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揭秘雍正的雙面性格與家庭生活

雍正是一個有著狂熱傾向的人,說他是一個工作狂並不過分。像這樣的人做事情難免會有一些急躁,盡管急躁,雍正卻並不粗心,相反很細心。在雍正身上,同時具備躁狂和嚴謹兩種性格。雍正是一個非常復雜的人,一方面他殘忍苛刻,另一方面他又講究公正,心懷仁慈,時時以有德之君自居。

工作狂

雍正是一個權力欲非常強的皇帝,當皇帝是他最熱愛的一個工作,因為有興趣所以有動力。在政治上,雍正是一個追求完美的人,所以他才那麽不知疲倦地工作著。對雍正來說,最有意義的一件事就是管理好一個國家,讓各個階層的人都各居其位,各安其職。

雍正是一個有著狂熱傾向的人,說他是一個工作狂並不過分。像這樣的人做事情難免會有一些急躁,盡管急躁,雍正卻並不粗心,相反很細心。在雍正身上,同時具備躁狂和嚴謹兩種性格。雍正是一個非常復雜的人,一方面他殘忍苛刻,另一方面他又講究公正,心懷仁慈,時時以有德之君自居。

雖然對工作有一種狂熱的喜歡,但雍正的愛好很多,比如煉丹學道,愛好精美的器皿,喜歡秀書法,喜歡寫詩,對繪畫也頗能欣賞。

雍正這個工作狂究竟狂到什麽地步呢?

根據雍正自己的說法,有時候處理朝政的時候,尤其是處理那些緊急事務的時候,他就像吃了興奮劑一樣,精神倍增。雍正六年十月是秋審的時候,雍正負責在犯人的名字前打鉤,這工作看起來非常輕松,其實很累。不光是打鉤這麽簡單,在決定是不是打鉤之前,他要詳細研究案例,判斷這個人是不是真的應該處決。

雍正對大臣說:“人命關天,所以做這事時朕特別費神,不敢有絲毫疏忽。對朕來說,這是很稀松平常的。朕每天處理政務,從日出到日落,精神都好得很,從來沒有覺得困乏。如果休閑了片刻,反倒覺得不舒服。朕勤於政事,實在是天性樂於此,並不是勉強的。”

我們可以看看秋審那會兒,雍正一天的辦公情況。

雍正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雍正發出一道上諭,嚴令督撫不得借耗羨歸公之名貪汙;接著,又發出一道上諭,討論貴州改土歸流的事情;接著,批準戶部奏請,在京城建立粥廠。這些事情幹完後,雍正又處理了刑部發來的兩個案子,還有工部奏議的山東官員制造戰船的案子。隨後,批準刑部尚書勵廷儀《肅清鹽政事宜四款》的奏疏,還批復了山西提督袁立推薦官員的奏折。

下午,雍正來到洞明堂,和大學士馬齊、張廷玉等人審閱雲南、貴州、四川、廣西等三十八個殺人犯。雍正認為,凡是用刀刃殺人的犯人都應該處以死刑,不是用金屬利器的,可以考慮減刑。畢竟人命關天,雍正隨後又召刑部尚書德明和勵廷儀等人,征求他們的意見,最後才鉤決。

二十四日上午,雍正根據翰林院的奏請,補授日講起居注官,之後分批接見官員,總共有十四批官員,每批有擬正、擬陪人員。雍正通過和他們面談,然後確定任用哪些人。下午一兩點,雍正到達洞明堂,鉤決七十五個犯人。在討論刑罰時,雍正問得非常仔細,比如其中有一個叫劉二的犯人,因為使用假銀子而犯法,刑部擬定處以絞刑,雍正問在康熙時有沒有對用假銀子處以絞刑的。大學士徐夢元回答說,這是新例,以前沒有,雍正聽了,決定把這個案子先緩一緩。

從這些記錄可以看出,雍正斷案是努力追求明察秋毫的。當時,全國的官員都知道雍正非常勤政,大家都覺得太過分,紛紛奏請皇上不要太過操勞。雍正還有在夜晚工作的習慣,尤其是批閱那些密折,雍正更習慣在晚上。他曾經對鄂爾泰說,白天工作沒有閑暇,而且有時候心境不寧,只有在燈下批閱,反而精神更好。

在工作時間上,雍正不分晝夜,只要精神好,晚上也工作。在地點上,他更是不拘一地,甚至在溫泉療養的時候,也批閱奏折。正因為雍正工作如此瘋狂,有人說他在理政的十三年裏比康熙六十一年做的事情還多。

雍正的雙面性格

雍正的朱批中有這樣一段話:“遇事舉動,外要柔和,內存剛毅,若能如此為之,才是大丈夫。若外剛而內柔,則不足取也。”

雍正這是教導臣下做人要外柔內剛,在雍正身上也確實體現著這種性格,不過,竊以為雍正身上剛猛殘酷的一面遠遠多於慈柔。

雍正殘忍的一面大家都見識過,他對待自己的政敵,對待那些曾經跟自己爭權的兄弟們是非常殘酷的,他不僅逼死了允禩和允禟,還說他們是服冥誅,這等於是把別人打死,然後再踩上幾腳。宗室中只要得罪過雍正的,都沒有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