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生活不易(第2/2頁)

等夫婦兩人面色緩和下來,徐平問道:“你叫什麽名字?籍貫哪裏?”

中年男人道:“回官人,小的孫豐年,這是我的渾家吳六娘,自小生長在孟州河陰縣,廣武山下曹家坳。”

“八角鎮的那個孩子孫二郎是你們家的?”

“官人,千真萬確,那孩子就是我們家的啊。我們夫婦自從成親已來,生有兩子一女。阿大命騫,沒能養到兩歲上。大娘子八歲的時候在河邊洗衣,一個浪頭被河神收了去。如今只剩下二郎這一點骨血,今年剛好十一歲。”

徐平嘆了口氣:“也是可憐人家。我問你,現在正是田裏收麥的季節,你們為何全家從河陰縣逃亡?地裏的莊稼都收完了嗎?”

“回稟官人,我們家從本地蔣員外家裏租了十三畝地,因為是用的他家的牛,本地的租又重,約好了完稅之後,蔣員外家分七分,我們得三分。今年天旱,租的地又都在高處,澆不上水,沒什麽收成,麥子又熟得早,便早早收了,與主家分訖。說是分到三成收成,其實全是秕糠,如何熬得下去?我們夫婦想著家鄉再也難以存活,便舍棄了家業,帶著孩子來開封府。聽說這裏好多大員外開了田莊,正缺人手,想著夫婦兩憑四只手好歹掙頓飯吃,不要難為了孩子,誰知道就碰上這種禍事?”

說到這裏,站在孫豐年身邊的吳六娘禁不住就嚶嚶地哭了起來。

徐平皺著眉頭道:“你們那裏租占七成,怎麽這麽高?官府就不聞不問?”

“都是你情我願,立得有契約,官府又怎麽問?那一帶都是蔣員外家的地,要想不餓肚子,不管怎樣都要租了。”

當今天下,耕種別人的田地,或雇或租,一般有兩種形式。契約明定每年交固定多少租子的租佃制,還有一種是契約規定收獲完稅之後按比例分收成的分租制。好地熟地一般都用租佃制,而不好的地和新墾的生地則用分租制。不管是固定地租還是分收成,原則一般都按照主家和租戶五五分成。如果是用的主家的牛和農具,則主家再多分一成為六成。只用主家的牛還只分三成,孫豐年付出的地租明顯是高了。

這種事情官府確實沒有明顯的理由過問,徐平也不再問,對孫豐年道:“那我問你,既然已經分罷收成,收完了本季糧食,那你們離鄉有沒有官府發的文書?”

孫豐年苦著臉道:“不瞞官人,委實是沒有。”

“為什麽?”只要收完當季糧食,不管是佃戶還是莊客,官府和私人都不允許再攔截他們搬遷,縣裏要發給相關文書。

“小的只是種地的,大字不識一個,走之前也去鄉書手那裏催過多次,都不發給我們,只是說讓我們再等一等,誰又知道為了什麽?眼看著再等下去,下一季就又要種到地裏,豈不是走不脫了?沒奈何,只好帶著孩子逃了出來。”

聽到這裏,徐平已經知道,如果這個孫豐年說的不假,那麽只怕是遇上官府和地方豪強勾結,漁肉鄉裏的事情了。這事情難辦倒也不難辦,只要移文孟州和京西路轉運使司,最少他們要給一個面子上能夠交待過去的處理結果出來。更何況現在的京西路轉運使楊告,本就是曾在自己手下做事,把那個縣的官員處理了也不難。

但徐平的目的不在這裏,心思還是在河道上。只要那件大事解決了,順便把那裏的土豪和汙吏一起懲處了也不算什麽。

想了一會,徐平對孫豐年道:“我問你,是不是因為今年天旱,你們那裏的黃河水道北滾,在黃河與廣武山之間留了近十裏的河灘出來?——此事非同小可,你一定要老實回答。——至於你家裏的事情,我自會給你一個公道!”

說完,徐平緊緊地看著孫豐年,希望他能夠給自己一個明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