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漢朝人的幸福指數(第3/4頁)

如果一個時代牛到連老百姓都爭相拿寶馬來攀比,我想,這個時代肯定是真的富了。馬克思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對於老百姓來說,他們關心的上層建築,無非就是社會福利及養老醫療等制度。

再加一個奢想的想法,恐怕就是公民話語權。如果漢朝人真正做到哪天突然心情不爽,站在大街上罵皇帝不被抓,那幸福指數恐怕神仙都要嫉恨了。

事實上,徹底開放公民話語權,愛罵誰就罵誰,這不僅僅是漢朝人的奢想,更是兩千多年以來,古代中國人最浪漫的遐想。古代中國,特別是文景之治這麽美麗的時代裏,為何都不能冒出一點民主氣息。我想,這的確是一個值得我們探究的問題。但是這個宏大的歷史社會問題,還是留給象牙塔裏的老學究去弄吧。現在,我們最關心的是,文景之治的魅力和良心。

在我看來,任何一個皇帝或時代,要想在歷中上光耀千古,不僅是解決百姓的溫飽問題。還有另外一個重要的課題,一樣需要解決。

中國歷史上的改革之父管仲曾說過: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通俗地講,就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對於漢朝人來說,何為禮節,相信禮學大師叔孫通及其弟子已經給他們解釋得相當清楚了。漢朝人所謂榮辱觀,無非就是少受點皮肉之罪。

曾憶否,秦始皇焚書坑儒,天下刑罰,猶如枷鎖腳鐐,天下無不呼吸艱難,寸步難行。秦朝諸種苛政,不叫良心,而叫黑心。到了贏胡亥當皇帝時,甚至可以把他罵做狼心狗肺。然而與之相反,自高祖以來,幾任皇帝,包括呂雉在內,都在做一個民心工程:減少刑罰。

但是,能夠真正將漢朝人從苛刑徹底解放出來的人,正是劉啟。劉啟登基初始,曾經認為劉恒對相關刑罰減得不夠。於是他規定,罪犯應該打五百鞭的,改打三百鞭;應打三百鞭的,改打二百鞭。

可是,十二年之後,劉啟發現,他改得還不夠,必須繼續改。因為,這些該打三百鞭和兩百鞭的,不是被打死,就是被打成殘廢。這跟活活殺人有何區別?

於是,公元前144年,劉啟再下詔:凡是罪該打三百鞭的,減為二百;該打二百鞭的,改為一百。別以為各少一百,如果劉啟只改到這一步的話,漢朝還真不知有多少殘廢。為什麽會這麽說呢,因為問題就出在鞭棍和打法上。

之前,漢朝對罪犯都是大棍侍候,而且是直打後背,不打折扣。如此打法,不要說人,就是拉來一頭大象,恐怕也要被打成殘廢。於是乎,劉啟重新頒布了一條新法:《鞭棍執行法》。

該法是這樣規定的:鞭打只能用竹棍(竹棍比木棍實力弱);竹棍的標準是,一端直徑一寸,末梢則薄半寸(直徑大,壓力肯定大);鞭打時,只打屁股(打背部傷內臟),一口氣打到底,中途不準換人(傻瓜都知道換人力氣足,打死人更快)。

什麽叫良心?這就是歷史的良心和國家的良心!

如果那時的一個漢朝人站在你面前,你要問他:你幸福嗎?他或許這樣回答:幸福。

如果你再問:你幸福在哪裏?他會這樣說:有飯吃,有錢花,有房住,失業率低,還有寶馬開。犯罪了,還少挨打,忍忍就可以回家了。手癢了,還可以跑去雁門郡參軍,保家衛國打匈奴。

我想,僅以上漢朝人一席關於幸福指數的話,足可地道地詮釋文景之治的魅力。事實上,文景之治,哺出來的不是一只花翅膀的蝴蝶。而是一只展翅高飛,傲視天下的雄鷹。

這只雄鷹開創的時代,就叫:漢武雄風!!

走進新時代

董仲舒:天人三策

公元前141年,劉啟崩,太子劉徹轉正為皇帝。這一年,劉徹十七周歲。他一上台就雄心勃勃,準備推行人生的第一個皇帝計劃:推翻黃老,獨尊儒術。

漢朝的老人政治,自曹參定下了黃老治國的路線後,像老牛賴窩似的,幾十年從來沒挪過屁股。於是一直到現在,竇太後還在孜孜不倦地信奉這套。

然而,在劉徹看來,竇太後已經老了,眼睛也瞎了,漢朝不能再被《道德經》圈住了荷爾蒙過剩的身軀。如果再不開窗放空氣進屋,或許第一個被憋壞的,首先是他這個當皇帝的。

老子說,上善若水,水利萬物而無爭。劉徹還要告訴老子,他不喜歡做低眉的水,他要昂起高貴的頭顱活著。這個崇尚有為的皇帝,他是當定了。

有為,就是積極行動。用西方哲學流派來說,這叫行動主義。實用主義從來都是行動主義的好兄弟。於是,劉徹登基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忙著給老爹評職稱,定功德,或者修身養性,而是大張旗鼓地開選賢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