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第6/7頁)

過去是皇帝家天下,而今是少數特殊分子家天下。

“家天下”的解釋是:“我的不是你的,你的都是我的。”因為不論皇帝,不論少數特殊分子,所有財富的來源都是取之於民,然而,都不肯用之於民。

皇帝的故事,試舉一例。

1618年,建州族努爾哈赤起兵,政府無錢增兵,《明史》說:

時內帑充積,帝靳不肯發。

戶部只好取之於民,普加全國田賦,畝加三厘五毫,第二年又加三厘五毫,第三年又加二厘,通前後增加九厘,增賦銀五百二十萬兩。

1619年軍事局面危急,政府負責人楊嗣昌向皇帝呼籲:

今日見錢,戶部無有,工部無有,太仆寺無有,各處直省地方無有。自有遼事以來,戶部一議挪借,而挪借盡矣,一議加派,而加派盡矣,一議搜括,而搜括盡矣。有法不尋,有路不尋,則是戶部之罪也。至於法已盡,路已尋,再無銀兩,則是戶部無可奈何,千辛萬苦,臣等只得相率懇請皇上將內帑多年蓄積銀兩,即日發出億萬,存貯太倉(國庫),聽戶部差官星夜賫赴遼東,急救遼陽,如遼陽已失,急救廣寧,廣寧已失,急救山海關等處。除此見著急著,再無別法。(1)

話說得懇切到家,聲淚俱盡,可是結果還是“我的不是你的”,遼陽、廣寧等軍略據點相繼失守。

三百三十年後的中華民族的主人,百分之九十以上最窮最苦的人民都已盡了最大的財力的、人力的貢獻,公務人員的收入,照比例已經貢獻給國家百分之九十六了。然而,富人地主,以及資本家呢?三萬萬美金以及更多的南美洲的存款和產業呢?

取之於民而不肯用之於民的歷史教訓,1644年的朱明政權傾覆,和當時朝官顯宦勛戚富人的被夾棍、板子擠出幾千萬匹馱馬的金銀,終於不免一死,得罪子孫,貽羞青史,是值得穿針孔的人們多想想的。

(十七)主奴之間一

奴才有許多等級,有一等奴才,有二等奴才,也有奴才的奴才,甚至有奴才的奴才的奴才。

我們的人民,自來是被看作最純良的奴才的,“不可使知之”,是一貫的對付奴才的辦法,就是“民為邦本,本固邦寧”,和“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一套話,雖然曾被主張中國式的民主的學者們,解釋為民主、民權,以至民本等等,其實拆穿了,正是一等或二等奴才替主人效忠,要吃蛋當心不要餓瘦,或者殺死了母雞,高擡貴手,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圖一個長久享用的毒辣主意。證據是“有勞心,有勞力,勞心者食於人,勞力者食人”。老百姓應該養貴族,沒有老百姓,貴族哪得飯吃!

老百姓是該貢獻一切,喂飽主人的,其他的一切,根本無權過問,要不然,就是大逆不道。六百年前一位爽直的典型的主子、流氓頭兒朱元璋曾毫不粉飾地說出這樣的話,《明太祖實錄·卷一百五十》: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十一月丁卯,上命戶都榜論兩浙江西之民曰:為吾民者當知其分。田賦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則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為仁義忠孝之民,刑罰何由及哉!近來兩浙江西之民多好爭訟,不遵法度,有田而不輸租,有丁而不應役,累其身以及有司,其愚亦甚矣!曷不觀中原之民,奉法守分,不妄興詞訟,不代人陳訴,惟知應役輸租,無煩官府,是以上下相安,風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以此較彼,善惡昭然。今特諭爾等,宜速改過從善,為吾良民,苟或不悛,則不但國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

“分”譯成現代話,就是義務,納稅力役是人民的義務,能盡義務的是忠孝仁義之民。要不,刑罰一大套,你試試看,再不,你不怕國法總得怕天,連天地也不容,可見義務之不可不盡。至於義務以外的什麽,現代人所常提的什麽民權,政治上的平等,經濟上的平等,等等,不但主子沒有提,連想也沒有想到。朱元璋這一副嘴臉,被這番話活靈活現地畫出來了。

朱元璋為什麽單指兩浙、江西的人民說,明白得很,這是全國的谷倉,人口也最稠密。拿這個比那個,也還是指桑罵槐的老辦法。其實,中原之民也不見得比東南更奴化,不過為了對襯,這麽說說而已。

(十八)主奴之間二

在古代,主子和奴才的等級很多,舉例說,周王是主子,諸侯是奴才。就諸侯說,諸侯是主子,卿大夫又是他的奴才。就卿大夫說,卿大夫是主子,他的家臣是奴才。就家臣說,家臣是主子,家臣的家臣又是奴才。就整個上層的統治者說,對庶民全是主人,庶民是奴才,庶民之下,也還有大量的連形式上都是奴才的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