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平亂之後(第4/11頁)

不僅如此,常袞還主張對於那些借皇帝誕辰,於寺觀中寫經造像、焚幣埋玉,無節止地賞賜和尚、道士,借著為天子祈福的機會大肆斂財的行為,應該明令禁止,得到了李豫的贊同,並升遷為禮部侍郎。正是憑借著這種敢於揭露弊端、勇於上疏言辯的作風,常袞與另一名中書舍人楊炎,共為朝官們所推崇,時稱“常楊”。

事實證明,李豫將楊綰和常袞充實進宰相班子,算是選對了人,在接下來的日子裏,兩個人共同協助李豫,著實做了一些實事,正是由於他們的努力,李豫一朝從某種意義上說還是革除了一些時弊的,使朝廷風氣煥然一新。

大歷十二年(777年)五月,楊綰在剛剛進入宰相班子一個月後,就向李豫上疏請求罷除諸州刺史所帶的團練使、捉生將官職。楊綰提出這個問題,顯然是針對此前不久郇謨面見李豫時的控訴,而當時由元載和王縉的個人喜好隨意任命,各州團練使、捉生將無論是權力還是收入都無法監控,往往徇私舞弊,以至於刺史的工資每月可以達到幾萬錢,這就是郇謨所說的團練使、捉生將的存在造成百姓苦不堪言的症結所在。

可以說楊綰適時地提出這個問題,也是元載集團覆滅後,需要對他當政時諸多弊端的一種革除,當時李豫詔令準其所奏,楊綰又趁熱打鐵提出減除諸道觀察判官的人數,也得到了李豫的批準。

在楊綰建議的基礎上,李豫進一步發揮,下詔規定各團練使除非軍事緊急要務,不得擅自召見刺史,也不得任意撤免判決的職務另外派人兼任。又規定各州士兵都限制在一定的人數,招募來的民兵,由官府供給其家人糧食和衣物,這種做法稱為“官健”。

除此之外,凡各地的壯丁被差遣點召(春夏歸鄉耕地,秋冬召集服役)的,由官府發給口糧,這種做法稱為“團結”。

可以說楊綰一上來就出手不凡,協助李豫首先完善了各地方官的俸祿制度。自從安史之亂以來,各地方陷入極度混亂的狀態,很多地方官大發國難財,且各地方官的俸祿差距懸殊,直到楊綰上疏後,朝廷才逐漸制定出上自節度使,下至主簿、尉級官員的俸祿制度,原先超額或者不足的,采取多減少補的方式,進而達到了上下有序。

可惜的是,就在楊綰剛剛想要大顯身手,李豫也正想倚重楊綰,讓他厘定政令、改革弊端的時候,楊綰不幸身染重病,於大歷十二年(777年)七月不幸病逝。

楊綰病逝的消息猶如晴天霹靂,讓李豫刹那間備受打擊,為此李豫痛哭不已,連續三天沒有上朝,三天後當他重新坐在朝堂上,想起群臣中再也看不見楊綰的身影後不禁痛悼難持。

“上天難道不讓朕平治天下達到太平盛世嗎?為什麽這麽快就奪去了楊愛卿的性命啊!”李豫由衷地感嘆道。

這既是一種無奈,也反映出李豫重用賢能急於恢復帝國盛世的焦急心態,在他看來,楊綰對於自己而言,相當於先祖李世民身邊的房玄齡、杜如晦,以及祖父李隆基身邊的姚崇和宋璟。

可是現在楊綰已經撒手西去,李豫雖然悲痛萬分,但人死是不能復生的,朝廷的事情還是必須有人去做,所以李豫將希望寄托在了另一位宰相常袞的身上。

縱觀常袞為相的那一時期,他的最大貢獻就是用自己的言行,深刻地影響了李豫廣開言路納諫忠言。

事實上,在楊綰身染重病不能理政的那段日子,宰相班子就已經開始以常袞為核心,在常袞的建議下,李豫連續發布三個《求言詔》,申明廣開言路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並且在常袞的牽頭下,采取了很多有利於諍諫的措施。

李豫在《求言詔》中要求各級官吏繼承和發揮太宗貞觀時期廣開言路的優良傳統。同時指出自己從繼位以來,很少聽到諫臣進言,針對這種情況,李豫規定以後諫臣所獻的奏疏,可以不限早晚任意時間送到宮內來,各門司不得私自扣留,如果必須面見皇帝的,必須要攜帶奏疏覲見,以利於皇帝參考。如果皇帝發布詔令與時事不符或者賞罰不當,諫臣可以當面指出,並不會治罪。

同時為了保護諫臣的人身安全,李豫規定凡是官階六品以上的諫臣,因緊急事態上朝擊鼓奏事的,金吾衛士兵不得阻攔,不得對諫臣造成人身傷害,更不許強行拘禁,諫臣獻書投匭的,嚴禁私留副本。

上述這些內容在《全唐文•代宗皇帝條》中都有詳細的記載,感興趣的朋友可以找來《全唐文》仔細閱讀,這裏鑒於篇幅所限不再贅述。

總之,在常袞的建議下,李豫當時對如何更好地廣開言路做了最大的努力,對諍諫的內容範圍和保護的組織措施以及處理的方法,均做了詳盡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