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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宗澤的回答是:“步參軍對刑法條款倒背如流,且執法態度嚴謹,難能可貴。但步參軍卻是忘了很重要的一條:我們現在是處於非常時期,而非常時期須行非常之法。這一點毋庸置疑。對此本官已張榜公示五日,非為言之不預。而這些歹徒,竟對本官的嚴重警告置若罔聞,繼續為非作歹禍害百姓,猖狂囂張至極,不嚴厲打擊不足以以儆效尤。那些供詞不實者,則多是必有前科,屢教不改,必須嚴懲。當然,內中或有個別初犯,但目下寸時寸金,我們無暇去一一甄別。況且,一談甄別,各種人情關系便紛至沓來,一時之間教你如何甄別得清?彼既不肯如實招供,就表明其並無悔改之心。對於這種不思悔改的害群之馬,留下就是禍根。如今我大宋疆土狼煙遍野,不迅速穩定內部治安,如何動員全民抗敵?所以,目下執法之原則,不應是拘泥承平時期的條文成律,而應著眼於社稷的最高利益。在此期間,一切危害社會治安者,以大逆謀反罪論處均不為過。此判如有不妥,責任盡在老夫,你等只管執行便是。”

一番話說得步達昌無言以對。諸官員亦沒人再敢提出異議。於是,這三十六名罪犯的斬刑,便這樣一錘定音。

呂康雖不懂刑法條律,但據常識常理,對自己將受到的處罰也有個大概的估量。他也察覺出來,自己這有生以來的頭一回犯法,犯得很不是時候。然而揣測得再嚴重,他也沒想到會嚴重到被殺頭的地步。所以當他從獄吏口中聽到判決結果時,先是目瞪口呆地僵了一瞬,接著便渾身一軟癱了下去。他想大聲呼喊冤枉,可是那聲音微弱得幾乎連他自己都聽不出來。

行刑前在開封府衙門北面鐘樓前舉行了宣判大會。會場四周甲兵環立劍戟如林。載有囚籠的囚車對著臨時搭建的高台一字排開,死刑犯們個個身戴重鐐背插亡命牌,在刀斧手的監押下,被置之於僅可容身的囚籠中。那一派殺氣騰騰的陣勢,在開封府歷史上堪稱絕無僅有。這件事轟動全城,百姓們聞訊紛紛前來觀看,成千上萬的市民,將會場前後圍了個水泄不通。

宗澤要的就是這個聲勢。為了體現出必要的威嚴,盡管這一天驕陽似火暑氣蒸人,他還是穿上了那件他平時很少穿用的嶄新的絳紫色三品朝服。

鐘鳴巳時三刻,開封府司法參軍侯雲甫宣布宣判大會開始。在會上,先是由一身戎裝的閭勍上台宣讀了留守司重申嚴厲打擊犯罪活動、大力整頓社會治安決策的公告;然後由司理參軍步達昌宣讀處斬罪犯名單;最後,由宗澤登台講話。

宗澤的講話不長,卻是字字擲地有聲。其內容主要有三點。

第一,穩定京師治安,乃當前第一要務。官府已有明令,且已寬容再三。然而這幫惡徒竟視官府之寬容為軟弱,視王法如兒戲,繼續為非作歹,公然頂風作案,實屬冥頑之極無可救藥。今日極刑加身,是其咎由自取。第二,除已被抓捕者外,目前負案在逃或犯有種種前科者還為數不少,希望這些人能夠主動投案自首。對主動投案且無人命案者,官府既往不咎免予刑訴,有人命案者可酌情寬刑。對隱瞞罪行不思悔改者,則一經查實罪加三等。同時歡迎民眾積極揭發舉報。協助官府破案者論功行賞,知情不報蓄意窩賊者與案犯同罪。第三,打擊犯罪活動,絕非一時之舉。此事官府將持之以恒地堅持下去。若有人以為這一陣風頭過去便又可興風作浪,那麽你就試試。留守司和開封府的深牢大獄及刀斧手的鬼頭刀,將對膽敢以身試法者隨時伺候。

民眾對宗澤這番講話的強烈反響,超過了他的預期。他的話音剛落,會場上便響起了震耳欲聾且經久不息的鼓掌喝彩聲。民意若此,使宗澤感到非常欣慰。此前他對自己出手如此強硬能否得到百姓認同,尚無十足把握,現在目睹這種萬民交口稱快的火熱場面,他才完全放了心。

會後,由閭勍親率禁軍開路,囚車在全副武裝的行刑隊的押解下沿街東去,行向設在汴河岸邊的刑場。

呂康在被拖出牢房塞進囚籠時起,即已呈半昏迷狀態。在聽候宣判時,他的大腦裏一片空白,身上所有的器官,仿佛已經完全麻木。但是,當囚車開始駛動的那一刻,他卻突然從昏沉中蘇醒。他清晰地意識到了自己馬上就要身首異處,他再次想起了自從入獄後便無時無刻不牽腸掛肚的孤苦伶仃的妹妹。一股椎心之痛尖銳地刺入他的肺腑,他極度痛苦地全身痙攣著,喉嚨裏滾動著含混不清的悲號,幹澀的眼眶中滲出了兩顆混濁的淚珠。

宗澤此舉猶如平地驚雷,震撼了整個京城。甚至令附近畿縣的奸徒賊夥亦莫不色變,驚呼這個老家夥端的是殺人不眨眼,背地裏送了他一個綽號叫“宗閻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