一個例子將證明我的想法。

我將選取世界上曾出現過的最為古怪的,也是我們最為熟知的榮譽來說明:那就是產生於封建社會的貴族榮譽。我將用我先前所說的來解釋這一點,我也將用這一點來解釋我之前所說。[8]

我不必在這裏研究中世紀的貴族是何時誕生、怎樣誕生的,或者它為什麽會將自己和社會的其他階層如此不同地劃分開,以及是什麽讓它獲得了權力並鞏固了這種權力。我把它當作已經存在的東西,並且試著去理解為什麽它會以這樣一種特殊的眼光來看待大多數的人類行為。

首先讓我感到很吃驚的是,在封建社會中,人的行為並不總是因為它內在的價值而受到褒貶的,而有時候僅僅是以這種行為的發出者或者接受者來評判的,這是與人類的普遍道德良知相矛盾的。因此,一些在大人物看來是有辱聲譽的行為在平民們看來卻是無關緊要的,而還有些行為,其性質則是因為其受者是否是屬於貴族階級而改變的。

當這種區別對待產生的時候,貴族階級便在整個人類中形成了一種區別於其他團體,其高度是其他人所無法企及的。為了保持在這個特殊的,能給自己帶來權力的地位,它不僅需要一些政治特權,還需要以它自己來制定一些它所專有的善惡標準。

這些善惡評判的標準就是看行為的施者是貴族階級還是平民階級。當一些行為施加到農奴身上時,就是無所謂的,而施加在貴族身上,則是有罪的,並且經常是被隨意懲治。但是一個人的這種榮辱取決於他自身的地位,是由貴族社會的組成所造成的結果。這種現象實際上在曾有過貴族制度的國家中都曾出現過。只要有一點點貴族制度的殘余,這種奇怪的現象就還會存在:一個美國人不會因引誘一個有色人種姑娘而受到名譽上的損害,而娶她為妻則會使他顏面掃地。[9]

在某些情況下,封建榮譽崇尚復仇而貶低饒恕,而在其他方面,它專橫地要求人們控制自己,強調忘我。它不制定人性和和善的法律,但它頌揚慷慨。相比於樂善好施,它更看重寬容。它允許人們靠賭博,靠戰爭來發財,而不是靠勞作,它寧願人們冒大不韙也不願人們追逐蠅頭小利。它討厭貪婪,更討厭貪得無厭,它崇尚武力,而鄙視狡詐和不忠。

這種奇特的觀念並不單單是因為它們的構想者們突發奇想而產生的。

一個成功地將自己置於了所有其他階級之上,並領導它們的階級,一個需要時常做出努力保持這種超然地位的階級,必然非常敬重這種堂皇而卓越的德行,並且這種德行是很容易將權力的自豪感和對權力的喜好結合起來的。這樣的階級為了將這種德行展現在其他階級面前,是不怕違背天生的良知的。你甚至能想象到它將大奸大惡的地位置於溫和謙遜的美德之上的情形。這樣的階級一旦確定了自己的地位就會強行做出這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