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編修三司條例(第2/2頁)

寇瑊見眾人已經默認,急忙又問道:“往年的案卷可以如此做,那麽來年的閏年歷呢?是依往年故事還是按照新的方法來?”

呂夷簡道:“既然三司說是新的方法好,那自然是按新的方法來。不過,為了以防萬一,按往年故事的副本也還是要的,讓各州縣辛苦一下就是。”

徐平張了張嘴,把要說的話又咽了回去。

什麽辛苦一下,自己也是做過通判的人,遇到這種事情,通判的通常做法難道不是把往年的數字抄一份,然後再依新格式上報來糊弄嗎?轉念一想,呂夷簡做通判的時間可比自己長,而且以知州身份在地方更是任職多年,自己知道的他能不知道?州縣官員糊弄也就糊弄了,反正這個年代變化最少以十年為單位,也離譜不到哪裏去。等到讓下面的官員都對新規則熟悉了,再來一次徹底的統計也不遲。

其他人沒有異議,事情便就這樣定了下來。徐平頭上多了個差遣,兼任準備編修三司條例,這個官銜徐平聽著很是別扭,但這個年代很多的官他都聽著別扭,又如何?

(備注一下:王安石變法時的機構為制置三司條例司,制置和檢詳都比編修帶有更多改革更張的意味。更重要的是制置三司條例司不隸中書,宰相不得過問,而是直接歸於皇帝管理,所以成為眾矢之的。書中只是三司下屬的小部門,沒那麽大權力,也就沒那麽多人出來反對,當然也做不了變法的事。為免誤會,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