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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三十年黨爭黑暗面的代表是阮圓海,和阮圓海形跡相類的還有幾千百人。這一類人可名之曰阮圓海型。

三百年後的歷史和三百年前當然不同。最大的不同是如今是人民的世紀,黑白不但分明,而且有人民在裁判。然而,阮圓海型的正人君子們還是車載鬥量,朝秦暮楚,南轅北轍,以清流之面目,作市儈之營生:一變兩變三變都已記在歷史上了,最後的一變將由人民來判決。

阮圓海名大鋮,安徽懷寧人,《明史·卷三百八·奸臣傳》有傳。

(十)債帥

“債帥”這一古典名辭,始見《舊唐書·卷一六二·高瑀傳》:

“自大歷(唐代宗年號,公元766至779)以來,節制之除拜,多出禁軍中尉。凡命一帥,必廣行賕賂。禁軍將校當為帥者,雖無家財,必取資於人,得鎮之後,則膏血疲民以償之,及高瑀之拜(忠武節度使,治河南許州)以內外公議,縉紳相慶,韋公(處厚)作相,債帥鮮矣。”

到地方做掌軍權的節度使,事先必須用錢報效禁軍統帥由宦官充當的神策中尉,即使你資歷、才能都合格,即使你清廉到兒女啼饑號寒,你沒有錢,還是不濟事,反之,只要有錢行賄,力可通神,資格、才能都可不問,中尉一笑,旌節上門。因之,貪汙的軍官,由此道而升官統兵,可以大展搜括之鴻猷。不貪汙的軍官難甘寂寞,也只好向人借債,到任之後,再括軍士括地皮還債。使貪者更貪,不貪者也非貪不可。鬧得軍士餓病,逃亡,鬧得軍紀掃地,軍氣消沉,鬧得軍隊和人民對立,鬧得民窮財盡,國亡家破。

唐代後期之國威不振,紀綱蕩然,以至亡國,由於債帥,債帥之所以造成,決不是軍事的,而是基本的政治的原因。

撫今懷古,不免對“債帥”一詞低徊惋悵,想望韋處厚風采。

(十一)小民和巨室

明代中葉,一位很懂得政治道理的學者謝肇淛,在所著《五雜俎·十三·事部》論小民和巨室說:

今為仕者,寧得罪於朝廷,無得罪於官長;寧得罪於小民,無得罪於巨室。得罪朝廷者竟盜批鱗之名,得罪小民者可施彌縫之術,惟官長巨室,朝忤旨而夕報罷矣。欲使吏治之善,安可得哉。

晚近得一精抄本,文字和刻本多有不同,這一段抄本作:

今之士大夫,應結歡於朝廷,無得罪於官長;寧得罪於人民,無得罪於巨室。結歡朝廷者可得召見之榮,得罪人民者可膺茅士之賞。惟官長巨室,朝忤旨而夕入營矣。欲使吏治之善,安可得哉!

(十二)□員論

家藏顧炎武《亭林文集》。蟲蛀破損,卷一有三篇《□員論》分上中下,□字都蛀損了,不能找得善本補正。《□員論》中有一段妙文,足以發人深省,迻錄如下:

天下之病民者有三:曰鄉宦,曰□員,曰吏胥。是三者法皆得復其戶而無雜泛之差,於是雜泛之差乃盡歸於小民,今之大縣至有□員千人以上者比比也。且如一縣之地有十萬頃,而□員之地五萬,則民以五萬而當十萬之差矣。一縣之地有十萬頃,而□員之地九萬,則民以一萬而當十萬之差矣。民地愈少,則詭寄愈多,詭寄愈多則民地愈少,而□員愈重。富者行關節以求為□員,而貧者相率而逃且死,故□員之於其邑人,無秋毫之益,而有丘山之累,然而一切□□□□之費,猶皆取派於民。故病民之尤者□員也。

文中有幾個地方需要注釋:“復戶”是享有特權免除公民義務,例如工役、軍役以至完糧、納賦等義務。“雜泛之差”指人民的額外負擔,例如運輸買辦、迎接以及款待官府、供應軍隊之類。“詭寄”的現代術語是“轉嫁”,地主把自己應輸的糧、應服的工役或兵役,用特殊方法派給小民負擔,自己則置身事外,叫作“詭寄”,“詭”是用不正當的方法,“寄”是叫別人負擔。“關節”是賄賂以及人情的雅稱。□□□□之費,似乎可以解釋為運動選舉之費。

(十三)衍聖公和張天師

明王世貞《弇山堂別集》記明憲宗成化二年(公元1466),中國兩個最有歷史、最受朝野尊敬的家族族長的故事。第一個是孔子的嫡系子孫衍聖公孔弘緒:

三月癸卯,衍聖公孔弘緒坐奸淫樂婦四十余人,勒殺無辜四人,法當斬。以宣聖故,削爵為民,以弟弘泰代官。

第二個是張道陵的嫡系子孫正一嗣教大真人張元吉:

四月戊午,正一嗣教大真人張元吉坐僭用器物,擅易制書,強奸子女,先後殺平人四十余人,至有一家三人者。坐法當淩遲處死。下獄禁錮。尋杖一百,戍鐵嶺。而子玄慶得襲。元吉竟以母老放歸。

一個在山東,一個在江西,生在同一時代,同一罪名,奸淫殺人,而且判決書上還寫著殺的是無辜平民。都因為有好祖宗,不但不受法律處分,連官也不丟,一個給兄弟,一個給兒子。這叫作法治?這叫作中國式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