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一場撲朔迷離的大戲(第4/6頁)

一些名門貴族、士大夫或讀書人,以自己的家名進入《姓氏錄》為恥,他們把這個新名錄稱為“勛格”——官階表,對之極度鄙視。

但是,《姓氏錄》將士庶的界限完全打破,進入體制內的官員一律不注明郡望,只按官階排等級,甚至由軍卒起家的五品官,也可以與昔日士族平起平坐,這畢竟是讓士大夫顏面掃地的事。

李義府還嫌不過癮,又奏請搜盡天下《氏族志》而焚之,免得那些舊貴族們不服。

在整個過程中,武後依然躲在幕後,沒見發表一句公開的言論。可是,沒有她的授意、支持和默許,這一切是不可想象的。《姓氏錄》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門閥制度下千千萬萬的草根族。

小人物進入上流社會的大門被完全打開,只要你有本事把官做大。武後就是用這個辦法,贏得了廣大中下層官員的擁護,特別是籠絡住了一大批草根出身的武官。

武後這一招收到奇效,以至於長孫無忌倒台的過程中,幾乎沒有人站出來為他說話,他也找不到軍方的支持者以政變的方式自衛——原因皆在於此。以斷然的手段打破出身門第的藩籬,打通人才上流的渠道,給衰敗的門閥制度以致命一擊。

魏晉以來綿延了四百余年的門閥制度,至此徹底從上層政治結構中退出,僅殘存於社會習俗中,以致逐漸走向消亡。

在社會習俗中,他們維持地位的方法是聯姻。豪門大族在南北朝後期的動蕩中,往往淪落,他們便以聯姻的方式依附權貴,獲取資財。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當然要維持和炫耀這個有名無實的“門第”。

唐太宗是新興貴族,根本不吃這一套,他曾經帶頭抵制與山東士族聯姻。唐初皇子公主的婚配,都在勛臣之後中選擇。但是在一般大臣的觀念裏,婚姻還是要講門第的,魏徵、房玄齡、李這些人物,都熱衷於與山東大姓聯姻。

就在《姓氏錄》新標準頒布的當年十月,新躥上來的李義府自認為身份不錯了,就向山東望族崔氏求聯姻,遭到拒絕,外加一頓羞辱。李義府不堪受辱,當即奏請:不許豪門大姓彼此通婚。

高宗李治居然采納了他的請求,下令全國七大名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範陽盧子遷、盧渾、盧輔、盧渾、盧輔,清河郡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郡崔懿,晉趙郡李楷,總共七姓十家,彼此之間絕對禁止通婚。社會是很現實的,這麽一來,過去對他們付出很多聘禮、曲意求婚的人,漸漸地也不願和這些名門聯姻了。除了上述七大名門之外,和其他名門聯姻的人也開始減少,釀成了全國性的排斥。

而位居七大族之首的隴西李氏,唐朝李氏自稱為他們的祖先,所以,對唐朝李氏而言,這是一樁莫大的諷刺。

七大族沒有辦法,只好降格以求,過去連正眼都不瞧一下的,現在只要對方高富帥,反而極盡諂媚之能事,要求娶對方的女兒為妻,或者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就算對方答應,也不能要求對方準備豐盛的嫁妝,自己的女兒則悄悄送到對方家裏。也有些人找不到合適的夫家,終身未嫁,當了一輩子的老處女。

對這個規定,雖然望族暗中抵制,或者偷偷嫁女,或者女老不嫁,但是大姓在聯姻上的優勢畢竟隨風而去。

與欽定新的士族秩序同步,武氏當了皇後以後,唐朝的官員任用還有一項大的變化,那就是大量“雜色”進入“流內”。“雜色”就是那些既沒有門蔭、也沒有經過科舉的官員,是一些不入流的小官。與之相反的,則叫作“正色”。

當時進士出身的候選官員每年只有十多人,再加上“明經”科的,也沒有多少。大量候選官員中,以“流外”或以軍功得官的人居多。在太宗時期,雜色入流要經嚴格的銓選(審查選拔),而到了武後執政時期,雜色入流幾乎沒有任何阻力。

皇後要想控制朝政,就要在外廷培植大批支持者,武後明白這個道理。她放任“雜色入流,不加銓簡”,就等於稀釋了官員隊伍中以門蔭為主的勢力,為自己聚集了大批擁護者。如果說,通過“雜色入流”,使得大批出身寒微之人,得以進入流內,從而在流內低級別官員中,安排了武後大量的擁護者的話,那麽通過《姓氏錄》的修訂,就使得那些立勛功至五品的人成了欽定士族。

於是,在中層以上的官員中,特別是在武官中,又收買了一批擁護者。軍隊指揮官中有不少人,成了武後的黨羽。至少,他們在武後與長孫無忌的鬥爭中,不會旗幟鮮明地支持長孫無忌。當然這樣做也有副作用,最明顯的就是李義府借此機會猖獗賣官,成了唐朝的第一個大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