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失敗但不屈服(第2/4頁)

怡良奉耆英之命整姚瑩和達洪阿,雖然沒有找到證據,但也要給他們治罪,以欽差大臣的身份讓人把他們捆綁起來。台灣軍民聞訊,群情沸騰,跑到怡良面前申辯,要求他明察。

道光未必知道耆英要整這兩人,不過他還是有正常理智的,他知道這兩人都是抗英的功臣,因為他們英勇作戰,為大清贏回了一些面子。道光對耆英等人說,英國人是絕對不會按照我們的要求處置他們的將領的,所以我們也不能這樣做;再說了,在鴉片戰爭中,我軍傷亡的將士更多,難道向英方要求賠償,他們就會賠嗎?

道光的話在情在理,但是迫於英方的壓力,還是表面上責備了姚瑩和達洪阿一番。風聲一過,道光立即起用姚瑩和達洪阿,雖然沒有書面表態,但實際上是為這兩人平反。

後來,鹹豐登基後,公開為姚瑩和達洪阿平反,指出是穆彰阿、耆英等人嫉妒他們的功勞,蓄意構陷,想置他們於死地。

支持民間抗英鬥爭

鴉片戰爭後,對英軍惱恨的不僅是朝廷,人民對英軍為非作歹的行為也非常痛恨。在廣東、福建等沿海省份,人民發起了自發的反抗侵略者的行動。

戰爭結束後,英國侵略者以勝利者自居,在廣州橫行無忌,經常欺負當地人民。特別是在交易之時,他們仗著自己是勝利者,盛氣淩人,經常和民眾發生爭執。有時候在街上買東西,討價還價吵起來後,居然拿起東西就走人。他們上街的時候對民眾進行呵斥,如果不讓路就用鞭子抽,這些蠻橫無理的行為激起了廣州人民的激烈反抗。

廣州人自古就有一股血性,清軍失敗之後,他們早就對清軍的無能和英人的霸道極為憤慨,大呼:英國人僥幸獲勝,還真以為中國人軟弱可欺啊!一些被欺負的廣州人發出這樣的喊聲:“英國人焚燒我們房舍,奸汙我們妻子,殺害我們父兄,此仇不共戴天。”

在反抗侵略者的過程中,廣州人民體現出了高度的組織性和紀律性,他們組成一個個社團,當時稱為社學。社學本是地主階級辦的書院,後來演變為團練和鄉勇,在廣州各縣遍布。如果是平常時候,組織這種大規模的社團,政府早就要過來解散鎮壓了,但這次情況不一樣,他們針對的是外來侵略者。所以,政府不但不阻止,反而積極支持。

1842年12月7日,一個英國士兵強買小販陳亞九的橙子不給錢,陳亞九讓英兵付錢,英兵非但不付錢,反而用刺刀劃傷了陳亞九的胳膊。看到這種事情,圍觀的群眾一個個義憤填膺,圍住滋事的英兵,讓他掏錢。英兵無奈之下,只好掏錢,接著逃了出去,跑到洋房,將門緊緊關閉。群眾一路追著他,將洋房圍得水泄不通。

樓上的英軍看到這種情況,用磚頭砸下面的群眾。此舉激起了人民強烈的憤怒,一個叫蘇亞炳的彪悍鄉民路過這裏,問清原委後勃然大怒,帶著民眾到了十三行門口,用石頭撞開大門。然後沖進去將房屋點燃,英軍看房屋起火了,過來撲救。蘇亞炳等人拔刀砍向英軍,混戰中,兩名英兵當場身亡,蘇亞炳等人也中槍倒地,其中有五位民眾傷重而亡。

火燒十三行之事很快就傳到道光那裏,道光點評說:“廣州人民這麽做,實在是因為洋人傲慢無禮所致,跟尋常的鬧事有所不同。”道光要求地方官員要秉公辦事,不可以偏袒洋人委屈民眾。

璞鼎查要求廣州巡撫賠償,廣州巡撫給璞鼎查的答復是:“這事真沒法賠償,當時百姓萬眾一心,鬧起來誰也制不住,如果閣下執意要觸犯眾怒,那後果不堪設想,連政府也控制不了。”璞鼎查也是明白人,無奈之下,只好作罷。

1844年,英國軍艦駛入珠江口,又對清政府提出了六個過分的要求:一、英國人兩年後可以在廣州居住;二、英國人可以在廣州河兩岸建造洋樓;三、英國人可以在十三行開河截段;四、允許英國人在廣州設立天主教堂;五、允許英國在廣州設立領事館;六、允許英國人在天津建造房屋通商。

清政府還沒有給英國人答復,他們就在廣州河一帶勘察地段,對於這種行為,政府能夠忍受,廣州人民卻忍受不了。消息一出,廣州各界聯合起來,商議每個鋪戶捐出一個月的鋪租,湊齊三百多萬兩銀子,召集鄉兵十萬多人,準備和英國人大幹一場,並給英國一封公開信,稱如果他們堅持這種無理的行為,將與他們決一死戰。

英國人收到信後,嚇壞了。英國人也許不怕道光領導的清政府,但是卻非常害怕這些彪悍的鄉勇,火燒十三行的事件已經表明為了維權這些人是不怕死的。

珠江沿岸,當地人又稱為河南,跟省城廣州隔河相對。這是一塊人口稠密的地方,地皮非常寶貴,而且這裏也是一塊戰略要地,占領了這裏,可以封鎖進入黃浦江的船只。英國人為了獲得這塊寶地,剛開始打算用重金購買,但是遭到了當地人民的強烈反對。誘買不成,英國人便想強行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