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王玄策出使天竺國 李世民訪仙孫思邈

  

剛來吐蕃,一切都那麽新鮮。

吐蕃人很崇拜狗,隨處可見那種長得像獅子(藏獒)似的大塊頭的狗忠誠地跟隨保護主人。後來的唐德宗時代,禦史大夫韋倫同志奉命到吐蕃出使,這倒沒什麽問題。可出發數日以後,令人糾結的一幕出現了,有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仁兄,神經兮兮地指著韋倫身後跟著的苟姓判官,偷偷說:“吐蕃諱狗,你帶著一個苟判官出使,如何是好?”

韋倫大驚,趕緊讓人快馬加鞭回朝奏請。

德宗同志立刻指示,“敕苟判官改姓荀。”

於是,大家就看著韋倫同志用筆在“苟”字上添了一杠子,然後愉快地上路了。回朝以後,苟同志懶得改回原姓,家族遂成荀姓。

信仰,是每個民族都應該有的精神,可以是某個圖騰,也可以是某種信奉。文成非常理解松贊幹布所說的風格,有些風格是好的,譬如圖騰的崇拜。有人生病,在門口貼紅布條,這是挺好的習俗。可把泥巴抹到臉上辟邪,對誰來說,都是不太樂意看到的。

他們把紅土用水攪拌,加上數不清的佐料,然後細細打磨,做成粉子。等用的時候,再用水泡開,均勻地塗抹在臉上。

據說這樣很驅邪,羅赤達明、魯贊穆布那樣的魔王怕這種紅色,大家的衣服是紅的,臉上也要塗紅。

文成笑了,“這麽說,魔王很厲害嘍!”

幹布笑曰:“那是,魔王無處不在,還吃人,你說厲害不厲害?”

文成若有所思,“唔,這麽厲害,真的無處不在嗎?”

“真的,我對燈發誓!”

“那中土的人不抹臉,大家怎麽都還活著呢?”

……

松贊幹布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甚至在文成來之前,誰都沒想到過這一點。就像第一個吃西紅柿,第一個吃螃蟹,第一個懷疑地心論的人一樣,文成公主為眾人解開了誰都未曾懷疑過的那個謎團。松贊幹布被難住了,他思考了很長時間,最後終於想通,聽文成一句勸,下令廢除塗泥習俗。

剛開始,大家膽戰心驚,因為剛卸掉紅泥,魔王可能乘虛而入。可等人們惴惴不安卻又安然無恙地度過這一天後,所有人都開始高興。

魔王終究沒有來,群眾大呼上當。

與其說文成是個好媳婦,倒不如說她是一個優秀的政治家。

她把自己從政治犧牲品的邊緣拉向政治家的中心,又從政治家的中心轉了個圈兒,華麗麗地當起了賢妻良母。結婚以後,松贊幹布當眾宣布,“我要為公主修建一座華麗的宮殿,用以留示後代,昭告我們的幸福!”

小昭寺?

這只是其中之一。

幹布為紀念文成和自己的婚姻而修造的這座宮殿,就是聞名世界的布達拉宮。

【文化問題】

松贊幹布是吐蕃人,文成是李唐宗室。

結婚之前,他們沒有交集。連正常的聊天都得帶著翻譯,夫妻倆正醞釀感情,忽然翻譯插這麽一杠子,讓人感覺很不爽。

幹布決定努力學習漢語,從最基本的學起,“卻拉噶”就是“我愛你”雲雲。不知道幹布到底學到了什麽程度,如果他深諳漢語之精髓,大概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和聰明的文成公主玩文字遊戲了。

文成,我發現“戀”是一個很變態的字,它的上半身是變態的變,下半身是變態的態。

文成,你知道倭國不,為什麽我只聽說過倭瓜?

……

為了讓文成開心,松贊幹布脫下皮裘,換上唐裝。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吐蕃上行下效,音樂、禮節、習俗、服飾……全部向唐朝看齊,畢竟那些東西真的很美。

禮之用,和為貴。

意思就是說,在恰當的時候,要用和諧的辦法解決問題。

吐蕃、大唐,銅墻鐵壁,連成一體。這兩個當時世界最強大的國度,平平安安地走過了許多風風雨雨。

【天竺】

七年過去了。

貞觀二十二年(648)的盛夏,天竺國發生了轟動一時的動亂。

唐朝屬國無數,遠的有上萬裏路途,唐朝使者去他們那裏,既不能分別去,也不能讓他們經常來。李世民下旨,讓使者帶著國書巡遊,如此便可省去諸多麻煩。王玄策是這一次出使天竺、回訪吐蕃的使者,難得出去一趟,帶了很多慰問品。

當然,這些東西最主要的不是給天竺,而是等回去的時候,路過吐蕃,捎帶給文成公主的。

天竺國王屍羅逸多病死,一個名叫阿羅那順的大臣篡權自立。印度北部的騷亂,影響到了王玄策同志的計劃,王玄策那三十人的使者團隊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窘,那個不知道名叫阿羅那順還是阿羅那三的家夥,帶著數萬軍隊,威武地來襲擊他們。

經過異常激烈的戰鬥,王玄策等人被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