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明爭暗鬥(第2/2頁)

呂夷簡點了點頭,面無表情地拿起桌上李淑的敕文觀看。

學士院的翰林學士是內制,職掌起草詔令,對皇帝負責,外朝宰執是無權過問的。當然內制的範圍被嚴格限制,除了祭天祭地祭祖宗這些禮儀性的文字,以及德音大赦等顯現皇恩浩蕩的文字,再就是大除拜或升節度使親王等等地位相當於宰執的人事任免。舍人院的知制誥則是外制,屬於外朝,對宰相負責。一般性的朝廷公務,都是由舍人院的知制誥起草文字,由宰相批準,雖然也是以皇帝的名義發布敕令,實際是由宰相處理的。

此時舍人院還談不上什麽獨立性,知制誥起草的文字,宰相覺得不滿意可以發回去重新修改,甚至不發回去,自己直接提筆改了也很正常。歷史上要到後來蔡襄直舍人院,硬頂著不許宰相修改自己起草的敕令,要麽就封駁,要麽就直接發布,舍人院相對於中書才有了一定的獨立地位,形成又一股牽制宰相的勢力。

當然主動權一直是掌握在宰相手中的,舍人院到底是中書下屬機構,一位舍人不按宰相的意思寫敕令,那就換另一位來。所有的舍人都跟宰相作對,還可以用各種名義臨時調學士過來寫,總有繞過去的辦法。不過在這個年代,呂夷簡就是李淑的頂頭上司,這種事情上還用不著用其他花招。正是因為宰相握有絕對的主動權,知制誥李淑一直攀附呂夷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