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重商理所當然(第2/2頁)

“其實不拿種地的農人說,用營田務說更明白。營田務裏產的糧帛,他們自己人無論如何是用不完的,對不對?用不完的糧帛如果存在庫裏,最後朽爛,便就等同沒有。這些糧帛如果全入國庫,實際上還是一樣的問題,朽爛還是朽爛,不過換了個地方。最最關鍵的,便是這些糧帛,要交換到合用的人手裏,這就是商的用處。生產出來的貨物,通過商這樣一個環節,到了需要的地方。從這個意義上說,商不是無用,是可以創造財富的。”

商品經濟之所以會以商業行為核心,便就是商品只有交換才有價值,僅僅具有使用價值的物品是算不上商品的。明確了這一點,便就明確了商業行為的必要性。徐平只是大致提一個思考的方向,具體完善還是要靠李覯和王拱辰兩人。

“第二點,比如我花一貫錢的本錢,產出來的貨物,總不會還賣一貫錢,總要賣到一貫多甚至兩貫三貫。這多出來的利錢有什麽用處?如果我的貨物總是能賣出去,總是能夠換來錢,當然把利錢再投入到本錢裏,產出更多的貨物。只有買賣,只有商業,才能完成這一點。而這樣一來,天下的貨物就會越來越多,財富也就越來越多,不是天下之財有定數了。能夠一天一天財富多起來,天下何愁不治?”

聽了徐平的這一番話,王拱辰看了一眼李覯,重重點了點頭:“這話我最贊成!從我提舉營田務,只有不多的本錢,面對一片荒地,便就是如此這般,一年一年大了起來。到今天,我營田務的錢糧,不客氣地說,不下於任何一路!這就是例子。”

這才是商品經濟的核心,通過商品交換產生利潤,進而擴大生產。只要市場在,這種循環就能一直正向存在,社會財富滾雪球般越來越多。在商品經濟下,商業行為不再是可有可無,更加不是可以抑制的,而是一切經濟行為的核心。重商主義,只有在商品經濟下才有意義,而商品經濟也必然會產生重商主義。

徐平要做的,只是理清楚這根鏈條,並通過這兩年營田務和其他新場務的實踐,說明這條鏈條的正確。在明了這條鏈條之後,根本不需要他去告訴別人重商,整個社會自然而然地會轉變觀念。當然,這個商並不一定就是商人,而僅僅是指商業行為。