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二皇之死(第2/11頁)

正是因為以上諸多原因,在李輔國漸漸崛起後,甚至當他想要忘乎所以時,出現了一些反對他的勢力,縱觀當時整個朝廷,能夠遏制李輔國的當屬相權派。

乾元二年(759年)三月,京城長安盜匪為患,李輔國請求皇帝批準選調五百名羽林軍騎兵巡視整個長安城。李輔國的這個請求未必有什麽非分之想,但由於平常他過於專權,所以宰相們開始站出來上疏反對。

當時宰相李揆認為李輔國請求選調禁軍,是想控制南衙三省和整個京城的防務,為此他上疏李亨,舉例說明西漢時以南北軍相制,周勃得南軍支持而入北軍,所以保全了劉氏江山。現在朝廷分置南北衙,目的就是為了將文臣和武將區分開來,互相監督檢查,現在李輔國卻要以羽林軍代替南衙守衛,一旦其出現變故,怎麽制約他們?

應該說李揆的上疏很尖銳,雖然他每次見到李輔國都要行弟子禮,但在關鍵時刻這個人還是很有骨氣的,暫且不論他的出發點為何,單是面對強者敢於挺身而出,就足以讓人佩服。

事實證明,李揆的上疏的確引起了李亨的高度重視,在經過慎重的思考後,他決定拒絕李輔國的請求。

李輔國本來以為皇帝能夠答應自己的請求,但當他看到皇帝陛下回絕的詔書後,他的心頓時涼了半截。但他並沒有喪失信心,在他看來,或許這僅僅是個意外,或許是自己的請求讓皇帝陛下有些誤解,此時李輔國還依然從自身尋找被皇帝陛下拒絕的原因。

但一個月後發生的另一件事讓李輔國的想法開始有了一些轉變,這件事就是他幹預司法權受到宰相們的抵制。

代表人物是宰相李峴。

乾元二年(759年)四月,李峴鑒於李輔國身為內廷侍從,居然跑到外朝幹預行政司法實務的現狀,面見李亨詳細陳說李輔國專權亂政的情形。他認為朝廷論述制書和敕命本應由中書省頒布,可是現在完全由李輔國操控,而且李輔國的意志淩駕於國家法律之上,這是極其危險的,他希望李亨能夠制約李輔國,限制他的權力。

李峴在李亨面前陳述自己的意見時,頗有些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感覺,不僅痛哭流涕,而且不斷叩頭,搞得李亨大為感動,針對李峴的這種正直態度下令給予獎賞,並立刻對李輔國的官職給予了很多變動,尤其是罷免了他所設立的察事,而且李輔國為了避免皇帝的猜忌,被迫辭去元帥府行軍司馬的職務,請求重返太子詹事的官職,但李亨並未答應。

從結果來看,李峴的極力陳說對限制李輔國起到了很關鍵的作用,但由於他說得實在過於誠懇,以至於李亨的反響十分強烈。

在下令改換李輔國官職的三天後,李亨下達了另一封詔書,其內容是對司法權力的行使進一步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李亨規定:最近一段時間因為軍中和國家的事務繁忙,有時讓人宣布口頭命令來處理政事,從今以後各種名目的索求及杖刑、刺配囚徒等訴訟一律停止。如果不是正宣(有存底在中書省可查),都不能施行。宮廷內外的各種事務各歸主管官員管理。英武軍的虞侯以及北門六軍諸使、諸司近來因為主管官員爭論不休,訟案懸而未決,所以就越權代為審判,從今以後必須一切經由禦史台和京兆府審理。如果審判不公平,可以自行準備訴狀奏報皇帝。各種法令除了十惡、殺人、奸淫和造偽之外,其他繁雜的條文一律刪除,仍然委任中書省、門下省和法官詳細審定後奏報皇帝。

李亨這封長長的詔書明眼人一看便知這是針對先前李輔國對司法權幹預過多,甚至直接操控的制約,這說明李亨並不糊塗,他通過李峴那真誠的陳說,了解了朝廷內部存在的問題,以及症結所在,所以他不失時機地強化了制度,使得李輔國暫時受到了制約。

應該說李峴的這次陳說比先前李揆的奏疏更加生猛。對李輔國而言,這次比上次打擊更大,因為他失去了比較看重的能夠操縱司法的權力,而且丟掉了元帥府行軍司馬的職務,這極大限制了他操控禁軍的權力和對外朝的幹預程度。

雖然這不是致命的打擊,但卻足以讓很長時間以來習慣呼風喚雨、舍我其誰的李輔國感受到了掣肘。此時的李輔國開始從先前尋找自身的原因,逐漸轉變成尋找客觀原因,在他看來皇帝陛下之所以會下決心重整朝綱,完全是李峴陳說的原因,所以李峴遭到了李輔國的嫉恨。

仔細分析兩個人較量的過程,我們不難發現,這是李亨當政時期相權與宦權第一次產生直接的沖突,而這個時候相權還是很有力量和宦權對抗的。但自此之後由於李亨的病情逐漸加重,相權的強力後盾皇權逐漸衰弱,相權也因之逐漸勢弱,以至於最終被李輔國打擊得體無完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