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錢入戶等影響了誰?(第2/2頁)

徐平道:“很簡單,我剛才已經說過,真正影響最大的,是豪商巨賈。那四州雖然收上來的商稅多,但實際上主要是收的小商小販的稅。真正的豪商,能收上來多少稅?西京城裏的巨商比其他州軍加起來都多,商稅不過是相當於一個大州而已,還大多是酒稅。”

不管是什麽時代,資本越雄厚逃稅的能力越強,真正收稅多的,反而是那些有商路普通商人多的地方,要麽就是有專門的大型交易市場。像河南府,不說別的,鹽茶交易比其他地方規模大得多了,官府能收上來幾個錢?酒稅還是因為主要的經營場所都在官府的手裏,也沒什麽逃稅不逃稅,才占了河南府商稅收入的大頭。

大商人手裏往往有巨額的流動資金,錢入戶等受影響最大的就是他們。而且他們都是做大宗交易的,貨物往來經常跟王公貴族勾結,借著運送官物的名義,把商稅逃掉了。西京城裏這種人最多,反應也最激烈,其他地方哪來的能跟王公貴族搭上關系的商人。

作為一個大一統的龐大市場,商品經濟的鏈條中交換與生產和消費比起來相對不那麽重要,這是跟歷史上小國林立國際貿易占主要地位的歐洲不同的地方。在這樣巨大的市場裏,大商人依靠雄厚的資金實力,往往傾向於投機交易,對於正常的商業行為反而沒有那麽大的興趣。這樣是對商業環境有害的,也是徐平打擊的對象。

不能認為商人都是對商品經濟有益的,是商品經濟的得利者,會支持商品經濟,那是一廂情願的空想。實際上商品經濟越不成熟,商業交易的偶然性越大,大商人越是能夠攫取超額利潤,越是能夠利用信息不對等打擊吞並從事正常商業行為的中小商人。

西京城裏這種商人便就不少,比京西路其他各州加起來還要多得多,把他們的商業行為置於官方的監督之下,一是被征稅,再一個也少了很多獲得暴利的機會。

大商人從商業行為中獲得的超額利潤,一部分來自對於消費者的過度剝削,但更大的來源是侵蝕官府的稅算收入。大商人獲得的超額利潤多上一分,官府手裏的稅收便就流失一分,從商業行為中獲得的人群只怕還要少上數分。

更不要說茶鹽這種剛需的消費品,超額利潤實際上是對全民收稅。連這個年代的官員都知道酒收的是奢侈稅,茶鹽則不是,徐平又怎麽能夠允許全民收稅的權利從自己手裏轉移到大商人手裏。投機性的巨商跟官府是直接矛盾,沖突不可避免。

壟斷性的商業行為,超額利潤都帶著收稅的性質,就連徐平前世的資本主義國家都知道這權力不能讓渡給商人,有反壟斷法,更何況這個年代。

哪怕是從私心上,這些人賺的錢,直接侵蝕的就是徐平的政績。徐平跟這些人無親無故,怎麽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

一切的經濟行為有利還是無利,歸根結底還是要放到生產、交換、消費、擴大再生產的商品經濟鏈條上來審視。有利於這根鏈條良性運轉的,都是良性的,凡是不利於這根鏈條的運行的,都是有害的。什麽重商主義各種亂七八糟的說法,都必須服務於這一點。

現在京西路的商品經濟鏈條還沒有真動地啟動,徐平允許那些人偷著躲著,一旦真正危害到了新的經濟循環,矛盾必然就會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