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戰爭

在遠距離的殺傷武器發明以前,戰爭是人與人的搏鬥,槍、刀、箭、槊等都是手的延長。戰將和士兵的體力,運用武器的熟練程度,武器的重量,和勇敢、機智的結合,在戰爭中發生作用。

在戰爭進行中,士兵和士兵、戰將和戰將搏鬥,面對面地廝殺,往往以傷亡較多的一方無力繼續進行戰鬥而結束戰局。

將軍和將軍的廝殺,大戰幾百個回合。甲殺了乙或乙殺了丙,雖然不一定決定戰爭的勝負,但是,在有些場合,卻也起著關鍵性的作用,特別是敵方的主將或驍將陣亡,失去指揮,影響士氣,就非打敗仗不可了。

小說和戲文上常常描寫、演出戰爭,戲台上除了戰爭雙方的隊伍用幾個戰士作為大軍的象征以外,戰爭展開的重點通常放在兩方主將的搏鬥上面,這種表現手法是有歷史事實根據的。

在鬥將的場合,有大戰幾百個回合之說,一個回合的意思是交手一次。戰將無論騎將或步將,都得手執武器。兩軍相對,中間有一段距離,雙方同時前進,到了面對面接觸的程度,互用武器殺傷對方,一擊不中,就得退回來,準備第二次的接觸,這樣一進一退,就叫一個回合。在生和死的搏鬥中,手的長短也就是武器的長短、重量,是有極重要意義的。長槍、大刀、馬槊等長武器要比用劍、短刀這類短武器更為優越。而更重要的則是使用武器的熟練程度、人的機智,這就要講武藝了。同樣的體力和武器,決定勝負的是武藝。戰將為了保護自己,就得戴盔披甲,一副盔甲分量是很重的,騎將的馬也得披甲,再加上武器本身的重量,沒有極健壯的體力是支持不了的。在有些場合,鬥到相持不下的時候,還得換馬。也有這樣一種情況,戰將本人並未打敗,只因馬力乏了,或者馬受傷了,進退不得,被敵方殺傷,吃了敗仗。“射人先射馬”,就是這個道理。

戰爭時用旗、金、鼓指揮,叫作“三官”。

旗是管節度的,大將有大纛,指揮全軍;有方面旗,東方碧,南方赤,西白,北黑,中央黃,指揮各方。因為人多距離遠,講話聽不見,走馬傳令費時間,就用旗來指揮:中央旗揮動,全軍集合,旗俯即跪,旗舉即起,卷旗銜枚,臥旗俯伏,見敵旗三揮,布陣旗左右揮。方面旗舉,方面兵急須裝束,旗俯即進,旗豎即住,旗臥即回。召將用皂旗,一點皂旗隊頭集,二點皂旗百人將集,三點皂旗五百人將集,一點一招千人將集。

金、鼓管進退,擊鼓進軍,鳴金退軍。

擊鼓三通共千槌,一通三百三十三槌(一說是三百六十五槌)。行軍平時撾鼓吹角戒嚴,吹角一十二變為一疊,鼓音止,角音動,一晝夜三角三鼓。大將以下都按級別備金鼓,遇有緊急事故,先頭部隊擊鼓報警,全軍就進入戰爭準備狀態了。(1)

殺敗敵人以首級論功,是沿襲秦的制度,殺一個敵人賜爵一級來的。

報功和發表戰績時也照例要誇大一番,以一為十,例如殺敵百人,露布上必定要寫千人之類。(2)

帥旗是中軍所在的標識,也是全軍指揮的中心,帥旗一倒,全軍就失去指揮,陷於混亂。以此,奪取敵方的帥旗也就成為古代戰將的主要目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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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曾公亮:《武經總要·卷二》;《通典·卷一五七》。

(2) 《資治通鑒·卷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